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PiyanMi B–2–1

看板C_ChatBM作者 (魯王蛇)時間2年前 (2022/03/03 04:43), 2年前編輯推噓11(1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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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一、檢舉看板 C_ChatBM 二、違規文章代碼 #1Y7vjohy (C_ChatBM) 三、被檢舉人ID PiyanMi 四、違規內容節錄 [板務]「豚」應該排除於4-5 4-7禁字範圍 「豚」長久以來一直被當作4-5 4-7的違規判讀指標 #1Y7hgRgA (C_Chat) 但是根據此篇轉載新聞 記者在文中轉述東吳電競研究社粉專貼文;為「豚」字並在後面括號(狂粉)並刊登於面對 普羅大眾的公開新聞網 可見於在一般生活認知中「豚」字已被單純視為狂粉的代稱 而非負面歧視意味 而此種趨勢,並非空穴來風 可以參考他板的討論結果 #1XlYGprN (LoL) 按照他板發起投票的廚、豚是否為人身攻擊的主題中 大部分的人也覺得並不是人身攻擊 由此可知 指涉粉絲為豚,依照普羅大眾的邏輯,應該是讚賞、形容粉絲深度熱愛偶像,而確實,我個 人與周遭朋友也沒有人真的覺得「豚」為不雅字眼 如果將「豚」列為4-5 4+7禁字,難道狂粉一詞也要比照辦理嗎? 我認為將「豚」列為4-5 4-7禁字,將其視為攻擊性字眼 恐怕與民眾認知差距過大,並且在未來可能會讓非惡意的使用者受到無端的懲罰 將「豚」當成4-5 4-7違規禁字,明顯不符合時宜,有污名化豚的狀況 希望可以照板務程序,使「豚」脫離4-5 4-7禁字範圍,不再因板規判讀標準而成為污名化 下的無辜產物 更何況C洽創板宗旨就是秉持著多元開放的輕鬆閒聊 多元的核心價值,正是尊重差異 就算我不喜歡特定字眼,我也不覺得因此加以限縮他人權利是適當的方式 五、違反板規條目 B-2-1 經板主群多數認定為無意義之建議/洗文章/亂板文。 六、違規說明或佐證 [板務]「豚」應該排除於4-5 4-7禁字範圍 4–5跟4–7不是單純靠一個字或一個詞來判斷有沒有違規的 而且每一位板主對於違規的標準都不相同 nh507121板主認為單純的「肥宅」不構成4–5人身攻擊違規 Satoman板主認為單純的「XX廚」不構成4–5人身攻擊違規 「豚」長久以來一直被當作4-5 4-7的違規判讀指標 一個字詞是否觸犯板規4–5、4–7是要看前後上下文來判斷的 #1Y7hgRgA (C_Chat) 但是根據此篇轉載新聞 記者在文中轉述東吳電競研究社粉專貼文;為「豚」字並在後面括號(狂粉)並刊登於面對 普羅大眾的公開新聞網 可見於在一般生活認知中「豚」字已被單純視為狂粉的代稱,而非負面歧視意味 那是撰寫該篇新聞的記者—蘇晟彥先生 的個人解讀 不是你所謂普羅大眾的認知 且後續觀察該篇新聞 你所引用的那一句內文 也希望有VT豚(狂粉)能夠一起共襄盛舉 已修改成 也希望有志工能夠一起共襄盛舉 VT豚(狂粉)→志工 https://i.imgur.com/NAXie8M.png
而該篇新聞的標題: 潤羽露西婭洩密遭解約…台粉募VT豚辦畢業典禮 網掀戰:是被退學 也已修改成 潤羽露西婭洩密遭解約…台粉募志工辦畢業典禮 網掀戰:是被退學 https://i.imgur.com/qToqDyh.png
https://i.imgur.com/anh8IzJ.png
