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問怎樣叫"蓄意延續爭議"?
我想請問的是,把自己的想法講清楚,同時也沒有爭吵,
而且也沒有任何回擊的行為,何謂"蓄意延續爭議"?
因為我不太了解這點,所以請教一下,感謝之至。
順便我把我該篇,針對Princebamboo的所有回應整理如下:
(各位板友都有作證,我這次沒有刪文或修改)
1. 每個人都有自己評論的自由,有人喜歡有人討厭,這才是言論的真義。
既然是我自己的心得,那也無所謂了。
2. 這是我的心得,我的想法;
我們沒有任何人,有資格要求不同想法的人閉口不言。
3. 我沒有要吵架喔,只是按照某些人的看法,板上就只能剩下一種聲音,
只要是覺得作品不好就是"不尊重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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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並不這麼認為,我認為,每個人都有權利覺得好與不好,
而這篇文章是我的心得,如果連觀後心得也只能表達讚賞的聲音,
那麼這樣的心靈也只是禁錮的。
4. 至少今天這次我是沒有打算戰,只想好好寫篇心得。
5. "我覺得",負評也是一種可以發表的東西,就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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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增修的部分已經清楚表明"我無意開戰",
只是要闡明"我們都有權利發表別人不喜歡的言論",
這樣子的闡述是否確有引戰之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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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184.32.151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111.184.32.151 (10/21 17:28)
推
10/21 18:04,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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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18:05, ,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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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 18:06, ,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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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菲特,這狀況又不同了。
發表對作品的負評,與針對個人而來的敵意其實是不同的;
我認為對於作品的好壞可以評議,但直接罵人白痴是不可取的。
對人與對事,必須要分明。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111.184.32.151 (10/21 18:08)
推
10/21 18:07, , 4F
10/21 18:07, 4F
我之前曾經許諾過,我會努力不去針對人做出偏狹的攻擊;
我想以昨天的狀況,我還算是有守住自己的承諾。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111.184.32.151 (10/21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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