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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閒聊] 日本夫妻共同財產制也太坑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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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也蠻合理的啊. 你先扣除婚姻的感情部分. 那就只是契約而已. 女方外遇的部分打民事求償 該賠的也賠了. 睡人老婆現在都有公定價了 男方如果拿完求償就不離婚放著 他就沒虧本啊. 但後面男方依此要求解約 但可以不用違約金就解約的條款又不包含外遇 男方按照合約精神 該付的錢本來就要付了 跟女方有沒有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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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目前主要的制度是. 1.法定財產制. 2.共同財產制. 3.分別財產制. 實際上還有什麼沒人在用的勞力所得共同財產殺毀的那個先不講. 1.法定財產制. 台灣夫妻結婚預設的財產制. 該財產制趨近於分別財產制. 夫妻各自財產各自管理. 債務不連帶負擔各自清償. 離婚、死亡、改用其他財產制的情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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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起共同財產制. 讓我想起當初上民法概要(我不是法律系,修個通識而已)提到歐美國家的贍養費更坑(用台灣的民情來看). 在台灣裁判離婚要拿到贍養費很困難(非裁判離婚就是單純看兩人怎麼談,不討論),必須是經濟弱勢而且無過失一方才有機會拿到. 但是歐美即使是外遇的一方只要經濟弱勢都有機會要對方付一輩子的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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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ctee.com.tw/bookstore/selection/543244.html. 節錄如下:. 臺灣的夫妻財產制一共有三種。分別是共同財產制、分別財產制、法定財產制。其中,共同財產制和分別財產制都是約定財產制的一種,必須特別約定才能適用。然而,由於在臺灣簽訂婚前契約的風氣並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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