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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超商取貨沒去拿觸犯刑法 35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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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355條規定:「意圖損害他人,以詐術使本人或第三人為財產上處分,致生財產上之損害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從法條我們可以看出本罪之客觀構成要件為以詐術使本人或第三人為財產上處分,致生財產上之損害者;主觀構成要件為意圖損害他人. 舉個簡單的例子就是屁孩以他人名義訂了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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