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PiyanMi B–2–1
[檢舉]
一、檢舉看板
C_ChatBM
二、違規文章代碼
#1Y7vjohy (C_ChatBM)
三、被檢舉人ID
PiyanMi
四、違規內容節錄
[板務]「豚」應該排除於4-5 4-7禁字範圍
「豚」長久以來一直被當作4-5 4-7的違規判讀指標
#1Y7hgRgA (C_Chat)
但是根據此篇轉載新聞
記者在文中轉述東吳電競研究社粉專貼文;為「豚」字並在後面括號(狂粉)並刊登於面對
普羅大眾的公開新聞網
可見於在一般生活認知中「豚」字已被單純視為狂粉的代稱
而非負面歧視意味
而此種趨勢,並非空穴來風
可以參考他板的討論結果
#1XlYGprN (LoL)
按照他板發起投票的廚、豚是否為人身攻擊的主題中
大部分的人也覺得並不是人身攻擊
由此可知
指涉粉絲為豚,依照普羅大眾的邏輯,應該是讚賞、形容粉絲深度熱愛偶像,而確實,我個
人與周遭朋友也沒有人真的覺得「豚」為不雅字眼
如果將「豚」列為4-5 4+7禁字,難道狂粉一詞也要比照辦理嗎?
我認為將「豚」列為4-5 4-7禁字,將其視為攻擊性字眼
恐怕與民眾認知差距過大,並且在未來可能會讓非惡意的使用者受到無端的懲罰
將「豚」當成4-5 4-7違規禁字,明顯不符合時宜,有污名化豚的狀況
希望可以照板務程序,使「豚」脫離4-5 4-7禁字範圍,不再因板規判讀標準而成為污名化
下的無辜產物
更何況C洽創板宗旨就是秉持著多元開放的輕鬆閒聊
多元的核心價值,正是尊重差異
就算我不喜歡特定字眼,我也不覺得因此加以限縮他人權利是適當的方式
五、違反板規條目
B-2-1 經板主群多數認定為無意義之建議/洗文章/亂板文。
六、違規說明或佐證
[板務]「豚」應該排除於4-5 4-7禁字範圍
4–5跟4–7不是單純靠一個字或一個詞來判斷有沒有違規的
而且每一位板主對於違規的標準都不相同
nh507121板主認為單純的「肥宅」不構成4–5人身攻擊違規
Satoman板主認為單純的「XX廚」不構成4–5人身攻擊違規
「豚」長久以來一直被當作4-5 4-7的違規判讀指標
一個字詞是否觸犯板規4–5、4–7是要看前後上下文來判斷的
#1Y7hgRgA (C_Chat)
但是根據此篇轉載新聞
記者在文中轉述東吳電競研究社粉專貼文;為「豚」字並在後面括號(狂粉)並刊登於面對
普羅大眾的公開新聞網
可見於在一般生活認知中「豚」字已被單純視為狂粉的代稱,而非負面歧視意味
那是撰寫該篇新聞的記者—蘇晟彥先生
的個人解讀
不是你所謂普羅大眾的認知
且後續觀察該篇新聞
你所引用的那一句內文
也希望有VT豚(狂粉)能夠一起共襄盛舉
已修改成
也希望有志工能夠一起共襄盛舉
VT豚(狂粉)→志工
https://i.imgur.com/NAXie8M.png
而該篇新聞的標題:
潤羽露西婭洩密遭解約…台粉募VT豚辦畢業典禮 網掀戰:是被退學
也已修改成
潤羽露西婭洩密遭解約…台粉募志工辦畢業典禮 網掀戰:是被退學
https://i.imgur.com/qToqDyh.png
可以看得出撰寫該篇新聞的蘇先生
可能也認為此一用詞有所不妥
故後續做出更改修正
你的最大支持立論既早已消失
還藉此提出板務,顯然是居心叵測
而此種趨勢,並非空穴來風
可以參考他板的討論結果
#1XlYGprN (LoL)
按照他板發起投票的廚、豚是否為人身攻擊的主題中
大部分的人也覺得並不是人身攻擊
這裡是C_Chat和C_ChatBM板
不是LoL板
LoL板的看板使用者對於人身攻擊的看法
C_Chat的看板使用者和板主群並沒有那個義務得參考或者比照辦理
同為卡漫夢工廠 > C_Genre底下的C_BOO板
人身攻擊和引戰甚至不違反板規
難不成C_Chat也要比照辦理?
