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C_ChatBM 檢舉受理流程

看板C_ChatBM作者 (回歸初衷)時間3年前 (2021/03/11 17:49), 編輯推噓3(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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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之銘言: : 直接進入正題。 : 建議修訂條文: : A-1 [檢舉]:檢舉人可針對14日內C_Chat/C_ChatBM板之文章、推文發起檢舉。 : 流程:A-1-1 → A-1-2 → A-1-3 → A-1-4/A-1-5 : A-1-3 板主受理檢舉案後,應M文保留文章並去信告知被檢舉人, : 請被檢舉人至C_ChatBM板回文或推文答辯,檢舉人亦可回文或推文反駁。 : A-1-3-1 前述條款,於被檢舉人在板主去信告知前業已為答辯者,得不受此限。 設定M文後要推文通知是我設計的 原因很簡單 因為M文不會顯示版主什麼時候M 但是推文有紀錄 如果有版主明顯拖延版務 也有明確的證據可以上訴小組 畢竟你也不能確保每個版主都不會拖延 以上 : A-1-3-2 針對 C_Chat 板規 3-9 之檢舉案,板主應逕送 C_GenreBoard,報請小組 : 進行後續程序,而無需再通知被檢舉人至 C_ChatBM 板答辯。 : 理由: : 在 #1WI4Uqxc (C_ChatBM) 的推文中,就有部分使用者提出質疑了 : 因此為完善化管理措施,在此建議板主群於下次修訂時,補充上述黃字之增訂內容。 : 另外,在 A-1 條文下方補充流程 : 也是為了避免因板主群在相關先後次序上的誤會或混淆,造成控辯雙方的困擾。 : 白話文解釋如下: : A-1-3-1: : 假如被檢舉人已經在 C_ChatBM 板提出答辯,就可以推定該員曉得該看板的存在,因此 : 就不需要麻煩板主再行通知,且亦能減少被檢舉人的困擾。 : A-1-3-2: : 因板主群沒有類似帳號部的調查權限,且答辯說明也要讓帳號部進行判定,所以在本板 : 出的說明自然就無法發生效力了。是故,分身的問題,就需要受理板主直接轉呈上級組 : ,依帳號部多重帳號處的流程處置。 : 如上說明,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0.9.21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BM/M.1615456164.A.F61.html

03/11 18:01, 3年前 , 1F
我的原意主要是省去信件通知的流程吧?
03/11 18:01, 1F

03/11 18:01, 3年前 , 2F
但M文還是要照樣做才對
03/11 18:01, 2F

03/11 18:03, 3年前 , 3F
這篇就是回答信件通知的必要性阿
03/11 18:03, 3F

03/11 18:21, 3年前 , 4F
可以改成推文表示受理
03/11 18:21, 4F

03/11 18:22, 3年前 , 5F
但是我覺得不如就照舊寄信
03/11 18:22, 5F

03/11 19:33, 3年前 , 6F
好像不太對,有無拖延板務是要看什麼時
03/11 19:33, 6F

03/11 19:33, 3年前 , 7F
候判決吧?難道有通知就好,即使過好幾
03/11 19:33, 7F

03/11 19:33, 3年前 , 8F
個星期才判決也不算拖延板務?
03/11 19:33, 8F

03/11 19:38, 3年前 , 9F
這是交集事件阿
03/11 19:38, 9F

03/11 19:38, 3年前 , 10F
準時通知和準時判決都有才是沒拖延
03/11 19:38, 10F
文章代碼(AID): #1WIUUazX (C_ChatB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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