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C_Chat板規v15.0 (精簡化板規)

看板C_Chat作者 (惡墮★小埋騎士)時間7年前 (2017/04/02 00:04), 7年前編輯推噓4(10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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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洽板板規 v15.0 暨 板務建議區 暨 好文補M區 本文內容為板規內容,請各位板友於閒聊討論時注意不要踩到板規 要不然洽妹會拿水桶套在妳頭上,很不方便 另外如果有關於板務相關的建議或者是出現板主漏M的好文 也歡迎推文給予指教以及提醒 第零章 C_Chat相關看板群功能說明 BoardCourt[板務法庭]:受理群組長須迴避之申訴  | C_WorkBoard[卡漫夢工廠群組]:受理小組判決之申訴  | C_CenterWork[卡漫綜合專區小組]:受理希洽板、洽妹板判決之申訴  | C_ChatBM[洽妹]:希洽板務板,受理檢舉、板務討論-CCBM:板主討論板務專用隱板  | C_Chat[希洽]:卡漫綜合討論板 --AC_IN[裏洽]:成人向作品建議移至此區討論 第一章 創板宗旨 1-1 讓新手不會再找不到地方發表任何ACG(動畫、漫畫、遊戲與相關周邊) 話題,更不會因板名帶來的第一印象讓人望之卻步。 1-2 本板永續營運追求要素有二,此兩要素都無可動搖。 1-2-1 這裡是屬於大家的ACG板,沒分新人或老人,歡迎所有人利用發文回 文推文發表自己在ACG 上的寶貴心得與經驗,達到PTT使用者各界各 層次ACG愛好者上互相交流、溝通、理解的目的。其為本板永續營運 之要素一。 1-2-2 板規設定根本目的不是束縛ACG 討論自由,而是在各ACG言論上,追 求在ACG愛好者與ACG愛好者之間、ACG愛好者與ACG 客體人事物之間 、ACG總體和這現實社會秩序之間的平衡。只有平衡才能有尊重和理 解,也才能有各ACG言論觀點上的自由。其為本板永續營運之要素二。 1-3 上述兩要素,沒在互相有衝突時,以1-2-1為優先精神。 若兩要素在討論異議擴大而互相衝突,以1-2-2為暫時優先精神。 先取互相平衡,再論溝通和交流。 第二章 組織章程與板務權責 2-1 〔C_Chat〕 Ⅰ 本板始於2006年年底,為輔導級看板。 Ⅱ C_ChatBM為本板之板務專板。 2-2 〔板主〕 Ⅰ 板主之權責為維持看板正常運作、依照板規處理違規事項、修訂板規、 管理精華區以及討論政策修改之方針。 Ⅱ 本板板主設有至多四名,由全體板友投票產生,任期一年,得連選連任。 每年二月、八月進行板主選舉,每次選舉選出兩位板主及一位候補。 若任期內辭職或遭罷免、撤職,則由當期候補板主接任,之後遇缺不補。 Ⅲ 板主須依板規行政,各板主得獨立行政。若板主無法獨立決定, 應經板務會議決定之。 Ⅳ 板主有判定違規與否之獨立裁量權,須經板務會議討論者,依其規定。 Ⅴ 如遇緊急情況,板主有權公告附註條例或暫行條款,效力等同板規。 惟其時效不得超過一個月。 Ⅵ 文章屬下列範疇者,板主應M文保留文章。 一 有ACG點之原創塗鴉、影音、繪圖、超過60行之小說及非利用轉圖軟體 之ANSI創作。 二 經板友推薦之優良文章,且經板主審核通過者。 三 經檢舉之違規文章,而板主尚未判定或處理者。 若板主M文原因為文章違規而未處理,應推文說明M文原因 Ⅶ 文章屬下列範疇者,板主得S文並推文註明原因。 一 爭議文或可能成為爭議文之文章 二 尋人啟事等有急迫性或有關公益之文章。 Ⅷ 文章屬下列範疇者,板主得鎖文。 一 已討論完畢之[板務]討論串。 二 爭議文經S文後仍無法控制秩序者。 若板主鎖文原因為爭議文,應公告說明鎖文之原因及範圍。 2-3 〔小板主〕 Ⅰ 小板主之權責為協助板主管理精華區。 Ⅱ 小板主至多四名,由板主直接任命,無任期限制。 2-4 〔分項小板主〕 Ⅰ 分項小板主之權責為協助小板主整理單一作品之精華區內容。 Ⅱ 分項小板主由板主直接任命,無任期限制。 第三章 使用者規範總則 3-1 處罰以行為時板規有明文規定者為限。 3-2 〔名詞定義〕 Ⅰ 稱ACG點者,為動畫(A)、漫畫(C)、遊戲(G)、輕小說(N)、周邊(G)、 同人產物(D)等之領域。 Ⅱ 稱文章者,其內容包含標題、內文、簽名檔及轉文內容。 Ⅲ 發文謂發表文章、回文謂回覆文章、轉文謂轉錄文章。 Ⅳ 稱轉文內容者,包含轉文標題、轉文內文、轉文簽名檔、轉文推文。 Ⅴ 稱推文者,包含推()、噓()、加註()。 Ⅵ 稱18禁者,為下列內容: 一 過於露骨之色情、血腥文字描述或畫面。 二 含有女性乳頭、男女性下體之畫面。 三 符合中華民國法律十八禁定義之內容。 Ⅶ 稱看板事務者,為涉及看板管理者執行職權之行為。 Ⅷ 稱看板風氣者,為看板使用者之群體行為。 3-3 處罰之種類如下: 一 直接水桶:一週、兩週、一個月、三個月、一年、永久水桶。 二 累計水桶:一個月。 三 警告:累計警告三次者,處累計水桶一個月。 四 不處分。 3-4 板主判決時得依需求為輔助處罰,並應與3-3之處罰合併執行,其種類如下: 一 退文 二 刪文 3-5 違反規定而於判決前刪改違規部份,使之無違規者,板主得減輕或免除其處罰。 