由此可知
指涉粉絲為豚,依照普羅大眾的邏輯,應該是讚賞、形容粉絲深度熱愛偶像,而確實,我個
人與周遭朋友也沒有人真的覺得「豚」為不雅字眼
沒有,那是你的個人想法
不是什麼普羅大眾的邏輯
完全看不出你所謂的普羅大眾在哪
如果將「豚」列為4-5 4+7禁字,難道狂粉一詞也要比照辦理嗎?
C_Chat沒有所謂的禁字或禁詞
然後豚是豚,狂粉是狂粉
這兩個詞的意思相差很多
什麼時候狂粉有豬的意思了?
https://i.imgur.com/MUOXYrU.png
我認為將「豚」列為4-5 4-7禁字,將其視為攻擊性字眼
恐怕與民眾認知差距過大,並且在未來可能會讓非惡意的使用者受到無端的懲罰
將「豚」當成4-5 4-7違規禁字,明顯不符合時宜,有污名化豚的狀況
跟誰的認知差距過大?不符合誰的時宜?
罵人是豬或狗構成公然侮辱罪
那請問這是在污名化豬和狗嗎?
https://www.google.com/amp/s/news.ltn.com.tw/amp/news/local/paper/485240
https://myppt.cc/QAIF8D
罵人是禽獸或畜生(畜牲)構成公然侮辱罪
那請問這是在污名化禽獸和畜生(畜牲)嗎?
https://tinyurl.com/3pj27vhu
https://tinyurl.com/3hsfxs3n
希望可以照板務程序,使「豚」脫離4-5 4-7禁字範圍,不再因板規判讀標準而成為污名化
下的無辜產物
「豚」這個字並沒有被污名化
觸犯板規4–5、4–7與否
會依照前後上下文來做判斷
我在C_Chat任何一篇文章底下留言:「我是VT豚」或「我是任豚」
請問板主可以用哪一條板規水桶我?
Vtuber—赤井心的粉絲稱作:はあとん(心豚)
「心豚」這一詞也並未觸犯板規4–5人身攻擊
昨日最新的檢舉判例
#1Y7iTA5y (C_ChatBM)
即便同時提到VT豚跟任豚也無違規
請問何來污名化?
更何況C洽創板宗旨就是秉持著多元開放的輕鬆閒聊
輕鬆閒聊不代表可以引戰和人身攻擊
多元的核心價值,正是尊重差異
就算我不喜歡特定字眼,我也不覺得因此加以限縮他人權利是適當的方式
就算我不討厭特定人士
我也不覺得因為在Military板被退文,導致三天內沒辦法在C_Chat發文
因此跑到C_ChatBM提一篇不知所以然的板務,是一種適當的抒發方式
對ㄚ
檢舉說明懶人包:
C_Chat並沒有所謂的禁字或禁詞
被檢舉人提出一個板務,主張某個特定字詞—「豚」
C_Chat看板使用者不論如何使用,都不應會觸犯板規4–5、4–7
此板務主張完全不知所以然
且該篇新聞標題和內文早已做修改更正
被檢舉人還以此為立論,無限上綱成普羅大眾的認知,藉此提出板務
此舉顯然是居心叵測、心懷不軌
若是板主群認為被檢舉人該篇板務文
並未達到無意義之建議、亂板文程度
那之後恐怕也會有人陸陸續續提板務
主張「豬」、「狗」、「禽獸」、「畜生」等各種字詞要去污名化
不論如何使用或罵人都可規避人身攻擊和引戰
例如:索狗、中國狗、支那畜
你們板主群自己好好想想
要是你們覺得無所謂的話
那就,對ㄚ
--
https://i.imgur.com/WlzWa7A.jp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50.116.212.20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BM/M.1646253825.A.36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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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ㄚ,這只是我的檢舉看法而已ㄚ
我只是覺得有人看了一篇新聞記者的個人錯誤解讀(而且事後已經修正)
就直接無限上綱成普羅大眾的認知
然後藉此提板務根本來亂的而已,對ㄚ
當然板主群可能不覺得這種行為是來亂的就是ㄌ
※ 編輯: LoKingSer (150.116.212.203 臺灣), 03/03/2022 08:4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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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東吳大學電子競技研究社的發文者
他個人的主觀看法你是怎麼無限上綱成普羅大眾的認知與邏輯的?
原來他一個人就可以代表普羅大眾了嗎?
我說永桶你是C_Chat普羅大眾的民意,請問你要接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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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oKingSer (150.116.212.203 臺灣), 03/03/2022 18:0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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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建議你最好不要一直想用投票的方式,來決定大家應該怎麼做比較好
如果今天開投票表決要不要永桶你
開票結果多數人認為你應該被永桶
那請問你要欣然接受投票結果,乖乖被永桶嗎?
※ 編輯: LoKingSer (150.116.212.203 臺灣), 03/03/2022 22:3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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