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 oz5566/mykey8585 不受歡迎人物再認定

看板C_GenreBoard作者 (秋山小~~雨)時間5年前 (2018/06/01 14:2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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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z5566 之永久水桶申訴已被群組長改判為違反當時板規 5-6 二次, 累計為水桶三個月 #1QwoTm8Y (C_WorkBoard) 故 C_Chat 板規中「水桶中分身再度違反板規」,需要重新認定 (當時舊板規 V.14.2.0 條目:9-7;現板規 V.16.1.0 條目:3-9 ) 同樣,是否符合本組之不受歡迎人物,也需再認定 1.根據帳號部查證之資訊 ID_Multi (#1QrkJUgP),可確定 oz5566、mykey8585、mumi5566 此三ID為同一人 2.以先不論 #1QwoTm8Y (C_WorkBoard) 群組長改判之前提 mykey8585、mumi5566 此二ID於 oz5566 水桶時仍持續違反板規 已經於水桶中(雖然最終被改判),但仍不知謹言慎行 且違反之板規多為「蓄意引戰」之同一條板規重複違反 (當時舊板規 V.14.2.0 條目:5-6;現板規 V.16.1.0 條目:4-7 ) 02/28/2017 16:37:10 pp1877 暫停 oz5566 發言,期限為 7200 天 理由: #1OjJPhaW (C_Chat) 5-6 7-6 08/08/2017 18:28:56 houseman1104 暫停 mykey8585 發言,期限為 60 天 理由: 4-7 兩次 11/07/2017 21:37:32 HomerEDLee 暫停 mumi5566 發言,期限為 30 天 理由: 依4-7,水桶一個月 03/16/2018 10:21:22 surimodo 暫停 mumi5566 發言,期限為 30 天 理由: #1QgocMnr (C_Chat) 4-7 04/18/2018 22:39:20 surimodo 暫停 mykey8585 發言,期限為 6935 天 理由: #1QrrWMdi (C_Chat) 3-9 04/18/2018 22:39:36 surimodo 暫停 mumi5566 發言,期限為 6935 天 理由: #1QrrWMdi (C_Chat) 3-9 可認定此為挑釁板主及板規之行為 加上原申請文 #1Qr_qsBD (C_GenreBoard) 為所有板主附議申請 按照本群組組規對於不受歡迎使用者的認定 7.不受歡迎使用者條款 針對數次違規、引戰屢勸不聽之使用者,若板主群認為有需要 可以至該板所屬組務板申請將此ID列為不受歡迎使用者。 申請細則: #1 此ID在該板有水桶紀錄 (非必要,僅作為審核時的參考依據) #2 該板"全體板主"連屬半數同意 (請在申請文章推文覆議同意或不同意) #3 附上相關引戰事證、文章(可含編輯紀錄)或精華區文章目錄路徑 小組長審核認可後公告 之後若此不受歡迎ID在板上再有任何「違反板規」的情況 板主可在板上公告後,直接永久水桶。 oz5566、mykey8585、mumi5566 此三ID符合「數次違規、引戰屢勸不聽」、 「此ID在該板有水桶紀錄」、「全體板主連屬半數同意」之條件 本組認定,不受歡迎使用者成立 3.承1.由於已由帳號部認定 oz5566、mykey8585、mumi5566 此三ID為同一人 故此三ID於 C_Chat 板之水桶可以合併計算 按照 surimodo 板主提供之水桶紀錄 #1R0hiFIY (C_GenreBoard) 以及 C_Chat 板公告 #1PYP91An (C_Chat) mykey8585 違反 4-7 X2 判決板主 houseman1104 #1Q0RPFgE (C_Chat) mumi5566 違反 4-7 判決板主 HomerEDLee #1QgocMnr (C_Chat) mumi5566 違反 4-7 判決板主 surimodo 加上 #1QwoTm8Y (C_WorkBoard) 群組長改判之「蓄意引戰」X2 (當時舊板規 V.14.2.0 條目:5-6;現板規 V.16.1.0 條目:4-7 ) 根據 C_Chat 現行板規 3-6 違反規定而受處罰完畢,再違反同一規定者,為累犯,依其規定得加重處罰。 Ⅰ 直接水桶累計達三次者,提升一級罰則。累計達十次者,處永久水桶。 Ⅱ 同一文章因多重違規而直接水桶六個月以上者,處永久水桶。 oz5566、mykey8585、mumi5566 此三ID合併違反 C_Chat 板規「蓄意引戰」 4-7 共計六次,按照板規 3-6,同一板規違反四次就可處以永久水桶 故永久水桶維持原判 根據以上,做出以下裁定 1.本組按照群組規 三、7. 認定 oz5566、mykey8585、mumi5566 此三ID 或其分身為本小組不受歡迎者 並且按照群組規 四、2.#10 本小組未來不再接受 oz5566、mykey8585、mumi5566 此三ID或其分身所 所提出之任何申訴/檢舉及罷免案 2.請 C_Chat 板主按照本篇判決文,重新公告 oz5566、mykey8585、mumi5566 此三ID 之永久水桶理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41.1.9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GenreBoard/M.1527834315.A.56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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