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TypeZero) 追加檢舉

看板C_JapanBoard作者 (大仁)時間13年前 (2012/06/14 00:28), 編輯推噓2(206)
留言8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 [本文轉錄自 P55555 信箱] 作者: P55555 (大仁) 標題: 追加檢舉 時間: Fri Jun 8 11:26:01 2012 ┌─────────────────────────────────────┐ │ 文章代碼(AID): #1FpuwscU (NARUTO) [ptt.cc] [有雷] 我又要悲憤了 589 雷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NARUTO/M.1339002550.A.99E.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17 Ptt幣 │ └─────────────────────────────────────┘ ●18007 X2 6/07 P55555 □ [有雷] 我又要悲憤了 589 雷

06/07 01:20,
妳有完沒完啊? 腦子有洞
06/07 01:20

06/07 02:52,
有點白蘭.....
06/07 02:52

06/07 07:14,
你這邏輯只能去漫吐跟腦殘們討推
06/07 07:14

06/07 14:41,
白吃
06/07 14:41
已上均是人身攻擊 麻煩板主能處理一下 理性討論可以 但是為什麼總是要人身攻擊本人呢? --   「贓官可恨,人人知之,清官尤可恨,人多不知。    蓋贓官自知有病,不敢公然為非;    清官則自以為不要錢,何所不可為而剛愎自用,    小則殺人,大則誤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1.11.92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P55555 (220.131.10.114), 時間: 06/14/2012 00:28:28

06/15 14:56, , 1F
有些人愛掛著理性討論的幌子到處釣魚是怎樣XD
06/15 14:56, 1F

06/15 15:14, , 2F
拍拍其他被一起告的板友 習慣就好XD
06/15 15:14, 2F

06/15 15:17, , 3F
或者你下次再PO釣魚文 我們也就寄信檢舉說你惡意引戰 反正有
06/15 15:17, 3F

06/15 15:18, , 4F
先前的判例 不會有什麼疑問的
06/15 15:18, 4F

06/15 15:18, , 5F
不這麼作是因為懶得理你也不想麻煩別人 不過上有政策下有對
06/15 15:18, 5F

06/15 15:19, , 6F
06/15 15:19, 6F

06/15 15:19, , 7F
順便再附上你愛上組務告板主 告板友 自己都不反省的證據
06/15 15:19, 7F

06/18 01:01, , 8F
已經回信通知,您檢舉的內容並無違反板規。
06/18 01:01, 8F
文章代碼(AID): #1FsB-kUw (C_JapanBo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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