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1XIFQPed (C_ChatBM)
[申訴]
一、判決文章代碼
#1XIFQPed (C_ChatBM)
二、申訴人ID
LoKingSer
三、申訴理由
再解釋一次,「大師」一詞意思如下圖所示:
https://i.imgur.com/ejq7k5A.png
1.對和尚的尊稱。
2.稱學問、藝術的造詣很高,為人所宗法者。
完全沒有任何負面意思
完美沒有任何HoloLens板友所說的什麼嘲諷、挑釁意思
就只是對他人的一個尊稱
而HoloLens板友也有使用「大師」一詞稱呼他人
https://i.imgur.com/o1q5eyC.png
但HoloLens板友個人認為:
我稱呼他人為「大師」→合理使用
他人稱呼我為「大師」→嘲諷挑釁
「大師」一詞
我使用→有理有據,合情合理
你使用→嘲諷挑釁,吃我檢舉
而nh507121板主認為此種檢舉方式,不算是刻意針對他人,惡意檢舉亂板
再加上nh507121板主您在此篇檢舉文當中判定我B–1–1違規
#1XI3b0Dg (C_ChatBM)
所以現在「大師」一詞,在nh507121板主眼中,已然判定為嘲諷挑釁用詞嗎?
還是不管被檢舉人是使用何種詞彙
只要檢舉人單方面認定是在嘲諷挑釁自己
即便只是尊稱他人的用語
nh507121板主依然會判定B–1–1違規呢?
請問我使用「大師」一詞稱呼HoloLens板友被判定是嘲諷挑釁
那HoloLens板友使用「大師」一詞稱呼我,是否也屬於嘲諷挑釁呢?
請問兩者之間有何差別呢?
我使用「大師」一詞尊稱他人被判定嘲諷挑釁
那我使用「您」這一字尊稱他人
請問是否也屬於嘲諷挑釁他人呢?
還請nh507121板主可以撥冗給小弟我一個答覆
謝謝^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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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i.imgur.com/GNZ2zU9.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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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50.116.208.8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BM/M.1632506663.A.6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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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現在申訴的這一篇已經無違規結案啦!
#1XIFQPed (C_ChatBM)
nh507121板主認為
HoloLens板友使用→有理有據,合情合理
LoKingSer板友使用→嘲諷挑釁,吃我檢舉
這種檢舉方式,不算是惡意檢舉亂板
然後又判定我使用「大師」一詞尊稱他人→B–1–1違規
這不就代表nh507121板主認為
我使用「大師」一詞尊稱他人→嘲諷挑釁
HoloLens板友檢舉我使用「大師」一詞尊稱他人→有理有據
所以我就來申訴啦!
我真的很想知道我明明只是尊稱他人而已
為啥可以莫名吃檢舉,還可以莫名被判定是在嘲諷挑釁欸
而且對方自己也有使用完全相同的詞彙
然後我吃檢舉,nh507121板主判我B–1–1違規?_?
我真的非常非常好奇nh507121板主對於嘲諷挑釁的標準為何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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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那一長串答辯就算把「大師」這兩個字拔掉
也只是單純詢問HoloLens板友問題
還有解釋「XX對話產生器」會有標題偷渡的情況發生
他看不懂我在問板主什麼問題
然後我被他檢舉,我還耐心跟他解釋
結果他還是聽不懂
這到底是誰的問題?
我哪一句話有像他說「被檢舉人是在詭辯」←這種挑釁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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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篇還好吧!
前面幾段都是複製貼上我原檢舉文的內容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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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現在是這種判決標準哦?
那板主要不要乾脆列個洽妹禁詞表啊?
連尊稱他人的用詞都可以吃違規水桶了
是不是乾脆不要通知被檢舉人來答辯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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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提醒一下會有偷渡地圖砲的問題
結果板主當沒看到,不想回答就算了
還要吃檢舉,吃B–1–1違規
嗯嗯,蒸蚌:)
※ 編輯: LoKingSer (150.116.208.84 臺灣), 09/25/2021 03:3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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