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C_Chat板主 dulinove判決依據不法
申訴人:cloud7515
申訴對象;dulinove
申訴原因;C_chat板板主dulinove使用私人信件內容當成公開版面懲罰依據。
使板友cloud7515受到警告一次。
證據如下:
作者 dulinove (杜理諾夫議長) 看板 C_Chat
標題 [公告] 板友警告cloud7515
時間 Sun Apr 12 16:23:47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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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警告文發下去之前
先看一下以下兩篇
文章時間
Mon Nov 12 23:57:37 2007
作者 dulinove (杜理諾夫議長) 看板 C_Chat
標題 [公告] nolive永久水桶
時間 Mon Nov 12 23:57:37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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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nolive將在11/13凌晨00:00從水桶解除
但是 其來信要求解除水桶的內容中
不但沒有悔意
而且對管理群挑釁
希望其他有心想仿傚者能夠心存警惕
本文公告後將鎖定不予回應
以下為nolive的來信
作者 nolive (宅男)
標題 唉呦
時間 Mon Nov 12 20:57:17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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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經浸了一個月又十一個小時了啦
你好愛計較喔
就說了你當初應該勇敢的用多次惡意亂版永久水桶浸我
現在有一點後悔沒有浸久一點對不對 嘻嘻
像貴版英明的副版主dulinove多酷
有人來說聲自己是型男 就被永久水桶加劣文 (當然不是我)
自由心證完全凌駕於版規與制度之上 體現C洽版崇尚自由的精神
什麼都可以討論耶 真棒
好啦 不多說了 晚上十二點要記得放我出來喔 洩洩
以上為nolive的來信
板工 杜里諾夫
--
對於不禮貌的人 我們要給他禮貌
對於不理性的人 我們要給他理性
對於無理的腦殘 我們送他到公海
送去公海肛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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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8.194.130
※ 編輯: dulinove 來自: 140.128.194.130 (11/1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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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live:轉錄至看板 PttLaw 11/17 01:33
以下為案例二
時間 Thu May 15 11:59:37 2008
目前文章還在組務區
作者 dulinove (杜理諾夫議長) 看板 C_WorkBoard
標題 Re: [看板] C_Chat板申請發文限制
時間 Thu May 15 11:59:37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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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於C_Chat發文限制一事
打從一開始在舉辦投票時
板主群就是站在板友們的立場上為大家服務的
是的
{我們將以"最低"的限制也就是最基本的數字來做門檻
不用太過於擔心一但實施後是否無法在c_chat發言的疑慮}
到目前為止
我們還是以板友們的"最低限制"為核心
試問上兩篇來組務區投訴的人
你們是否把我的文章看仔細了
在文章中我是否有說到
該規定決定之後就無法更改 一切以板主的意見為意見呢?
沒有嘛
試問以上來此投訴的板友們
你們嘗試著有跟板主群連絡過嗎
本板在與板主群連絡溝通的管道上都有一定的程序
我們有提出這個機制就是說
只要有訊息進來了 我們就會處理
之所以不在板上直接討論就是因為我們板的文章水量其實還不少
如果直接在板上討論板務會造成板面的混亂
所以我們不希望同時也禁止板務直接在板面上討論
回到與板主溝通這一項
上述的發文者之中 只有少數幾位是透過我說過的管道跟我們連絡
另外
我再強調一次 本板當初在宣佈該公告的時候並沒有說 後續沒有可以調整的空間
事實上呢 [馬路探子] 這個結果出來時
裡面就有不少寶貴的建議可以參考了
之後的公告所公布的內容實際上
沒錯 是經板主群討論之後所決定的
但是呢 個人認為 參考價值居多
所以雖然說是5/16零時開始執行 但是呢 為了顧及到板友們的使用權利
人家說 規定是死的 而人是活的
所以 也是有中途停止實施的可能
以上為對於這次發文權限的答辯
接下來是我對於來此投訴者的疑問
第一個請問貴方是否有把我們的公告給看完?
第二個你們曾經嘗試著過來跟板主群連絡溝通過嗎?
