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出租女友1-36(雷)
我本來Po文只是半抱怨性質 沒想到意外的很多人回文
推文很有意思 另外也想用比較理性(?)的方式整理一下原文
我有提到"正牌女友" 這裡指的是"一張手牌"
這張打出去 根本性問題其實就解決了 之後就算要和夏瑠分手也不會太困難
(把柄的效力變小 而且是互握把柄的狀態)
另外就像回文有人提的 本來也就是"試著交往"
一個月以上了還不處理 說白了也只是在玩弄人家感情
先不評論玩弄感情的對錯 但對主角來說這明顯是不對的 (一直唉唉叫說前女友玩弄他)
不過上述這些都是需要腦的操作 主角做出來在這部才違反常理 算了
我反彈的主要是作者/編輯處理這段劇情的手法
讓主角以具有強烈攻擊性且污名化他人的方式 做出"刻意傷害他人"來圓謊
從作品脈絡來看 這完全不像這個角色會做的事
應該很多人看到這段會有違合感 覺得男主說這個謊很突兀
兩名主角會說謊 是基於"虛榮心作崇" "不想傷害奶奶" "工作要保密"此類基本理念進行的
不斷反覆強調"男主角本質上是好人" "女主人太好才幫忙" 等不想傷害他人的好人性格
但這段情節讓這個"好人性格"徹底崩壞了
把角色塑造成為了自己 傷害他人根本無所謂 後續也不需要抱持罪惡感的情況
如果男主就是徹底的渣 那這段倒是合理 但一直以來強調本質不壞反而更噁心
劇情並沒有爆走 並不是非得用這類手法來處理
還有其它高明 甚至不高明手法可以處理這段劇情
也就是說 在作者和編輯的觀點 做出這個行為的角色依然是一個"好人"
這種創作者價值觀的投射 才是讓我如此反彈的主因
當然也可以說我對道德要求太高 但怎麼看主角群的道德觀都沒這麼低
※ 引述《cha122977 (CHA)》之銘言:
: 標題: [心得] 出租女友1-36(雷)
: 時間: Tue Aug 25 07:34:00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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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跟風當季番 從原作漫畫開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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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慮到劇情展開所需 33話以前的那些誤會和巧合就不吐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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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雖然這部很明顯就一黨獨大剩下都砲灰 看點都在香香的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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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我真的覺得34-36話太沒下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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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個人滿口謊言把兩個家族全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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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時出現能根本性解決問題的"正牌女友"這張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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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結果這兩位幹了啥?繼續騙?意義何在?本來就在找時機分手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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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算了男主智商沒上線過 女主就當她暈船不能正常思考好了 牌不會打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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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讓人不能接受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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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牌女友居然被超級大騙子說有"說謊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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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好意思有說謊癖的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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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出這種劇情的簡直喪心病狂 作者和編輯是發生什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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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話女主還說正牌女友"不守信用不可信".......Excause 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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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可還沒違約呀?人家又還沒爆妳是出租女友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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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著再安排一個橋段 讓正牌女友有理由去"忍受慘遭污名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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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雖然早就有人說這部就是來看香香妹子的 我也對這類作品不帶腦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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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倒底要喪心病狂到什麼程度才能寫出這種這種噁心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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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才說放一個月沒處理太扯了
雖然是結果論 以瑠夏個性是絕對能處理的掉的
而且如果這樣 就變成"反正對方有錯再先 所以我對他做什麼都沒關係"的情況了
如果要以這點來立論的話 男主尾行瑠夏 水原和客人牽扯太深 其實是她們有錯在先
而且要不是他們先有"這些錯" 瑠夏根本不會來 某方面來說是他們自找麻煩
我覺得別用"誰有錯在先"的方式立論會比較好 因為不管怎麼看都是男女主角有錯在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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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原介紹給自己家人時只是個借來的 這個說法不成立
"原本"只要讓奶奶知道他有女朋友 其實是誰無所謂
後來變成綁定水原很明顯是私心 所以才會說為了私心 傷害他人已經無所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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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沒說瑠夏是對的 而且我把她的女友身份講成"一張牌" 某方面算很不客氣了
我一直都只是對作者/編輯在這段劇情的編排手法有意見
如果沒讓你看出這點 那是我寫文章時的疏失 我在此向你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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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我用詞問題
"正牌女友"是相對"租借女友"的用詞
正牌這裡指的是真正的女友 包含試著交往的對象
因為他們不是"假裝交往"而是(試著)真的交往
瑠夏的部份 以上帝視角看瑠夏的個性 應該是可以甩的掉的 至少也能好好談
只是男女主角都沒去做這些 放著擺爛 特別男主連被搞到睡不飽都不吭聲
而且甩不掉又怎樣 先拿來處理家族誤會才優先吧
不是一直說男主交到女友後就能解套了 和瑠夏分手的事慢慢處理就好
……好吧,討論男女主智商和合理性是我不好
要求接吻證明的部份我覺得是言論自由 她的要求他們不用照做
而且瑠夏這個要求本身並不存在對錯 不照她的要求做又怎樣
(你請女性朋友假裝是你女友 你朋友覺得事有蹊竅 要你和她接吻
請問你朋友是錯的嗎?頂多說白目不給人檯階下吧
就算是你真正的女友 你們非得要理會這個要求嗎?)
再退一步 被拆穿是租借又怎麼樣了?有什不能拆穿租借女友的法規嗎?
不過沒有法規總該有行規 劇中也是有不能去客戶家之類的行規
所以我們可以很合理假設存在行規
那麼兩個租借見面的情境怎麼可能沒先設想過?
若有相關行規的話 瑠夏本來就不能拿水原怎麼樣
反之沒有規範的話 就表示做這件事在這行"沒有問題" 那做了又怎麼樣?
再從劇中水原的事能被當成把柄來看 合理推測瑠夏做的應該也沒有踩到行規
(若真踩到 水原也會有她的把柄 瑠夏不可能單方面用把柄要求交往)
所以邏輯上可推測出瑠夏在雙重約會中沒有踩到行規 你頂多說她"白目"或"找麻煩"
至於男主……結束約會後尾行並騷擾對方 是實質上的"犯罪" 是叫警察會來處理的行為
要討論對錯我覺得男主更慘 對方找你麻煩可不代表你能犯罪
所以這整段當成不論對錯 純劇情所需(讓瑠夏出場)的展開比較好
用把柄要脅交往的部份則確實不太對 但實際上並沒有違反任何規定
瑠夏也沒有做實質上的跟蹤…她只是知道男主大學和住哪一帶而已 並沒有尾行
(但我不確定這樣找人有沒有觸犯騷擾罪…我不確定日本對"用線索找人"接受到哪)
但若要針對把柄這點 還是會回歸男女主違反實際存在行規&利用條款 導致自己產生把柄
所以若要論對錯……我不覺得瑠夏是對的 但我可以肯定說男女主打一開始就錯了
同樣的…這整段也當成不論對錯 純劇情所需(讓瑠夏成為嘗試交往的女友)的展開比較好
諸如些類,劇中絕大多數環節在深究後都會變成男女主犯行規 甚至犯法的情況
所以我也沒有想要討論誰對誰錯之類的
這部作品合理性的破綻要多少有多少 劇中人物也是人
沒違規的行為也很難說有什麼絕對的對錯
所以我打一開始就沒有要討論合理性和對錯的意思 畢竟大家都知道別帶腦看了
我只是對於讓男主去攻擊/污名化一個人 導致男女角色形象和價值觀完全崩壞
寫出這種"橋段"的""作者/編輯"" 覺得很噁心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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