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KimJongUn 4-11
一、檢舉看板
C_Chat
二、違規文章代碼
請貼上違規文章之代碼,以便板主查找違規文章
推文違規請貼上推文所在之文章代碼
#1V3ipjz_ (C_Chat)
三、被檢舉人ID
請標註被檢舉人ID,否則恕不受理
KimJongUn
四、違規內容節錄
請節錄違規內容並貼於此處
→
07/15 17:44,
07/15 17:44
→
07/15 17:45,
07/15 17:45
→
07/15 17:45,
07/15 17:45
五、違反板規條目
請標註違反之板規條目於此處
4-11(第Ⅱ款)
六、違規說明或佐證
請簡述被檢舉人如何違反板規或附上佐證
中文字10字以上,其他語言、阿拉伯數字、標點符號不計入
「釣魚台(尖閣諸島)爭議」為政治議題,不應在主板加以提及。
註一:日本說法
由中國政府和台灣當局為支持其對尖閣諸島擁有領土主權之主張所提出的歷史,地理或地
質依據,全都不足以構成有效的國際法規理據。
此外,中國政府和台灣當局是在一九七零年代之後,才開始宣稱擁有尖閣諸島主權的。這
是在聯合國機構於一九六八年秋季進行了一項調查,結果宣佈在東海發現了石油資源的可
能性,並由此而引起人們對尖閣諸島的關注之後。在此之前,他們從來沒有表示過任何反
對意見,包括該群島根據《舊金山和平條約》第三條而被列入美國行使行政權之領域的事
實。中國從來沒有解釋為什麼它沒有表示反對。
註二:台灣說法(初次)
該列嶼係附屬臺灣省,構成中華民國領土之一部分,基於地理地位、地質構造、歷史聯繫
以及臺灣省居民長期繼續使用之理由,已與中華民國密切相連,中華民國政府根據其保衛
國土之神聖義務在任何情形之下絕不能放棄尺寸領土之主權。因之,中華民國政府曾不斷
通知美國政府及日本政府,認為該列嶼基於歷史、地理、使用及法理之理由,其為中華民
國之領土,不容置疑,故應於美國結束管理時交還中華民國。現美國逕將該列嶼之行政權
與琉球群島一併交予日本,中華民國政府認為絕對不能接受,且認為此項美日間之移轉絕
不能影響中華民國對該列嶼之主權主張,故堅決加以反對,中華民國政府仍切盼關係國家
尊重我對該列嶼之主權,應即採取合理合法之措置,以免導致亞太地區嚴重之後果。
參考:#1U-GmIbT (C_Chat) 第 44 項判決
--
常羨人間琢玉郎,天教分付點酥娘。
盡道清歌傳皓齒、風起,雪飛炎海變清涼。
萬里歸來顏愈少、微笑,笑時猶帶嶺梅香。
試問嶺南應不好,卻道:此心安處是吾鄉。
——【北宋】蘇軾《定風波・南海歸贈王定國侍人寓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92.171.227 (馬來西亞)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BM/M.1594814239.A.E3A.html
※ 編輯: laptic (219.92.171.227 馬來西亞), 07/15/2020 19:59:58
推
07/17 05:16,
3年前
, 1F
07/17 05:16, 1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3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