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kalen123 B–2–1
※ 引述《LoKingSer (魯王蛇)》之銘言:
: [檢舉]
:
: 一、檢舉看板
:
: C_ChatBM
:
: 二、違規文章代碼
:
: #1X8KZyBq (C_ChatBM)
: 三、被檢舉人ID
:
: kalen123
: 四、違規內容節錄
:
: 只要是有練過打字,每分鐘要100個字根本就不是問題,一篇文章能有多少字,300?
: 400?要打四篇連半小時都不用 (叭叭,水桶一週!),難道以後大家就把幾百字的內容放
: 在推文裡嗎?那會變的非常難以閱讀且難以編輯,而且萬一中途有別人推文,那就變的 支
: 離
: 破
: 碎。
: 綜上所述,4-4明顯過嚴,不切實際,打壓發言,在此提案修改由 an94mod0 發布之標準,
: 放寬認定為一小時超過二十篇。
: 為什麼是二十篇?
: 因為若以100字每分,每篇300字來看,20篇是正常的上限,雖然對練熟的人而言打字速度上
: 到150也是家常便飯,但還有停下思考,閱讀其他人的文章等負面因素抵消,換言之,就算
: 是再怎麼熱心,正常使用也不會觸及20的上限。
: C-chat版本為acg之交流,an94mod0 發布之標準顯會妨礙此一目的,提案修改,應從寬處理
: 。
: 五、違反板規條目
:
: B-2-1 經板主群多數認定為無意義之建議/洗文章/亂板文。
: 六、違規說明或佐證
:
: 新板規:
: 4-4 〔洗文違規〕
: Ⅰ 短時間內大量發文、回文者,處水桶一週。
: Ⅱ 未經文章作者同意,短時間內大量推文且內容相近者,處水桶一週。
: Ⅲ 短時間內大量轉文且未經申請者,處水桶一週。
: Ⅳ 上述短時間內大量發文、回文,指1小時內超過3篇文章
:
: 被檢舉人以三分鐘發一篇文章為標準,提議將一小時3篇文章的規定,放寬到一小時20篇
: 文章
: 一小時20篇文章的發文、回文限制幾乎等同於廢除板規4–4〔洗文違規〕
: 等同於變相鼓勵西洽板友們洗文亂板
: 此提議的標準、動機與目的完全不明所以
: 顯然有無意義之建議、亂板文之虞,故檢舉之。
: 另在此附上底下推文,板友對於此篇提議之看法
: https://i.imgur.com/mTA5GvA.png
: 還請板主們裁奪,謝謝。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50.116.148.78 (臺灣)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BM/M.1629586562.A.429.html
: → laptic: 已通知 175.137.146.191 08/22 07:30
: ※ 編輯: LoKingSer (150.116.148.78 臺灣), 08/22/2021 07:30:05
寫在最前:
如果是版友看到本答覆且同意最後一段修改的,
請在原本的版務提案文下附議 "附議,但一小時上限改為六篇",
答覆如下
1.本提案早已確實回答為什麼定出20這個數字
: 只要是有練過打字,每分鐘要100個字根本就不是問題,一篇文章能有多少字,
: 300?400?
依照八卦版今年的討論
https://pttgopolitics.com/gossiping/M.1609548439.A.36D.html
使用嘸蝦米或新注意的能上到80字的版友大有人在。
另外一份資料顯示
https://reurl.cc/YOga3o
合格的打字員起碼有50~70 wpm,
中文輸入法較英文所需輸入字元較少,
雖然實際少的比例依輸入法而定,
但說100字/分並不誇張。
另外這也未計入語音輸入法、先前已經打好文章、或是單純分享情報等複製貼上的情況,
真要快,可以更快。
而300字的內容雖屬個人估測,
但這也已經說明了為何把目標放在300字的合理性
: 難道以後大家就把幾百字的內容放在推文裡嗎?
