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C_Chat板主 dulinove判決依據不法

看板C_WorkBoard作者 (殿)時間15年前 (2009/04/12 16:4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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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人:cloud7515 申訴對象;dulinove 申訴原因;C_chat板板主dulinove使用私人信件內容當成公開版面懲罰依據。 使板友cloud7515受到警告一次。 證據如下: 作者 dulinove (杜理諾夫議長) 看板 C_Chat 標題 [公告] 板友警告cloud7515 時間 Sun Apr 12 16:23:47 2009 ─────────────────────────────────────── 在警告文發下去之前 先看一下以下兩篇 文章時間 Mon Nov 12 23:57:37 2007 作者 dulinove (杜理諾夫議長) 看板 C_Chat 標題 [公告] nolive永久水桶 時間 Mon Nov 12 23:57:37 2007 ─────────────────────────────────────── 原本nolive將在11/13凌晨00:00從水桶解除 但是 其來信要求解除水桶的內容中 不但沒有悔意 而且對管理群挑釁 希望其他有心想仿傚者能夠心存警惕 本文公告後將鎖定不予回應 以下為nolive的來信 作者 nolive (宅男) 標題 唉呦 時間 Mon Nov 12 20:57:17 2007 ─────────────────────────────────────── 我已經浸了一個月又十一個小時了啦 你好愛計較喔 就說了你當初應該勇敢的用多次惡意亂版永久水桶浸我 現在有一點後悔沒有浸久一點對不對 嘻嘻 像貴版英明的副版主dulinove多酷 有人來說聲自己是型男 就被永久水桶加劣文 (當然不是我) 自由心證完全凌駕於版規與制度之上 體現C洽版崇尚自由的精神 什麼都可以討論耶 真棒 好啦 不多說了 晚上十二點要記得放我出來喔 洩洩 以上為nolive的來信 板工 杜里諾夫 -- 對於不禮貌的人 我們要給他禮貌 對於不理性的人 我們要給他理性 對於無理的腦殘 我們送他到公海 送去公海肛了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8.194.130 ※ 編輯: dulinove 來自: 140.128.194.130 (11/13 00:00)

