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職場] 想請教如此的狀況,周一還會去上班嗎??
※ 引述《kxtlove (伯爵奶茶)》之銘言:
: 這周,我偷偷問前輩,如果要離職,公司的習慣大約是多久前提出?
: 因為2月卡在過年,我想請教一下
: 前輩說等你想走時再提就好,這家公司還好......
: (這前輩常抱怨公司,又常跟我說找到好工作趕快走吧! 我想應該嘴巴滿緊的)
: 週四我人不舒服,請假一天,睡了一整天
: 途中有未接到的客戶電話,還想說是什麼事情,結果昨天到公司....
: 老闆娘跟我說,我聽XXX(那位前輩)說你要離職
: 昨天老闆已經通知所有客戶了,你就做到下周吧!!
: 啥!!!!!!!!????????? 提離職不是應該由本人提出的嗎?
: 為什麼[聽別人說]就可以擅自作主,告知所有客戶!!??
: 當下我已經不妄想年終什麼了,就說的確家裡發生一些事情,想做到這個月底
: (我知道卡在過年放假多天,就當老闆娘對員工還有點情!? 的心態 希望做到月底)
: 如預想的,老闆娘只叫我做到2/12,還好聽的跟我說,你若有年假,我會算給你
: (屁啦!! 我只進公司6個月,不滿1年是有年假喔!? ->睜眼說瞎話)
: 昨天客戶又私下打給我,就是因為他接到老闆的電話
: 他很關心我發生甚麼事情,只是我在公司裡,不方便跟他說什麼....
: 跟我約個時間,要謝謝我這幾個月的幫忙...
: (客戶都還比較有情)
: 昨天探一下老闆娘的語氣,知道公司一聽到XX前輩說我要離職之後
: 就開始找人了,只是還沒找到人
: 但也就是說公司即使還沒找到新人交接
: 別說年終了,就連到做到除夕前一天都不讓我做
: 換去話說就是連下周六日的薪資也不願給我
: 我又何必在乎下周一只為了公司裝修,去當苦工一天搬東西,有外國客人來當一天翻譯
: 和把電腦裡的資料整理好當作交接!!??
: (仔細想真的沒有什麼重要必須要親自講的事情,平常也都是老闆娘和老闆在決定)
: 若為了幾天薪水,而進公司上班最後幾天
: 面對無情的前輩和老闆
: 大家會願意周一到公司上班,再上一周的班嗎??
你千萬不要離職,這時候是老闆娘跟你說的,她要你走就要有理由
但絕對不是聽說你要離職就叫你走,工作三個月以上要10天前預告
要符合勞基法11條或13條規定的理由
至於特休假,的確是沒有,但是有些公司會在你滿一年之前用比例計算
就是用七天去除,所以任職半年也許她佛心來的給你3.5天
我大概跟你說一下,如果是非自願離職
你就業保險有滿一年年資就可以申請失業給付
投保薪資的60%領半年
當然你也可以盡快找到工作領提前就業獎勵金,拿失業給付未領取的所有補助的一半
一次給付
前題是~公司不能聽說你要離職強迫你走~強迫你走就是非自願離職
記得不要簽,自願離職書
跟老闆娘說:我沒有要離職也,您是聽誰說的?要我走那發給我非自願離職證明
記得用勞基法第11條的規定,公司如果是想少請人,那就是用第二款或第四款的理由
叫她十天前先做資遣通報,然後拿資遣費0.5個月在除2~就是0.25個月
不懂再發信給我~我是失業給付領取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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