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1U87P--U (C_ChatBM) 判決不當
針對申訴人提出種種回應如下
1. 雖然肥宅一詞確實有負面貶義,然目前亦有用於自稱自嘲之意思存在
若僅憑其出現而不究其推文本意逕下違規,恐非妥當的處置。
因此就推文本意來看,我認為重點在於表達vtuber市場取向或者策略定位
而非刻意攻擊他人。
「通常vtuber又會迎合肥宅話題」就話語意味上與邏輯上都不等於就是攻擊
「看vtuber的就是肥宅」
檢舉文底下原案被檢舉人也解釋是自稱肥宅,雖然這種以自以為的肥宅來稱呼
整體群族的方式並非很適當,但我認為就像是自稱宅宅一樣,並不具有太大的惡意。
2. 引戰成立需要較為嚴格且明確的事證。絕非是感覺或者自以為就可以成立的。
申訴人把一個客觀的行為或者習慣,自以為解釋成vtuber都是空氣觀眾
並且還把空氣觀眾更進一步解釋成對於vtuber挑釁或者鬥爭。
實難見其客觀且合乎邏輯的連結。
這種情況判定引戰,恐怕比文字獄更可怕,文字獄好歹還有一個禁字表。
但這成立與否完全是看個人主觀感受與想法,毫無邏輯可言。
3. 肥宅一詞究竟可不可以說。這重點永遠都不是在關鍵字表
雖然很多時候,出現特定關鍵字 (例如:廚) 就會水桶。
但重點都不是因為出現這個關鍵字,而是用這種已經極具負面含義的詞去攻擊別人
只是因為那些常用的攻擊辭彙太常出現了,以致於有人會誤解成看到關鍵字就水桶
就像人身攻擊成立並不是因為說了哪些詞,而是有了攻擊行為。
但相對的,由於一些特定的辭彙本身就有負面的意涵在,使用上本來就要更小心
之中的風險,也是使用者自行要承擔的。
在本申訴文中,其實也看的出來類似的概念,申訴人自己也說用於自嘲沒關係
其實也或多或少表示,並非看到關鍵字就水桶,而是要有用於攻擊他人才算。
若用此反推第一項說明,其實我認為本案也僅僅是被檢舉人與檢舉人認知上的落差
而非真的是攻擊的行為。
4. 針對時間內無回應的說明。
申訴人妄自把三天無回應視為有意拖延甚至瀆職,我只能表示遺憾
不去全盤客觀的考量是否違規,或者現實板主的情況。
大過年的本來就比較忙,況且也有三天沒回應保障可以直接申訴小組的權益
不曉得申訴人「客觀認定」瀆職的「明確事證」究竟為何?
綜上所述,我不認為本次有任何判決不適當或者踰越上級規定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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