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職] 我這樣的要求算是過份嗎?
離開上一個工作已經半年了
當初離開的理由是因為身體需要長時間的養病
現在身體逐漸好轉
我動了想要回到原本工作崗位的念頭
我問了原本的直屬上司
現在有沒有缺人 如果有職缺 我想要回去工作
對方跟我說"you are always welcome."
並希望我可以早日報到
但是我自己卻因為下列因素 顯得有些遲疑
第一: 我覺得雖然我是離職過 但是我連我回去後的薪資 位階 實際工作內容都沒有談
這樣 我會覺得很沒有安全感
第二: 該公司的職位 是以年度作為單位升等
我是工作了二年八個月離職
工作未滿一年是第一階級
滿一年是第二階 以此類推
我今年五月底離職時我是屬於第三級的位階
但由於升等都是在每年七月份集中調整的
我因為錯過那個時間點
很有可能那八個月的資歷都會被抹煞掉
我向上司表達希望可以爭取升等的機會
對方說會再回覆我
但是經過一天 對方都沒有回覆我
我想問問看大家的意見
我這樣的要求 算是很過份嗎?
一般應徵 不也是要薪資 工作內容都談妥了 才確定可以工作的時間嗎 ?
表達我的立場 要求升等 這樣很過份嗎?
從學校畢業後 透過校園徵才進入該公司
所以實質上說來
我沒有真正面式的經驗
也沒有與公司主管討價還價的經驗
所以 對於這次的復職
我顯得有點慌張而不知所措
希望大家給我點意見
我很害怕我犯了不該犯的錯誤
比如說我要求升等事件天方夜譚的事情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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