11/13 00:00,
送去公海肛了他!!! 放出來娛樂版眾也不錯 (思)
11/13 00:00

11/13 00:00,
第一次看到這種要求解除水桶的信 = =|||
11/13 00:00

11/13 00:01,
再見~丁丁再見~
11/13 00:01

11/13 00:01,
GJ
11/13 00:01
nolive:轉錄至看板 PttLaw 11/17 01:33 以下為案例二 時間 Thu May 15 11:59:37 2008 目前文章還在組務區 作者 dulinove (杜理諾夫議長) 看板 C_WorkBoard 標題 Re: [看板] C_Chat板申請發文限制 時間 Thu May 15 11:59:37 2008 ─────────────────────────────────────── 有關於C_Chat發文限制一事 打從一開始在舉辦投票時 板主群就是站在板友們的立場上為大家服務的 是的 {我們將以"最低"的限制也就是最基本的數字來做門檻 不用太過於擔心一但實施後是否無法在c_chat發言的疑慮} 到目前為止 我們還是以板友們的"最低限制"為核心 試問上兩篇來組務區投訴的人 你們是否把我的文章看仔細了 在文章中我是否有說到 該規定決定之後就無法更改 一切以板主的意見為意見呢? 沒有嘛 試問以上來此投訴的板友們 你們嘗試著有跟板主群連絡過嗎 本板在與板主群連絡溝通的管道上都有一定的程序 我們有提出這個機制就是說 只要有訊息進來了 我們就會處理 之所以不在板上直接討論就是因為我們板的文章水量其實還不少 如果直接在板上討論板務會造成板面的混亂 所以我們不希望同時也禁止板務直接在板面上討論 回到與板主溝通這一項 上述的發文者之中 只有少數幾位是透過我說過的管道跟我們連絡 另外 我再強調一次 本板當初在宣佈該公告的時候並沒有說 後續沒有可以調整的空間 事實上呢 [馬路探子] 這個結果出來時 裡面就有不少寶貴的建議可以參考了 之後的公告所公布的內容實際上 沒錯 是經板主群討論之後所決定的 但是呢 個人認為 參考價值居多 所以雖然說是5/16零時開始執行 但是呢 為了顧及到板友們的使用權利 人家說 規定是死的 而人是活的 所以 也是有中途停止實施的可能 以上為對於這次發文權限的答辯 接下來是我對於來此投訴者的疑問 第一個請問貴方是否有把我們的公告給看完? 第二個你們曾經嘗試著過來跟板主群連絡溝通過嗎? 第三個yohko你已經不是第一次違反規定了 我甚至有直接公告跟你說過 事後你也試過寄過信給我 依照nolive的案例 我必須公開你的信件 作者 yohko () 標題 重複≠完整 時間 Tue Feb 19 19:28:09 2008 ─────────────────────────────────────── 看來版主閣下國文並不好。 -- ◤◢ ◤ ◥ o ├─┤ o ◥ ◢◣◥◤◢ │ │ ╲╱ ◢ ╲╱ ◢ ◤◢ ◣ ◢ fishhzy123ψ 這就是你那時候寄給我的信件 從內容來看 你發該封信件的內容並非在理性且有建設性的情況下發出 而且在板上發文時多數內容也並非理性 試問之板友yohko你發文的心態是什麼 來搗亂的 還是 覺得好玩 不管從那一點來看 你發文的動機跟心態 就目前板主群討論的結果來看 你的行為跟國小生一樣的不成熟 別人可以做到的理性 和平 希望你可以做到 如果你覺得達成以上條件有困難 那麼身為C_Chat的板主 我由衷的提醒你 如果看這個板那麼痛苦 那你還是別來了 跟真實生活一樣 是人來適應環境而非由環境來適應人 最後跟組務長j5報告 本板的發文限制目前因為還尚有部份問題存在 所以我希望能夠無限期延緩實施 直至問題排除 給予贊成我們的282人一個真正"基本門檻"的約定實現 以免他們認為是板主群的獨斷決定 以上 -- 我只不過是喜歡自虐、虐人, 鼻尖帶著驕傲、身上流著藍色血液的怪獸罷了。 而且這樣無聊的品種的確稀少哩。 你...想被我咬一次看看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8.194.150

