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近期板務

看板C_ChatBM作者 (低調之神)時間7年前 (2017/04/16 01:10), 編輯推噓23(23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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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我自己的事情目前暫時告了個段落, 沒理由繼續當西瓜,就先來個板內互打吧! 我也厭倦什麼事情都要先私下協調再公開, 那乾脆一開始就拉到檯面講上好了! 至少還能得到一點其他會來看C_ChatBM板的人的意見。 其實我認為判決幾乎都要多數決反而莫名其妙, 不只多增加板主的負擔又很沒效率, 當初也根本只是留著給很忙但又沒剩下事能做的板主刷存在感的, 而我應該證明了就算忙真的有心要刷存在感根本不差這個判決... 判決多數決根本是合理干涉認為不合理的判決用的了... 如果這標準不合理那遲早會出事, 讓那個板主自己負責也比較正常, 所以我覺得在這個板主過渡期過去後, 應該恢復原本板主各自負責自己的判決方式, 主觀標準要怎麼盡量整合是另外一件事, 判決多數決現在也變成主觀標準可以不統一的理由, 個人在這點覺得很奇怪, 以前是至少都是我與房子人, 現在4個挑3個,那只要判決組成有改變,標準就會不同... 就算說要4個人都來判,真的有那個必要嗎? 再來怕檢舉最後都丟給比較主動的板主處理, 讓板友檢舉時能選一個特定板主(不選就是任意板主), 如果該板主請假或有無法處理的理由再轉移另一位板主, 而檢舉人不服處理時,可以溝通或要求再換一位板主處理, 剩下還是不行就往上申訴, 被檢舉人不服處理時,是與判決的板主溝通, 剩下還是不行就往上申訴, 避免檢舉人或被檢舉人得跟一群板主溝通的狀況, 畢竟板主間的溝通就已經很麻煩了... 可以想像檢舉人或被檢舉人那邊的狀況。 板規這部分,因為不是我主編, 所以要改我基本上還是都讓主編者改, 而最近就是放給weichipedia板主去盡量實現他的相關政見, 不然希洽的置底文發文者幾乎會是一排pp1877, 再來這類型的板規看這麼久, 只覺得雖然看起來很法治, 但常見違規幾乎全都是主觀判決: 無ACG點違規=主觀 洗文、洗推文違規=主觀 負面詞彙攻擊違規=主觀 引戰違規=主觀 政治違規=主觀 十八禁違規=主觀 劇透違規=主觀 等等... 然後對於加重的裁量權很明確, 可是對於減輕的裁量權卻很少, 像是誤發文或誤刪推文的狀況, 最近才有個文章已刪可以用, 不然之前只要刪掉或修改前有檢舉大概都必須要挖出來殺的吧... 這點很不近人情,給人的感覺一點也不溫馨, 基於這段以上的理由, 我認為這種只要涉及主觀判定的違規, 應該都得從警告開始起跳或只要公告勸告, 如沒有明顯是蓄意鬧板或累犯的狀況, 不應該直接用水桶處罰板友, 塑造板風是板主的責任之一, 只用水桶處理掉對方, 我覺得沒有任何感化作用, 而且很容易激化板友與板主立場間的對立, 至少我觀察下來的狀況是這樣, 很多被桶的板友根本不會打算去理解板主標準, 惡性循環下對彼此都不好。 那個廢除站內信檢舉嘛~ 我可沒有說過不給廢喔... 誰再扭曲我的意思的話,我也不會再客氣嘿! 我個人想另外成立一個類似於過去置底推文檢舉的狀況, 但這個不是檢舉,用意比較像是通知板主, 比起公開發一篇文或私下打信檢舉別人, 希望板主能顧慮一下通知的狀況, 那個可能導致的敵意或硬性規定的衝突就不會這麼難處理, 雖然主板置底板規那篇應該有相同的作用, 在考慮要不要明文規定並宣導。 版權規定這邊我有跟當初的群組長問過, 這邊漫畫的標準為何緊起來我當時也問不出所以然, 而現在維持不變的話,也沒辦法... 如果其他要鬆也最多只能跟群組規一樣吧~ 但漫畫這邊目前沒轍。 最後那個十八禁者嘛... 看起來大家其實對我當初的標準沒啥疑義啊? 不過其他板主好像都沒我緊, 那我一個人那麼緊也不太好, 要遮就不要用有透明度的東西或馬賽克遮, 原本就是穢物馬賽克梗的可以通融(像銀魂), 然後已經公然裸露不知道幾年的藝術品就不管, 明顯是裡作的東西也不是說不能在希洽討論, 但至少內文不要幾乎聚焦在那麼"學術"的重點上吧...Orz 畢竟爽那一時,之後被找麻煩的可能是整個希洽板啊! 順帶一提那篇調查文的圖,我應該會請板主都看一遍, 不然我上面說是那樣說,結果標準又差太多就不好了... 好...去整理警告還有初犯被累計罰到的... 要放我就盡量一次就放完,畢竟這得要公告的,沒異議吧? 然後有些申訴真的幾乎不關我的事, 就算Call我去也只剩下捅別的人刀可以做了吧? 喔...忘了...還能跟過去一樣捅自己刀... 但我很在意有人在隱板說不能認同我的作為, 所以以後不關我的事的,我就不"雞婆"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8.180.5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BM/M.1492276259.A.1C3.html

