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職] 今天面試後的小疑問
※ 引述《loveyuan (*~YA YA YA~*)》之銘言:
: 臨時有個面試, XX事務所"業務行政"
: 像補習班課程要招生推廣, 也要負責課程講解
: 和對方談的很OK(管理部小主管,上面還有上司*2)
: 他說我經驗很適合, 也很喜歡我的活潑個性, 真想直接用我
: (但不知是不是對每個面試者都這麼說XD)
: 筆試+面試2小時後(好累), 他請另一個上司直接和我談薪水
: 有幾個小疑問:
: 1.試用期3個月, 要保證人簽名我可以理解
: 但他說老闆會要到我家裡簽約(想幹嘛?_?)
: 契約上還說:工作未滿一年要付30000的罰金...這合理嗎?
: 如果到時不到一年被FIRE該不會也要我付吧?
Ans:不合理 也不合法
會寫這種條件的公司 不管是自行離職或被fire 都有可能向你要求
屆時對應之道:無視 原因:與法規衝突
: 2.薪水我開了29K, 他說OK
: 但公司規定底薪14500元, 每個月都會加行政獎金3K, XX獎金3K...加加加會到29K
: 我之前去面試的一些公司底薪也是很低
: 那報低的意義?是公司投保可以付比較少錢嗎?
: 這樣是合法的嗎?
Ans:基本上只要他們有幫你投保勞健保,勞保薪資一定會至少大於等於法定最低薪資
若說底薪只有14500 我會懷疑根本沒幫你投保
不過 就算不合法 只要29k你可以接受,這部份也可以無視就是了
: 3.要我提供從以前到現在的"勞保投保資料"
: 我沒聽過這個, 以前工作也沒人跟我要過
: 給了會有什麼影響嗎?
Ans:很合理 也合法 很多公司都會做這個確認動作
誰知道你履上寫的工作經歷是真的還是虎爛的?
基本上勞保投保資料也沒甚 去一趟勞保局 持本人身份證 大概三分鐘就拿到了
(大部份勞保局都有快速窗口專門幫人印這資料)
: 4.要我給前公司主管的電話...他說要打去
: 但因為我離職一年多了, 前公司電話也想不起來
: 也聽說前主管已經離職(XD), 那我該給人事部的電話嗎?
Ans:很正常的要求 至於給前主管或人事部的電話就up to you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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