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 如何開口要遣散費?
事實經過:
就在昨天
補習班主任告知說因預算不平
請我做到這個月底
倘若這中間我有找到工作了 不用交接也沒關係
我是今年二月底進入這個補習班
到月底就滿八個月了
想開口跟老闆請資遣費
有爬文 資遣費計算方式是 月薪*月數/12 *1/2
我第一個月來時是20000元
第二個月開始是21000元(還得在扣掉勞健保四百多元)
但直到九月份領薪時發現
薪資條上總薪水原是兩萬三千多元
是扣掉勞退.6%.勞健保後 才變成兩萬又五百多元
問題:
現在在計算自己的資遣費用
但不知道是要用哪個薪資下去算?
知道的大大可以教ㄧ下嗎?
另外 要如何跟老闆開口要遣散費比較不會撕破臉>"<?
這還是我在這間公司第一次遇到這狀況
之前的安親老師
都做不到試用期滿 或是半年
就被辭退 或自動請辭了
所以老闆好像也認為 開口請你走人 不用付遣散費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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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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