可以看得出撰寫該篇新聞的蘇先生 可能也認為此一用詞有所不妥 故後續做出更改修正 你的最大支持立論既早已消失 還藉此提出板務,顯然是居心叵測 而此種趨勢,並非空穴來風 可以參考他板的討論結果 #1XlYGprN (LoL) 按照他板發起投票的廚、豚是否為人身攻擊的主題中 大部分的人也覺得並不是人身攻擊 這裡是C_Chat和C_ChatBM板 不是LoL板 LoL板的看板使用者對於人身攻擊的看法 C_Chat的看板使用者和板主群並沒有那個義務得參考或者比照辦理 同為卡漫夢工廠 > C_Genre底下的C_BOO板 人身攻擊和引戰甚至不違反板規 難不成C_Chat也要比照辦理? 由此可知 指涉粉絲為豚,依照普羅大眾的邏輯,應該是讚賞、形容粉絲深度熱愛偶像,而確實,我個 人與周遭朋友也沒有人真的覺得「豚」為不雅字眼 沒有,那是你的個人想法 不是什麼普羅大眾的邏輯 完全看不出你所謂的普羅大眾在哪 如果將「豚」列為4-5 4+7禁字,難道狂粉一詞也要比照辦理嗎? C_Chat沒有所謂的禁字或禁詞 然後豚是豚,狂粉是狂粉 這兩個詞的意思相差很多 什麼時候狂粉有豬的意思了? https://i.imgur.com/MUOXYrU.png
我認為將「豚」列為4-5 4-7禁字,將其視為攻擊性字眼 恐怕與民眾認知差距過大,並且在未來可能會讓非惡意的使用者受到無端的懲罰 將「豚」當成4-5 4-7違規禁字,明顯不符合時宜,有污名化豚的狀況 跟誰的認知差距過大?不符合誰的時宜? 罵人是豬或狗構成公然侮辱罪 那請問這是在污名化豬和狗嗎? https://www.google.com/amp/s/news.ltn.com.tw/amp/news/local/paper/485240 https://myppt.cc/QAIF8D 罵人是禽獸或畜生(畜牲)構成公然侮辱罪 那請問這是在污名化禽獸和畜生(畜牲)嗎? https://tinyurl.com/3pj27vhu https://tinyurl.com/3hsfxs3n 希望可以照板務程序,使「豚」脫離4-5 4-7禁字範圍,不再因板規判讀標準而成為污名化 下的無辜產物 「豚」這個字並沒有被污名化 觸犯板規4–5、4–7與否 會依照前後上下文來做判斷 我在C_Chat任何一篇文章底下留言:「我是VT豚」或「我是任豚」 請問板主可以用哪一條板規水桶我? Vtuber—赤井心的粉絲稱作:はあとん(心豚) 「心豚」這一詞也並未觸犯板規4–5人身攻擊 昨日最新的檢舉判例 #1Y7iTA5y (C_ChatBM) 即便同時提到VT豚跟任豚也無違規 請問何來污名化? 更何況C洽創板宗旨就是秉持著多元開放的輕鬆閒聊 輕鬆閒聊不代表可以引戰和人身攻擊 多元的核心價值,正是尊重差異 就算我不喜歡特定字眼,我也不覺得因此加以限縮他人權利是適當的方式 就算我不討厭特定人士 我也不覺得因為在Military板被退文,導致三天內沒辦法在C_Chat發文 因此跑到C_ChatBM提一篇不知所以然的板務,是一種適當的抒發方式 對ㄚ 檢舉說明懶人包: C_Chat並沒有所謂的禁字或禁詞 被檢舉人提出一個板務,主張某個特定字詞—「豚」 C_Chat看板使用者不論如何使用,都不應會觸犯板規4–5、4–7 此板務主張完全不知所以然 且該篇新聞標題和內文早已做修改更正 被檢舉人還以此為立論,無限上綱成普羅大眾的認知,藉此提出板務 此舉顯然是居心叵測、心懷不軌 若是板主群認為被檢舉人該篇板務文 並未達到無意義之建議、亂板文程度 那之後恐怕也會有人陸陸續續提板務 主張「豬」、「狗」、「禽獸」、「畜生」等各種字詞要去污名化 不論如何使用或罵人都可規避人身攻擊和引戰 例如:索狗、中國狗、支那畜 你們板主群自己好好想想 要是你們覺得無所謂的話 那就,對ㄚ -- https://i.imgur.com/WlzWa7A.jp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50.116.212.20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BM/M.1646253825.A.36B.html