04/16 01:21, , 1F
所以站內信廢除那到底是怎樣一回事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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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6 01:46, , 2F
場外看熱鬧的 只能說聲辛苦了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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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6 01:52, , 3F
辛苦 要桶就直接桶還投票覺得還滿好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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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事還要內戰 更傷版主間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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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想知道隱版有啥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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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了1堆但我最感興趣的4還是最後2段的8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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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標準差太多的情況下讓檢舉者自己選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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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的版主這樣真的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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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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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水果啊 還要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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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怎會是西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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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覺得要不是選出主觀標準接近的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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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就是板規裡面的主觀模糊空間要更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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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件事情都並不容易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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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都跟俺無關就是惹(也來看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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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 整天投票根本姆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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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夠姆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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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風演變成現在這種狀況 已經回不去了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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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都是往死裡打狀況 其實出於好意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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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話 板友本身就不會成為檢舉人 而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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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違規者了 根本不用設個至底或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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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能統一一個標準喔? 例如:多次是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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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我對UU說的3:1這事很有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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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內信廢除的部分請所有版主發一篇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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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看法吧,省得有人偷雞摸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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哀 這都我之前一直在說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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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6 10:21, , 29F
西瓜好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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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現在 pp版主說他沒說不給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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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 有兩位版主的政見是要廢除私信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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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是剩下的一位 >> 兩位版主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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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政見是消除匿名~現在PP說沒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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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不然就是有人說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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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子人權力遠高於三位版主 2.有人說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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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交由某位版主判,檢舉人都會給房子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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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檢舉代表覺得他違規,當然給最嚴格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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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只有一個 請下BG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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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個別判決有效率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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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蚌 要變成某H的皇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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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就是要人死 當然送給某H比較會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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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私信檢舉不廢 大檢舉時代來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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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反而覺得多數決是版規改版裡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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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的就是避免板主皇化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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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一個案例3個板主認為無違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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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很簡單就能判斷的,還要等到多數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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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相當低能的事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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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硬要把版友往死裡打 就變小雨2.0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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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為了不讓他自刪,還要M起來給大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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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末倒置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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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6 12:28, , 51F
簡單不簡單怎麼判斷、像我剛講的 3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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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6 12:28, , 52F
板主秒判定無違規、很簡單吧 但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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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6 12:29, , 53F
個想硬想判違規 小雨以前不就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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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6 12:30, , 54F
判了再翻案阿,現在多數決還不是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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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6 12:52, , 55F
網內互打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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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6 13:06, , 56F
end 又是你 廢話真多
04/16 13:06, 56F

04/16 22:04, , 57F
你們一起下台,怎樣互打沒人會在意
04/16 22:04, 57F

04/16 22:15, , 58F
樓上選
04/16 22:15, 58F

04/17 13:11, , 59F
西瓜文
04/17 13:11, 59F
文章代碼(AID): #1OybGZ73 (C_ChatBM)
文章代碼(AID): #1OybGZ73 (C_ChatB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