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板主群對於累犯的處理方式

看板C_ChatBM作者 (sinra)時間5年前 (2019/04/09 21:39), 4年前編輯推噓3(301)
留言4則, 3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以前怎麼算的我也沒辦法代為回答。 我說我的目前的算法或許會更有意義。 我的累犯算法就是: 同一條板規 第一次違規,除非特殊狀況 (特別嚴重),就是處該條所訂定的基本水桶日期。不加重 第二次違反,該條基本水桶日期+基本水桶日期。 第三次違規,依據板規3-6將該條基本水桶日期提升一個層級。 第四次違規,由第三次所提升的層級的水桶日期+基本水桶日期。 ...以此類推 因此有以下的試算表: 3 → 6 → 7 → 10 → 13 → 14 → 17 → 20 → 30 → x 7 → 10 → 14 → 21 → 28 → 30 → 37 → 42 → 90 → x 14 → 28 →30 → 44 → 58 → 90 → 104 → 118 → 360 → x 30 → 60 →90 → 120 → 150 → 360 → 390 → 420 → 450 → x 90 → 180 → 360 → 450 → 540 → x 360 → 720 → x 我的概念就是你第二次違規就要加重,所以算起來會比板規3-6的複雜 而且板規條文本來也有給板主自己主動裁量加重的空間 或許之後討論一下除了跳層級以外都不另外加日期 ※ 引述《houseman1104 (秘劍˙行李箱疾走)》之銘言: : 共計 : 4-4一次、4-5四次、4-7一次 : 依照板規3-3、3-6 : 3-3 處罰之種類如下: : 一 直接水桶:三天、一週、兩週、一個月、三個月、一年、永久水桶。 : 二 警告:累計警告三次者,處累計水桶一個月。 : 三 不處分。 : 3-6 違反規定而受處罰完畢,再違反同一規定者,為累犯,依其規定得加重處罰。 : Ⅰ 直接水桶累計達三次者,提升一級罰則。累計達十次者,處永久水桶。 : Ⅱ 同一文章因多重違規而直接水桶六個月以上者,處永久水桶。 : 想請問為何最後一次違規的判決為37天水桶? : 以板規的文字敘述,直觀應該為 : 4-5 7天/30天 累犯加重變成 14天/60天 : 如果另外加重,應該也是3-3規範中的其中一種(因為沒有相加,所以不應該有奇怪的數字) : 想請問為何當初會有37天這種加重法? : 請板主撥冗說明,謝謝 依我目前的算法 再犯4-5,第五次28天 再犯4-7,第二次60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6.164.16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BM/M.1554817151.A.CDF.html

04/09 22:41, 5年前 , 1F
補一天變87天如何(x)
04/09 22:41, 1F

04/10 01:15, 5年前 , 2F
感謝說明
04/10 01:15, 2F

04/10 12:59, 5年前 , 3F
幹你娘桶爆 沒錯 就是幹你娘桶爆
04/10 12:59, 3F

04/10 13:00, 5年前 , 4F
先個桶一年壓壓驚
04/10 13:00, 4F
※ 編輯: jschenlemn (45.85.91.36 加拿大), 03/05/2020 15:14:58
文章代碼(AID): #1ShA1_pV (C_ChatB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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