: 那會變的非常難以閱讀且難以編輯,而且萬一中途有別人推文,那就變的支離破碎。
將300字以推文形式回應明顯過於龐大,
如果是用手機看,
手機一行約20個字,
那300字就是15行,
已經是快半個螢幕了(難以閱讀)。
且推文無法編輯,
你沒辦法打到一半,
去修改或補充之前的句子(難以編輯)。
中間有其他人推文這點就更不用說,
雖然有些app允許一次性大量的推文,
但並不是所有bbs瀏覽器都有這功能,
一篇文章被好幾人橫刀斬斷,
除了造成閱讀困擾外,
對當事者也是一種打擊。
"20"是根據上述理由,
簡單的算出來一個打字熟練的人,
所可能的理論最大上限,
不是空洞來風,
一張嘴說說就跑出20的。
2. 20不可能達到,為什麼要訂這麼高
對,我也這麼認為,
就上面所言,
在正常狀態下20篇是不可能達到的,
那如果一個人能超越這個理論上限,
就只有洗文了,
那以4-4處理並不為過。
但是若把標準定在此之下呢?
檢舉案提到版友之意見
那麼無論是在C-chat版或是在C-chatBM,
都有版友在底下推文反應,
應該以不同標準。
客觀的說,
這裡面有大量的灰色地帶,
不管你怎麼說,
都會有應該更多或更少的聲音。
為什麼是3篇,而不是4篇,
為什麼是4篇,而不是5篇,
為什麼是5篇,而不是6篇,
為什麼.......沒完沒了
今天如果要訂標準,
最理想就訂一個有理由的標準,
讓所有人都沒話說。
今天我根據打字速度、合理的字數,
算出來的理想數字是20,
那我就用20去推導。
我反而要反問:
為什麼3篇是合理的?
這是有任何理由支持非得這樣的嗎?
目前沒有人有回答過這問題,
在公告中也沒有。
有版友提到八卦版如何如何,
這裡不是八卦版,
討論的也不是八卦版業務。
會一開始就訂這麼高還有一個理由:
就像版務提案文中,最後一句所說的
: C-chat版本為acg之交流
此話是根據版規開頭的內容而寫的
我們講法;
憲法是一國之精髓,
憲法保障人身自由的同時,
你要把人抓去關,
那一定要有很好的理由,
不能因為模擬兩可的藉口就把人入罪。
同樣的,
ACG之交流是C-chat版之宗旨與其目的,
本精神被寫進了C-chat版的版規且放在最前面,
既然如此,
會違背/干預此精神的措施是需要被非常嚴格的檢視,
你要違背,要干預,
那就必須要有理由,
而且是很好的理由,
事情非這樣做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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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惜違背交流之精神,採取這措施的理由是什麼?有道理嗎?有需要做到這樣嗎?
----------------------------------------------------------------------
法法法,
法不是制定就行的,
要有核心精神,
特別是對於違背或可能干預核心精神的情況要特別小心,
現在的4-4就是這種情況,
本來模糊時大家還沒太大動機討論,
現在要明訂,
那就要講清楚、說明白。
至於4-4是不是因此而名存實亡,
說實在的,
難道一小時三篇洗文就少了嗎?
錯! 洗文是一篇都太多了。
對本來就在洗文的人根本沒多大意義
: 大不了早上我洗個12篇,下午再12篇,晚上也12篇wwwwwww
依新的4-4標準,
只是打壓到打字快,情報多的版友,
今天僅僅是因為發4篇言之有物或著搶先新情報的文章就要被水桶,
我如果是當事者不氣死才怪。
3. 不要離題離這麼歪好嗎
焦點、焦點、焦點,
版務提案文的焦點在第一句就開宗名義的說了
: 凡是一小時內發四篇 (含)以上,就桶你七天,此法明顯過嚴。
後面的內容只是解釋為什麼過嚴,
以及既然提案要改,
那提案者覺得要改成怎樣,
為什麼認為要改成這樣。
這是很完整的一篇文章,
然後就只看到"20"?????
好,既然如此,
那我也不打算堅持20,
反正目的本來也只有針對過嚴的標準提出異議,
20也只是算出來的最不受爭議的極限;
如果堅持枝微末節的20而讓本案無法進到下一階段,
反而是自己在違背發文當初的宗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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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時6篇為上限,
一小時內發7篇(含)以上,水桶七天。
-------------------------------------
同意最後一段修改的人,請在原來的版務文支持:
"附議,但一小時上限改為六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8.19.14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BM/M.1629598712.A.ED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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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2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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