第三個yohko你已經不是第一次違反規定了 我甚至有直接公告跟你說過
事後你也試過寄過信給我 依照nolive的案例 我必須公開你的信件
作者 yohko ()
標題 重複≠完整
時間 Tue Feb 19 19:28:09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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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版主閣下國文並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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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fishhzy123ψ
這就是你那時候寄給我的信件
從內容來看 你發該封信件的內容並非在理性且有建設性的情況下發出
而且在板上發文時多數內容也並非理性
試問之板友yohko你發文的心態是什麼 來搗亂的 還是 覺得好玩
不管從那一點來看
你發文的動機跟心態 就目前板主群討論的結果來看 你的行為跟國小生一樣的不成熟
別人可以做到的理性 和平 希望你可以做到
如果你覺得達成以上條件有困難
那麼身為C_Chat的板主
我由衷的提醒你 如果看這個板那麼痛苦 那你還是別來了
跟真實生活一樣 是人來適應環境而非由環境來適應人
最後跟組務長j5報告 本板的發文限制目前因為還尚有部份問題存在
所以我希望能夠無限期延緩實施 直至問題排除
給予贊成我們的282人一個真正"基本門檻"的約定實現
以免他們認為是板主群的獨斷決定
以上
--
我只不過是喜歡自虐、虐人,
鼻尖帶著驕傲、身上流著藍色血液的怪獸罷了。
而且這樣無聊的品種的確稀少哩。
你...想被我咬一次看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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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8.19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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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也已經解決
回到重點
你的第一封信
作者 cloud7515 (殿)
標題 申訴文章
時間 Sun Apr 12 15:26:46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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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信是吧,我寄給你了。
申訴C洽板文章
文章編號:#19uOPRYl
申訴理由:參考精華區10-1-9,原PO並沒有做出人身攻擊。
故公告判決不合理,在此要求撤銷原判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0.107.174.105
我在回信中已經要求 麻煩提出 具體理由
然而 第二封信卻是這樣
作者 cloud7515 (殿)
標題 Re: 申訴文章
時間 Sun Apr 12 15:41:33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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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ulinove (杜理諾夫議長)》之銘言:
: 請提出詳細理由
: 並重點說明
: 此外提醒你注意用詞
: 你與板主的通信為"公文往來"
: 這可以為"判決依據"喔
請問你是在跟我開玩笑嗎?
首先,必須提出有人身攻擊依據的必須是判決方才對吧。
我主張該人並無人身攻擊,並無舉證必要,
因為該文章備份就是無人身攻擊之證據。
或是,你想說判定水桶的依據與人身攻擊事項無關。
那好,版規第一條寫得清清楚楚。
第一次違反板規,若是人身攻擊就水桶一個月,若是內容違規就砍文
第二次違反板規,若是人身攻擊就水桶三個月,若是內容違規就劣退
第三次違反板規,若是人身攻擊就永久水桶 ,若是內容違規就劣退+永久水桶
板友BruceShaou第一次違反版規,無人身攻擊,
還想請問你是怎麼判成水桶一個月的?
另外與板主通信為公文往來?公文的法源依據為何?
你的意思就是說我用這種口氣與板主通信就可以被水桶了嗎?
另外我也沒在版規中看見任何與板主通信時必須注意的相關事項。
還有,為了提高行政效率,本篇回信同時寄給C洽板所有板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0.107.174.105
當然 我沒當你是在開玩笑
但是 你欠缺了尊重了
我已經提醒你要注意用詞了
你的第一封信...
你好像認為隨便丟個東西給我
就是在跟我溝通了
是嗎?
我不這麼想...
基於以上
板友cloud7515 警告一次
另外
感謝
windtemple dodomilk shielt tonyxfg Profaner lordmi lesikay sawg
幾位的來信
謝謝你們
--
馬基維利說過
君主要像獅子一樣勇猛 像狐狸一樣狡猾
我加上......像奧貝斯坦一樣討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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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0.2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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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平反之結果;
希望由板主dulinove撤銷警告判決,並公開對板友cloud7515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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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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