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4-1-2 4-5 4-7 an94mod0

看板C_ChatBM作者 (神奇寶貝天王)時間5年前 (2020/01/28 22:20), 編輯推噓7(7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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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檢舉看板 C_Chat 二、違規文章代碼 #1UBkiYI9 (C_Chat) 三、被檢舉人ID an94mod0 四、違規內容節錄 恕刪 請問 為什麼要開分身發這篇啊? 你的p***********明明沒被桶今天也有發文阿? 是不是有什麼神秘力量介入 我很擔憂 (為保護無關此案之ID,予以打碼) 五、違反板規條目 4-1-2 4-5 4-7 六、違規說明或佐證 違規說明將分為三部分論述: 首先是 4-1-2 的部分,條文內容如下 「回文而文章皆未達以下二款規定而情節輕微者,處直接水桶三天以上。 一 內文有ACG點者。 二 可由內文判斷與引用文章直接相關者。」 文章內文已全部轉貼至上述違規內容節錄之中 根據 3-2-2 的條文內容 「稱文章者,其內容包含標題、內文、簽名檔及轉文內容。」 被檢舉人的回文內文並不包含簽名檔 就算他的簽名檔為ACG相關截圖也不符合 4-1-2 第一款的規定。 因此判定內文沒有ACG點應無疑義 又,我認為被檢舉人的回文內容與引用文章 #1UBkbxYD (C_Chat) 毫無關聯 不論是引用文章的標題、內文、簽名檔,甚至是推文 回文內容都難以說是具有直接相關 因此判定與引用文章沒有直接相關者應無疑義 綜上所述,被檢舉人的回文文章明顯違反 4-1-2 再來是 4-5 的部分 根據 4-5-1 的條文內容 「發文、回文、推文對現實存在之人物或群體為人身攻擊, 處直接水桶一週以上。」 以及 4-5-4 的條文內容 「主詞明確且使用之言詞有負面攻擊之意義者處直接水桶一個月以上。」 被檢舉人在內文中明確表示我的帳號 pmdaisuki 為分身帳號 然未見提出具體明確的證據 也沒有經過嚴謹的求證就任意汙衊此帳號是分身帳號 已對現實存在之人物,即本人造成名譽及信譽上的損害 引用被檢舉文章內一位板友的推文內容: 「哪個是本尊/分身其實並不重要 重要的是營造出對方膽小的形象。 想婊人的時候,是說他只敢用分身發廢文就對了」 普遍來說,不少未經思考的人 會將使用分身帳號與膽小、想做壞事等形象相互連結 進而造成所寫的文章、推文受信任程度降低 因此,被冠上「分身」這個莫須有的身分後 若是其他人看過被檢舉文章,同時也相信這個帳號是分身 將嚴重影響我的名譽及往後發言時的信譽 我可以對天發誓,我從來沒有將這個帳號視為分身帳號來使用 若這句話有任何虛假的成分 日後必遭天打雷劈,出門被車撞,死後願受拔舌之刑 最後是 4-7 的部分 4-7-1-3 的條文內容如下 「發文、回文、推文有以下情事者,為蓄意引戰,處直接水桶一個月以上。 三 文章內容有私人恩怨並產生針對之事實,經當事人檢舉者。」 被檢舉人的發文動機是否是對我的私人恩怨 老實說我並不清楚,我想也只有被檢舉人自己知道 不過文章內文很明顯是針對我的質問 雖然文內表示擔憂我被神秘力量介入 但是如果真的擔憂,除了回文之外 我想私信應該是更好的選擇,因為私密性、回覆率都較高 或是在原文推文也可以,我應該也是會回 選擇用回文的方式來詢問,明顯違反比例原則 更遑論在我用真誠的態度以推文回應被檢舉人後 絲毫不見他有任何想要進一步了解真相的行為 因此他的發文動機我認為不是真的擔憂 而是 4-7-1-3 或是其他 4-7-1 可能違規的的理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4.3.8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BM/M.1580221230.A.2A2.html

01/28 23:07, 5年前 , 1F
所以那兩隻都是你帳號嗎
01/28 23:07, 1F

01/28 23:08, 5年前 , 2F
已回文答辯
01/28 23:08, 2F

01/28 23:16, 5年前 , 3F
已通知
01/28 23:16, 3F

01/28 23:54, 5年前 , 4F
剛剛看到被檢舉人刪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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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8 23:55, 5年前 , 5F
好吧算了... 敢做不敢當,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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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9 00:06, 5年前 , 6F
我不刪難道等板主刪喔z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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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9 00:06, 5年前 , 7F
臨停紅線被警察趕,不自主移車難道要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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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9 00:06, 5年前 , 8F
著裝死等拖吊車來? 這才是你心中的敢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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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9 00:06, 5年前 , 9F
敢當,難以恭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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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9 00:07, 5年前 , 10F
而且看你分身被戳破很困擾所以刪文,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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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9 00:07, 5年前 , 11F
不是應該感謝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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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9 00:10, 5年前 , 12F
先感謝你的顧慮 其實我完全不困擾啦XD
01/29 00:10, 12F

01/29 00:11, 5年前 , 13F
你覺得我看起來有想藏嗎?
01/29 00:11, 13F

01/29 00:12, 5年前 , 14F
要不要來檢舉我也是經過了一段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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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9 00:12, 5年前 , 15F
後來決定來送你個前科 避免你之後又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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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9 00:13, 5年前 , 16F
騷擾其他人 所以你刪文和我的目的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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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9 00:15, 5年前 , 17F
另外有關紅線的舉例,等到被警察趕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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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9 00:15, 5年前 , 18F
上就是有錯在先,還要拿壞事來類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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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9 00:19, 5年前 , 19F
我的確有錯啊,回文不是也承認了,舉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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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9 00:19, 5年前 , 20F
怎麼了?讓你思考這麼久的宏大正義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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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9 00:19, 5年前 , 21F
失敗我很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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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9 00:21, 5年前 , 22F
刪文可以規避罰則,移車可規避不了罰單
01/29 00:21, 22F

01/29 00:21, 5年前 , 23F
我也發自心底感到很遺憾...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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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9 00:24, 5年前 , 24F
台灣警察杯杯都很nice的 不像你= =
01/29 00:24, 24F

01/30 10:44, 5年前 , 25F
4-1已刪除。無違規
01/30 10:44, 25F

01/30 10:45, 5年前 , 26F
4-5、4-7無違規。無違規結案
01/30 10:45, 26F
文章代碼(AID): #1UC4CkAY (C_ChatBM)
文章代碼(AID): #1UC4CkAY (C_ChatB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