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1X3_UK0j (C_GenreBoard) 判決不當
※ 引述 《houseman1104 (長門房子人)》 之銘言:
:
: 1.板務討論規則之立意為避免使用者討論板務時彼此針對,規範之行為為"對人不對事"
板務討論規則–4
板務討論規則如下,違反規定者水桶30日:
4.討論請對事不對人,保持理性勿謾罵或攻擊
板務討論規則–4中所規範之行為,明顯是限制板友們於討論板務議題時,禁止互相人身攻
擊與謾罵
而非討論板務議題時,只要稍有提及其他立場之板友便違反規定,水桶30日
板務討論規則–4與C_Chat板板規4–5
同樣是針對人身攻擊言論做出限制與懲處
比起直接在文章中對其他板友人身攻擊,遭判4–5〔人身攻擊違規〕(水桶7日)
這種判決顯然過於苛刻且不合理
直接對其他板友人身攻擊→只判水桶7日
提及其他立場之板友→卻得被判水桶30日
此種判決完全不合理
: 2.申訴人之言論明顯為針對特定群體挑釁,屬於臨時條款規範之範疇
小組長的改判理由中完全隻字未提及我遭檢舉之言論有謾罵或攻擊的行為
小組長顯然認定我遭檢舉之言論並未達到謾罵或攻擊的標準,仍然判定我違反板務討論規則
–4
小組長既已認定我的言論沒有謾罵或攻擊,仍執意判定我違規
無視板務討論規則–4明文訂定規範之行為—「勿謾罵或攻擊」
此舉完全無法令人信服
C_Chat板主們也判定我的言論並無人身攻擊,亦無蓄意引戰
#1Wx67r8_ (C_ChatBM)
https://i.imgur.com/Iuen6B4.png
小組長僅僅只以「對人不對事」、「針對特定群體」等理由,便判定我違反板務討論規則–
4並水桶30日,未免過於嚴厲且不合理
而且此舉有過度引申板規之虞
以上
還望群組長們能夠改判本人無違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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