3-6 第二次起違反同一規定者,為累犯,依其規定得加重處罰。 3-7 〔直接水桶之加重〕 Ⅰ 直接水桶累計達三次者,提升一級罰則。累計達十次者,處永久水桶。 Ⅱ 同一文章因多重違規而直接水桶六個月以上者,處永久水桶。 3-8 同一文章違規而處直接水桶半年以上者,須經板主群多數決同意後方施行。  3-9 於本板受水桶處分而未執行完畢,以分身發言受警告以上之處罰者, 為本板不受歡迎人物,連帶所有本尊分身一併永久水桶, 若嗣後有其它分身於本板活動,無論是否違反板規皆處永久水桶。 3-10 違反4-1前二項規定且情節輕微者,為輕微違規,不處罰而計入違規紀錄。 第四章 使用者規範分則 4-1 〔無ACG點違規〕 Ⅰ 發文而文章無ACG點且情節嚴重者,處警告一次。 Ⅱ 回文而文章未達以下任一款規定而情節嚴重者,處警告一次。 一 內文有ACG點者。 二 可由內文判斷與引用文章直接相關者。 Ⅲ 轉文而文章無ACG點者,處直接水桶一週。但轉錄與本板看板事務直接相關 之公告者,不在此限。 4-2 〔加重無ACG點違規〕 Ⅰ 半年內違反4-1規定達十次者,處警告一次,板主應公告並將計數規零。 Ⅱ 第二次違反前項規定者,處直接水桶六個月。 Ⅲ 第三次違反前項規定者,處永久水桶。 4-3 〔交友文違規〕 以下文章,超貼者不處分刪文: 一 遊戲之徵友文、揪團文,以單一遊戲一日一篇為限。 二 同一使用者之自介文相隔一年方可重新發表。 4-4 〔洗文違規〕 Ⅰ 短時間內大量發文、回文者,處警告一次。累犯者,處直接水桶一週以上。 Ⅱ 未經文章作者同意,短時間內大量推文且內容相近者,處警告一次。 Ⅲ 短時間內大量轉文且未經申請者,處直接水桶一週。 累犯者,處直接水桶一個月。 4-5 〔輕度人身攻擊違規〕 Ⅰ 發文、回文、推文對現實存在之人物或群體為人身攻擊,且有以下情事者, 為輕度人身攻擊,處警告一次。 一 主詞不明確,使用之言詞有負面攻擊之意義。 二 主詞明確,使用之言詞有負面攻擊之意義而情節情微。 Ⅱ 轉文而違反前項規定者,處直接水桶一週。 Ⅲ 前二項之違規,對個人之人身攻擊需經當事人檢舉方成案。 4-6 〔重度人身攻擊違規〕 Ⅰ 發文、回文、推文對現實存在之人物或群體為人身攻擊,主詞明確且 使用之言詞有負面攻擊之意義而情節嚴重者,為重度人身攻擊, 處直接水桶一個月以上。 Ⅱ 轉文而違反前項規定者,處直接水桶三個月。 Ⅲ 前二項之違規,對個人之人身攻擊需經當事人檢舉方成案。 4-7 〔蓄意引戰違規〕 Ⅰ 發文、回文、推文有以下情事者,為蓄意引戰,處直接水桶一個月以上。 一 板主S文後,仍繼續發表或回覆相關文章且內容具有爭議性者。 二 經板主群多數決判定蓄意引起爭議者。 三 文章內容有私人恩怨並產生針對之事實,經當事人檢舉者。 四 多次負面攻擊ACG相關作品、聲優、角色等支持粉絲者。 五 蓄意挑起不同ACG相關作品粉絲之間紛爭者。 Ⅱ 轉文而違反前項規定者,處直接水桶三個月以上。 4-8 〔劇透違規〕 Ⅰ 發文、回文之文章標題透露三個月之內之作品劇情者, 處警告一次並刪除文章。時間之起算以官方最早發布時間為準。 Ⅱ 轉文而違反前項規定者,處直接水桶一週以上並刪除文章。 Ⅲ 文章作者標明禁雷而推文放雷者,處警告一次。累犯者,處直接水桶一週。 4-9 〔十八禁違規〕 Ⅰ 發文、回文、推文含十八禁內容者,處警告一次。 累犯者,處直接水桶一週以上。 Ⅱ 轉文而違反前項規定者,處直接水桶一週以上。 累犯者,處直接水桶一個月以上。 4-10 〔散佈版權物違規〕 Ⅰ 發文、回文、推文討論改機、非法ACG媒介、或散佈、播放、徵求版權物, 或分享作品而超過以下任一款之規定者,處直接水桶一個月。 但為官方公開之免費作品者,不在此限。 一 動畫:單集影片片長之三分之一。 二 漫畫:三分之一話,僅發行單行本者則為三分之一本。 三 小說:長度一章之內容。 四 遊戲:遊戲官方允許之檔案。 Ⅱ 轉文而違反前項規定者,處直接水桶三個月。 4-11 〔政治文違規〕 Ⅰ 發文、回文、轉文提及中華民國政治相關議題者,處直接水桶一個月以上。 但討論中華民國政治相關ACG作品或ACG相關政策者,不在此限。 Ⅱ 推文而違反前項規定者,處直接水桶一週以上。 Ⅲ 發文、回文、推文、轉文討論中華民國政治相關之ACG作品或ACG相關政策, 而對中華民國現實存在之政治人物、政黨及其支持者負面評論者, 處警告一次。 4-12 〔他板看板事務與風氣違規〕 Ⅰ 發文、回文討論其它看板或討論區之看板事務、看板風氣者,處警告一次。 累犯者,處警告一次以上。 Ⅱ 轉文而違反前項規定者,處直接水桶一週。 累犯者,處直接水桶一個月以上。 4-13 〔本板看板事務與風氣違規〕 Ⅰ 有以下情事者,處警告一次。累犯者,處警告一次以上。 一 非經7-1程序,或非[板務]、[統計]分類發文、回文討論 本板看板事務、看板風氣者。 二 於特定議題之[板務]分類下,討論其他議題者。 Ⅱ 轉文討論本板看板事務、風氣者,處直接水桶一週。累犯者, 處直接水桶一個月以上。但轉錄與本板看板事務直接相關之公告者, 不在此限。 4-14 〔發表公告違規〕 非本板板主發表或回覆公告者,處直接水桶一個月以上。 累犯者,處永久水桶。 4-15 〔特殊文章違規〕 Ⅰ 發表交易文、廣告文、問卷文、市場調查,而未經申請者, 處直接水桶一個月以上。 