05/15 12:41,
當初直接訂好限制再投票不就沒問題了.......
05/15 12:41

05/15 12:41,
當初直接訂好限制再投票不就沒問題了.......
05/15 12:41

05/15 12:41,
那為何一定要私底下談?你沒想過意見者可能覺得意見會被
05/15 12:41

05/15 12:42,
抹殺嗎
05/15 12:42

05/15 12:44,
我覺得順序的問題比較大 如果先提出限制內容再投票的話
05/15 12:44

05/15 12:44,
為了板面清潔以及管板方便 更何況 你連試都沒試過怎麼知
05/15 12:44

05/15 12:46,
門檻會改...好吧...那我就不便多講了...
05/15 12:46

05/15 12:48,
本人曾經水球給其他版主過 自此心灰意冷 需要我把水球
05/15 12:48

05/15 12:49,
內容公佈嗎
05/15 12:49

05/15 12:51,
道 你的意見會不會被接受呢
05/15 12:51

05/15 12:52,
這...印象版主不受理水球... 還有d要不要順便發公告延期實施
05/15 12:52

05/15 12:55,
嗯...確實是...水球很容易漏接 =.=
05/15 12:55

05/15 12:56,
我都跟他互傳完了..絕無漏接,雖然此事已是去年的事
05/15 12:56

05/15 12:58,
但本人也因此心存芥蒂到現在 而現今到組務談 為何又得
05/15 12:58

05/15 12:58,
希望所有人私下談?
05/15 12:58

05/15 13:00,
firing桑您個人的芥蒂不代表所有板眾;舉例來說,讓人民決定
05/15 13:00

05/15 13:02,
收稅多少,大家當然選少一點,但政府為解決財政仍須取另一值
05/15 13:02

05/15 13:02,
我剛剛到C洽看板規了~雖然不禁水球~但也沒說水球可以吧
05/15 13:02

05/15 13:03,
但是這不就代表與版主溝通的管道有問題?
05/15 13:03

05/15 13:03,
前面沒推完 先提出限制再投票表決感覺比較好一點
05/15 13:03

05/15 13:03,
所以我才以個人來談 而假設"少部分"的版眾跟我感覺相似
05/15 13:03

05/15 13:03,
都說是去年的事了..
05/15 13:03

05/15 13:04,
對板主不信任與心灰意冷可以舉證,但這並不能說板主無法溝通
05/15 13:04

05/15 20:14,
說真的這樣的限制鬆到爆 真的能阻止小白入侵嗎?
05/15 20:14

05/15 21:46,
限制對小白很鬆 對新手和潛水者很麻煩~
05/15 21:46
本案也已經解決 回到重點 你的第一封信 作者 cloud7515 (殿) 標題 申訴文章 時間 Sun Apr 12 15:26:46 2009 ─────────────────────────────────────── 你要信是吧,我寄給你了。 申訴C洽板文章 文章編號:#19uOPRYl 申訴理由:參考精華區10-1-9,原PO並沒有做出人身攻擊。 故公告判決不合理,在此要求撤銷原判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0.107.174.105 我在回信中已經要求 麻煩提出 具體理由 然而 第二封信卻是這樣 作者 cloud7515 (殿) 標題 Re: 申訴文章 時間 Sun Apr 12 15:41:33 2009 ─────────────────────────────────────── ※ 引述《dulinove (杜理諾夫議長)》之銘言: : 請提出詳細理由 : 並重點說明 : 此外提醒你注意用詞 : 你與板主的通信為"公文往來" : 這可以為"判決依據"喔 請問你是在跟我開玩笑嗎? 首先,必須提出有人身攻擊依據的必須是判決方才對吧。 我主張該人並無人身攻擊,並無舉證必要, 因為該文章備份就是無人身攻擊之證據。 或是,你想說判定水桶的依據與人身攻擊事項無關。 那好,版規第一條寫得清清楚楚。  第一次違反板規,若是人身攻擊就水桶一個月,若是內容違規就砍文  第二次違反板規,若是人身攻擊就水桶三個月,若是內容違規就劣退  第三次違反板規,若是人身攻擊就永久水桶 ,若是內容違規就劣退+永久水桶 板友BruceShaou第一次違反版規,無人身攻擊, 還想請問你是怎麼判成水桶一個月的? 另外與板主通信為公文往來?公文的法源依據為何? 你的意思就是說我用這種口氣與板主通信就可以被水桶了嗎? 另外我也沒在版規中看見任何與板主通信時必須注意的相關事項。 還有,為了提高行政效率,本篇回信同時寄給C洽板所有板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0.107.174.105 當然 我沒當你是在開玩笑 但是 你欠缺了尊重了 我已經提醒你要注意用詞了 你的第一封信... 你好像認為隨便丟個東西給我 就是在跟我溝通了 是嗎? 我不這麼想... 基於以上 板友cloud7515 警告一次 另外 感謝 windtemple dodomilk shielt tonyxfg Profaner lordmi lesikay sawg 幾位的來信 謝謝你們 -- 馬基維利說過 君主要像獅子一樣勇猛 像狐狸一樣狡猾 我加上......像奧貝斯坦一樣討厭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0.20.219

04/12 16:25,
不過我想你對我的問題沒有作出解釋吧
04/12 16:25

04/12 16:26,
會的 另外 在B板友的部份 我在等2位組務長的裁示
04/12 16:26

04/12 16:26,
就這樣?那到底為甚麼沒有人身攻擊也可以判水桶?
04/12 16:26

04/12 16:26,
若要求要釋出B板友 我也不會有異議
04/12 16:26

04/12 16:27,
有這篇跟沒有一樣的感覺...原來花時間E是在準備警告人..
04/12 16:27

04/12 16:27,
現在是板規的文字有疑義,不是B板友的個案問題吧
04/12 16:27

04/12 16:28,
萬一下次又有同樣的狀況,又在再吵一次?
04/12 16:28

04/12 16:28,
針對這個問題 將會連同防雷的部份一並處理 板規又將會有
04/12 16:28
還有 42 則推文
04/12 16:36,
我是真的很好奇哪個部份有人參攻擊到了(._.?)
04/12 16:36

