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修文推文視同回文而判決

看板C_WorkBoard作者 (秋山小~~雨)時間11年前 (2013/02/07 00:38),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 引述《nawussica (暴民好弱 )》之銘言: : 申訴人:nawussica : 申訴對象;C_CHAT板主Rainlilt : 因其為該板所屬群組小組長應迴避 是故上訴於群組處 : 申訴原因; : 該板板主以S不得回文作為警告 : 而本人修文回應 推文回應 : 稱為"你有修文文應視同回文,推文也是" : 為原因 稱作無視警告 : 且來由為 "我是板主,板規我解釋的算。" : 請問PTT站內可有"你有修文文應視同回文,推文也是"判例 說法存在? : 還是"你有修文文應視同回文,推文也是" : 這東西就是 "我是板主,板規我解釋的算。" : 這是惡意擴大解釋 根據 C_Chat 板板規 6-2-3-2 以本板S處理模式為基礎(見第三部份)標明爭議討論串中, 文章被!鎖文後並且板主有推文警告者。 6-2-3-3 警告的基準參考6-1-3、6-1-4、6-1-7 然而這時期不用檢舉,板主可直接認定,並無撤銷警告的時間性和機會。 6-2-3-4 若此仍然無視!鎖文警告,繼續違反6-1-4、6-1-5、6-1-7者 則達到蓄意引戰的條件,可水桶處理。 以及 6-1-7 對板上個人或群體不明顯人身攻擊與酸文,範圍包含發文推文。 如經檢舉,板主裁量後S文推文指名警告。 6-1-7-1 以發文觸犯而言,發文者不回應,或再推文回應惡劣者, 視討論情形,板主可1~12小時內刪文。並公告確認警告。不劣退。 既使 nawussica 有回S文動作,若未違反板規 在未公告罰則狀況下,回S文只做刪文處理並不至於水桶 然本次事件,板主先S文表示已注意此篇文章並禁止回文 但 nawussica 仍然故我在底下修文持續引戰,且質疑板主行使職務的權力 經判斷為符合板規 6-2-3-4 6-1-7-1 回應惡劣,故水桶判決之 望群組長明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0.138.10 ※ 編輯: Rainlilt 來自: 111.250.138.10 (02/07 00:38)
文章代碼(AID): #1H4eRxRq (C_WorkBoard)
文章代碼(AID): #1H4eRxRq (C_WorkBoa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