Re: [請益] 300K 與 235K 的選擇
: 經她解釋後我可以理解...甚至有點想自己也換換跑道算了
: 眉角在於現職工作所領到的錢算是薪資所得
: 所以每年繳綜所稅時她都很心痛
: 連續三年多繳了八十萬給國稅局
: 而七月後的工作因為身份是公司負責人
: 所以只要上稅的名目是......她也搞不太清楚, 但反正大部分算是執行業務所得不必上稅
: 簡單說就是沒有累進稅率這回事了
: 粗估每年繳稅時她可以少繳60萬
: 除以十二等於五萬
"醫療業"的營業稅是真的很少沒錯啦...
如果當負責人當然可以享受低營業稅的好處
不過低營業稅的好處是負責人跟"股東"共享
然後負責人的缺點是 健保局 國稅局 法院 廠商 員工...等等都是負責人負責
股東只需出一開始的一點點資金就可以永久共享利益
出事的話 拍拍屁股 全部責任都給負責人擔...
醫療業要就不出事 要就出大事...隨隨便便都是幾百萬起跳
要當負責人要就自己經營 當負責人領薪水就要每天燒香不要出事
我看過當負責人 最後破產每個月被法院強制1/3薪資扣薪的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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