04/12 16:36,
我現在換到Storage_Zone管板去了..(茶)
04/12 16:36

04/12 16:37,
電蝦版是討論最新釣蝦的版...前身為釣蝦版
04/12 16:37

04/12 16:37,
寶哥拖我下水 囧
04/12 16:37

04/12 16:37,
話說電蝦違法吧 (離題)
04/12 16:37

04/12 16:37,
電子化釣蝦事業版 (疑?)
04/12 16:37

04/12 16:37,
蛋蛋你對ACG這麼有愛,不推一下怎行
04/12 16:37

04/12 16:38,
為什麼版規釋義要小組長判決 是因為版主有歧見嗎?
04/12 16:38

04/12 16:38,
是電子釣蝦啊^_^
04/12 16:38

04/12 16:38,
對耶 私信不能用版規 他並沒有PO在板上
04/12 16:38

04/12 16:38,
超巨大液晶觸控地板?
04/12 16:38

04/12 16:38,
這裡好多大咖阿(嚇哭
04/12 16:38

04/12 16:38,
其實是"相反水池"
04/12 16:38

04/12 16:39,
私信公開會觸犯站規吧?
04/12 16:39

04/12 16:39,
要雙方同意才可公開(合購洽特之經驗
04/12 16:39

04/12 16:39,
不是有溶液版本嗎那個? 鐵人兵團的.
04/12 16:39

04/12 16:39,
這裡大咖超多的 (驚)
04/12 16:39

04/12 16:39,
回newgunden正是這樣所以才在等組務2位組長的決定
04/12 16:39

04/12 16:40,
按常理說版主平權,若是要加重判決也要"舉證"..
04/12 16:40

04/12 16:41,
雲朵大...快去信上訴吧....
04/12 16:41

04/12 16:41,
等判決吧 可以開始離題了~
04/12 16:41

04/12 16:41,
違規跟進而的兩種處罰方法得看清楚阿..(茶)
04/12 16:41

04/12 16:41,
愛由衣大又要來中槍了嗎?wwwwwww
04/12 16:41

04/12 16:41,
愛由衣大也出現了 0..0
04/12 16:41

04/12 16:41,
(三)未經同意,公佈與他人間之水球及信件內容。
04/12 16:41

04/12 16:41,
現在是要自證己罪的時代!!
04/12 16:41

04/12 16:41,
(三)未經同意,公佈與他人間之水球及信件內容。
04/12 16:41

04/12 16:42,
( ′,_ゝ`) <有好多大咖
04/12 16:42

04/12 16:42,
但於申訴時作為證據資料並發表 於本站指定之看板
04/12 16:42

04/12 16:42,
其實真的要搞不准在板上討論板務也行啊,修改板規然後公告
04/12 16:42

04/12 16:42,
或依本站要求提出者,不在此限。
04/12 16:42

04/12 16:42,
現在是要請神明示時代
04/12 16:42

04/12 16:42,
愛由衣快去籌錢衝武道管阿阿阿XD
04/12 16:42

04/12 16:42,
鎖起來就好了嘛。為什麼不做要這樣子落人話柄?
04/12 16:42

04/12 16:42,
私信與版上犯規無關,你不可依此永久水桶他
04/12 16:42

04/12 16:42,
你要不要先搞懂站規在來警告人?
04/12 16:42

04/12 16:42,
講到"等"判決就想要賭一把...
04/12 16:42

04/12 16:42,
新手版主要小心阿...跟你通信的很多都不是常來逛的
04/12 16:42

04/12 16:43,
an大、pi大,在一起~在一起~
04/12 16:43
欲平反之結果; 希望由板主dulinove撤銷警告判決,並公開對板友cloud7515道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0.107.174.105
文章代碼(AID): #19uQfv9H (C_WorkBo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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