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1cAjams1 (C_ChatBM)判決不當

看板C_GenreBoard作者 (五十嵐梨花的監督君)時間3周前 (2024/05/07 22:12), 3周前編輯推噓0(0032)
留言32則, 2人參與, 3周前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 引述《tw00111610 (月朧)》之銘言: : 根據#1cA5FAVH (C_ChatBM)的檢舉文 : 和我的檢舉文#1cAjams1 (C_ChatBM)作比較 : 一樣沒有指名道姓 : 一樣對照原文指向明確 : 該版主卻做出了不同的判決結果 且我進行申訴時詢問的是判斷標準為何 #1cA5FAVH (C_ChatBM)和你的情況不一樣吧

04/23 18:59,
你到底是真粉還是黑粉阿
04/23 18:59

04/23 19:01,
真粉吧?我看他常常開箱拉普全套週邊
04/23 19:01

04/23 19:01,
黑粉應該是不會特地花錢
04/23 19:01

04/23 19:03,
他是超級鐵粉,只是有時候會誇張一點...好吧不只一點
04/23 19:03

04/23 19:03,
我有買 延期了 怎麼沒有我的事
04/23 19:03

04/23 19:03,
全簽沒有事 有事的是延期
04/23 19:03

04/23 19:12,
同擔拒否的真粉吧 自己臭得要死順便弄臭偶像 讓別人不
04/23 19:12

04/23 19:12,
齒進而減少競爭對手
04/23 19:12

04/23 19:20,
這種噁心的人早該被唾棄了 買些週邊當贖罪券就有人接受
04/23 19:20

04/23 19:20,
了喔
04/23 19:20
#1cA5FAVH (C_ChatBM)的情況很清楚是在回前面有人問原PO是真粉還是黑粉,另外還有人 提到原PO有買週邊,被他說是買週邊當贖罪劵,可以很清楚的認定是在講原PO 而你的情況,我覺得單從「40幾歲」和「說教」這兩點,沒辦法很明確的認定是在講你 相較起來,#1cA5FAVH (C_ChatBM)的情況比你的情況要來得明確更多 #1cAjams1 (C_ChatBM) : 五、違規說明或佐證 : 我往上看了下其他推文 比較像說教就我一個 推測對方根據上站次數評估我年齡 連你自己的違規說明都沒有很篤定的用比較像、推測去認為他是在講你了 我覺得應該沒有如你所說的指向明確吧 -- https://i.imgur.com/FhhzB4L.jp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91.89.16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GenreBoard/M.1715091148.A.737.html ※ 編輯: nh507121 (219.91.89.165 臺灣), 05/07/2024 22:14:42

05/08 03:38, 3周前 , 1F
所以你的意思是必需要有第三者佐證來確
05/08 03:38, 1F

05/08 03:38, 3周前 , 2F
定才能入罪?我沒有用肯定的理由很簡單
05/08 03:38, 2F
沒有說一定要第三者佐證,看前後文判斷是否指特定人

05/08 03:39, 3周前 , 3F
就是我看有沒有人能凹出個理所當然而已
05/08 03:39, 3F

05/08 03:40, 3周前 , 4F
而實際上佐證的不管是路人還是當事人 講
05/08 03:40, 4F

05/08 03:40, 3周前 , 5F
得全都毫無道理 反倒變成不管怎麼看就是
05/08 03:40, 5F

05/08 03:41, 3周前 , 6F
指向明確 我就問個問題 他不是講我還能
05/08 03:41, 6F

05/08 03:41, 3周前 , 7F
是跟誰講話請問? 當然 你要說他這樣算自
05/08 03:41, 7F

05/08 03:42, 3周前 , 8F
言自語我也可以認同阿 那我以後這樣說呢
05/08 03:42, 8F

05/08 03:43, 3周前 , 9F
還是照上述只要有第三者路人我就能入罪?
05/08 03:43, 9F

05/08 03:45, 3周前 , 10F
那不就變成三人成虎了?要陷人於罪的概念
05/08 03:45, 10F

05/08 03:46, 3周前 , 11F
就是拉幫結派?這樣真的對嗎?
05/08 03:46, 11F
#1cA5FAVH (C_ChatBM) 我舉的推文都是在被檢舉人前面發言的,比對方早發言要怎麼陷 人於罪?第三者在發言時根本無從知道被檢舉人會回應他的推文

05/08 03:50, 3周前 , 12F
我舉個例阿別介意 假設我在某公告且有板
05/08 03:50, 12F

05/08 03:51, 3周前 , 13F
主推文下方寫個雙標版主就少BB了 丟人
05/08 03:51, 13F

05/08 03:52, 3周前 , 14F
沒人補充就無罪?有人補充tw你自己也xxx
05/08 03:52, 14F

05/08 03:53, 3周前 , 15F
就少嘴版主這樣就有罪?這樣不是很怪嗎?
05/08 03:53, 15F

05/08 03:54, 3周前 , 16F
而且這樣的推文一次性變成針對公告和推
05/08 03:54, 16F

05/08 03:55, 3周前 , 17F
文的版主 這樣沒有針對性我自己都不認同
05/08 03:55, 17F

05/08 03:56, 3周前 , 18F
以個人拙見來看 這樣產生的灰色地帶全憑
05/08 03:56, 18F

05/08 03:58, 3周前 , 19F
自由心證就是造成狐疑的理由本身 要明確
05/08 03:58, 19F

05/08 04:00, 3周前 , 20F
標準就是指向到什麼程度算正確?什麼算無
05/08 04:00, 20F

05/08 04:05, 3周前 , 21F
所謂?沒有旁證就能免責這實在蠻奇怪的
05/08 04:05, 21F

05/08 04:19, 3周前 , 22F
抱歉忘記前述 我的網路怪怪的所以借朋友
05/08 04:19, 22F

05/08 04:21, 3周前 , 23F
帳號發言
05/08 04:21, 23F

05/08 04:22, 3周前 , 24F
此推文為代tw00111610之口發言
05/08 04:22, 24F
站規規定不用借用別人帳號 ※ 編輯: nh507121 (219.91.89.165 臺灣), 05/08/2024 06:58:40 ※ 編輯: nh507121 (219.91.89.165 臺灣), 05/08/2024 07:01:46 ※ 編輯: nh507121 (219.91.89.165 臺灣), 05/08/2024 07:04:57

05/08 08:25, 3周前 , 25F
我沒借他帳號阿 請代打字而已 既然依
05/08 08:25, 25F

05/08 08:26, 3周前 , 26F
前後文判斷 那我還是老話 不是我還能
05/08 08:26, 26F

05/08 08:28, 3周前 , 27F
是誰?在一片祥和歡樂中潑冷水說教就我
05/08 08:28, 27F

05/08 08:29, 3周前 , 28F
一人 我以此判斷對方的針對性請問哪兒
05/08 08:29, 28F

05/08 08:31, 3周前 , 29F
不合乎邏輯 你的意思是說 在我之上還
05/08 08:31, 29F

05/08 08:31, 3周前 , 30F
要有其他人能證明他的針對性才能成立?
05/08 08:31, 30F

05/08 08:35, 3周前 , 31F
而且他的自證和旁人關說明顯不合常理
05/08 08:35, 31F

05/08 08:35, 3周前 , 32F
為何不納入考量?
05/08 08:35, 32F
文章代碼(AID): #1cEZRCSt (C_GenreBoard)
文章代碼(AID): #1cEZRCSt (C_GenreBoa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