03/03 07:14, 2年前 , 1F
用檢舉代替板主回文 厲害ㄛ
03/03 07:14, 1F
沒有ㄚ,這只是我的檢舉看法而已ㄚ 我只是覺得有人看了一篇新聞記者的個人錯誤解讀(而且事後已經修正) 就直接無限上綱成普羅大眾的認知 然後藉此提板務根本來亂的而已,對ㄚ 當然板主群可能不覺得這種行為是來亂的就是ㄌ ※ 編輯: LoKingSer (150.116.212.203 臺灣), 03/03/2022 08:48:28

03/03 08:50, 2年前 , 2F
我的意思是你這種回法像是地下板主在
03/03 08:50, 2F

03/03 08:50, 2年前 , 3F
回申訴那種
03/03 08:50, 3F

03/03 09:13, 2年前 , 4F
這還好吧 感覺有認真申論 提出主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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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09:13, 2年前 , 5F
論點與客觀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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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09:15, 2年前 , 6F
就讓子彈飛,反正就算過了板主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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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09:15, 2年前 , 7F
最終裁量權,若是怕之後有人陸續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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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09:15, 2年前 , 8F
仿,只要本次結案時板主頒布特殊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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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09:15, 2年前 , 9F
告限制即可,再者 搞不好根本達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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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09:15, 2年前 , 10F
到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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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09:28, 2年前 , 11F
哇!你怎麼突然這麼認真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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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11:05, 2年前 , 12F
這就是BM版的魔力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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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13:38, 2年前 , 13F

03/03 13:38, 2年前 , 14F
就算記者後來覺得不妥 他也只是轉述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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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13:38, 2年前 , 15F
啊 重要的是東吳大學的同學沒有覺得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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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13:38, 2年前 , 16F
03/03 13:38, 16F
所以東吳大學電子競技研究社的發文者 他個人的主觀看法你是怎麼無限上綱成普羅大眾的認知與邏輯的? 原來他一個人就可以代表普羅大眾了嗎? 我說永桶你是C_Chat普羅大眾的民意,請問你要接受嗎?

03/03 14:23, 2年前 , 17F
已通知
03/03 14:23, 17F
※ 編輯: LoKingSer (150.116.212.203 臺灣), 03/03/2022 18:03:59

03/03 21:12, 2年前 , 18F
這種事情本來就是用數據說話 這樣各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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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21:12, 2年前 , 19F
詞沒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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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21:12, 2年前 , 20F
如果你不服主流民意的說法 可以辦投票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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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3 21:12, 2年前 , 21F
大家 豚和廚算不算人身攻擊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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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建議你最好不要一直想用投票的方式,來決定大家應該怎麼做比較好 如果今天開投票表決要不要永桶你 開票結果多數人認為你應該被永桶 那請問你要欣然接受投票結果,乖乖被永桶嗎? ※ 編輯: LoKingSer (150.116.212.203 臺灣), 03/03/2022 22:38:27

03/03 23:00, 2年前 , 22F
這是程序和人權性質問題 本來就不能拿來
03/03 23:00, 22F

03/03 23:00, 2年前 , 23F
類比 一個是限縮 一個是開放 牽涉到的
03/03 23:00, 23F

03/03 23:00, 2年前 , 24F
權利不一樣 憲法都有保障我們言論自由了
03/03 23:00, 24F

03/03 23:00, 2年前 , 25F
你憑什麼限制我的言論自由ㄚㄚㄚ
03/03 23:00, 25F

03/04 12:47, 2年前 , 26F
B-2-1 無違規
03/04 12:47, 26F

03/04 21:16, 2年前 , 27F
B-2-1 無違規
03/04 21:16, 27F

03/04 21:16, 2年前 , 28F
結案
03/04 21:16, 28F
文章代碼(AID): #1Y7zS1Dh (C_ChatB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