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蟹] 我也喜歡妳 只是現在不想交女朋友

看板Cancer作者 (馬拉美)時間14年前 (2009/12/31 09:00), 編輯推噓6(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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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iebestod (小米愛大米)》之銘言: 附議這篇的原po。 想不想交女朋友並不是說了就算的,想交的又不一定會有對象。 原文那句「我很喜歡妳,但我還不想交女朋友」的翻譯比較近似於: 「我很享受妳來填補我的寂寞,也享受被妳喜歡的感覺,但妳不是我想給承諾的人。 所以就讓我們維持現狀,直到我遇見讓我想給予承諾的女生為止。」 所謂受過傷、怕再次受傷害、還沒準備好、還不想.... 種種藉口都是假的,唯一的實話就是「我不想要妳當我女朋友」, 相處得再愉快就是沒那麼喜歡,所以才不想要把握,還想繼續觀望、等待真愛。 繼續放感覺下去也不會有結果的。 -- 法文學得得學文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74.18.152.221

12/31 12:38, , 1F
He's just not that into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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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 13:14, , 2F
喔~ 原來要這樣翻譯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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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 16:50, , 3F
借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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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 17:48, , 4F
心有戚戚焉....那句話的背後真的很殘酷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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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 20:58, , 5F
那請問,如果他跟我說過這句話,可是還是跟我成為了男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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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 20:58, , 6F
這代表什麼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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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00:58, , 7F
代表還沒準備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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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04:21, , 8F
怎麼說都有道理... 真是萬無一失的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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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2 17:28, , 9F
說過但是後來還是在一起,就歸於會讓人自打嘴巴的緣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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