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武士道前社長:再看到家虎就趕出去!
※ 引述《kitune (狐)》之銘言:
: http://blog.esuteru.com/archives/9458387.html 懶人包
: https://twitter.com/kidanit/status/1223651551031377921?s=20
: 武士道前社長的推特,BGD的總指揮
: 他說以後再看到家虎在那搗亂演唱會
: 直接趕出去並提告求償
: 希望大家自重
: 家虎不意外
: 厄介不意外
http://blog.esuteru.com/archives/9461473.html 懶人包
就是有記者去問律師說這case到底行不行
我直接翻重點
‧當家虎是違法的,只要業者明確表示禁止,他們是有權趕人出去
‧業者要在網路上公告,並在會場明顯寫下禁止家虎行徑,開演前也要宣導才行
‧業者要求償是比較困難,因為得舉證說家虎行為讓演唱會無法舉辦
可一旦舉證成功,就是威力業務妨害罪,三年以下刑期或50萬日幣以下罰金
三年= =
為了那句壓太嘎要關三年
值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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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警察wiki https://goo.gl/6iP9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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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3.227.3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Question/M.1581156356.A.21D.html
※ kitune:轉錄至看板 C_BOO 02/08 18:06
※ 編輯: kitune (1.173.227.33 臺灣), 02/08/2020 18: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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