Ⅱ 轉文而違反前項規定者,處直接水桶三個月以上。 4-16 〔抄襲違規〕 Ⅰ 發文、回文、推文抄襲或擅改他人創作者,經當事人檢舉並舉證後, 處警告一次。 Ⅱ 轉文而違反前項規定者,經當事人檢舉並舉證後,處直接水桶一週以上。 4-17 〔刪除推文違規〕 Ⅰ 發文、回文、轉文而未經當事人同意刪除或修改推文者,處直接水桶 一週以上。但其分類為[討論]者,或其推文違規者,不在此限。 Ⅱ 轉文而未經當事人同意修改轉文推文者,處直接水桶一週以上。 但得逕行刪除之。 4-18 〔公佈個資違規〕 Ⅰ 發文、回文、推文公佈包含下列個人資料者,處直接水桶一個月以上。 一 私人信件 二 私人言論 三 其它個人資料 Ⅱ 轉文而違反前項規定者,處直接水桶三個月以上。 4-19 〔上位法違規〕 發文、回文、推文、轉文違反包含下列之上位法者, 視情況處警告一次至永久水桶。 一 卡漫綜合討論小組小組規 二 卡漫夢工廠群組群組規 三 台大批踢踢實業坊站規 四 中華民國現行法規 五 其它上位法 4-20 〔特殊重大違規〕 有下列之情事者,為特殊重大違規,處永久水桶並退文。 一 張貼張爸文、成大狗博士文、王浩宇平台者。 二 貼出有毒或損害他人電腦之連結或檔案者。 三 張貼商業網站之連結。利用板友之好奇點擊心態, 賺取點擊連結之廣告收入者。 第五章 檢舉、申訴、各項事務申請流程 5-1 〔檢舉流程〕 Ⅰ 使用者檢舉違規應以下列方式檢舉方成案: 一 於C_ChatBM發文,以[檢舉]分類檢舉。 二 寄發站內信予任一位現任板主。 Ⅱ 檢舉成案後,板主應處理並回覆判決結果: 一 於C_ChatBM檢舉者,於文章下方推文或回覆文章。 二 站內信檢舉者,以站內信回覆判決結果。 Ⅲ 若判決違規確定,板主應於C_Chat公告判決結果並執行。 5-2 〔申訴流程〕 Ⅰ 若當事人對於板主群之判決不服,應於C_ChatBM以[申訴]分類申訴方成案。 Ⅱ 申訴成案後,板主群應重新檢視判決並於C_ChatBM板回覆申訴結果。 Ⅲ 若當事人仍不服申訴結果,則應依規定依序上訴至小組長、群組長。 Ⅳ 板主群應依照小組長或群組長之申訴結果進行處理。 5-3 〔申請流程〕 Ⅰ 使用者若有申請需求,應於C_ChatBM發文,以[申請]分類申請方成案。 Ⅱ 申請成案後,板主群應審核並回覆申請審核結果。 5-4 〔本板官方活動舉辦規範〕 Ⅰ 本板板主得以C_Chat官方之名義舉辦實體活動。 Ⅱ 本板板主舉辦官方活動時,得視活動需要收取報名費及徵求贊助物資。 Ⅲ 板主應記錄舉辦活動之財務收支並公開於C_ChatBM以供查閱。 Ⅳ 活動舉辦完畢後,若有結餘款項,必須全額捐贈至財團法人兒童暨家庭 扶助基金會。捐款之名義為台大批踢踢實業坊C_Chat看板。 Ⅴ 板主舉辦活動應承諾不得有任何營利行為。 5-5 〔板友自辦活動申請流程〕 Ⅰ 本板板友自辦活動者,為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一 任何涉及實體獎勵者。 二 任何於C_Chat以外之場合舉辦者。 Ⅱ 使用者若想舉辦活動,應於C_ChatBM發文,以[申請]分類申請方成案。 Ⅲ 申請成案後,板主群應審核並回覆申請審核結果。 5-6 基於急難互助原則,與生命危險相關之求助文可直接張貼於看板。 板主應S文表示重要,且禁止回文,回文者不公告刪除。 第六章 板規增修相關規定 6-1 〔板規之增修權〕 Ⅰ 板主群有權依討論共識增加、刪除或修改板規。 Ⅱ 板友有權提出板規修改之討論案,應依7-1之規定辦理。 6-2 板規之增加、刪除或修改需於修改後於C_Chat公告,並標註修改內容。 6-3 〔板規修改過渡期〕 Ⅰ 若同時修改複數條板規,需提供至少兩週之宣導期,期間之違規從輕處理。 Ⅱ 若板規之修改幅度大於四分之一,板主於公告前需自行試運行一個月, 確保板規之邏輯無誤且可執行後方可公告。 第七章 使用者板務討論 7-1 〔板務討論之連署〕 Ⅰ 使用者可於C_ChatBM討論看板事務並至該文推文附議。 若附議人數於兩週內達到30人以上,板主應將該議題移至C_Chat, 以專用分類[板務]發文。使用者可針對該主題以回文或推文討論。 Ⅱ 若板主群認為該議題事關重大,可主動將議題移至C_Chat討論。 7-2 板主群得針對該議題發起記名公投或不記名投票,並應遵循投票結果行政。 -- C_Chat板主 小埋☆騎士 weichipedia 參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9.128.18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491062677.A.B7D.html ※ 編輯: weichipedia (101.9.128.185), 04/02/2017 00:0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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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 00:05,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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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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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chipedia:轉錄至看板 C_ChatBM 04/02 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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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16頁 超短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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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 00:09, , 4F
(づ′・ω・)づ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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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 00:11, , 5F
哎站內信檢舉怎麼還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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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長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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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 00:17, , 7F
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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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 00:19, , 8F
好短 肯定不是PP編的(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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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 00:22, , 9F
哇 少好多喔(棒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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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 00:30, , 10F
之後會回復33頁的 別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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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 00:31, , 11F
只要有某版主在 回到甚至超過都不是問題
04/02 00:31, 11F

04/02 00:32, , 12F
這不是小埋一個人決定的吧 能公佈一下政治條款跟引戰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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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 00:32, , 13F
還有站內信檢舉為什麼還在是誰在阻擋嗎?
04/02 00:32, 13F
請給我一點時間,後續當然還會陸續討論板規刪改。 這次的板規僅是實現我政見之一:板規精簡化 ※ 編輯: weichipedia (110.28.64.2), 04/02/2017 00:35:39 ※ 編輯: weichipedia (101.9.128.185), 04/02/2017 01:37:45

04/02 08:23, , 14F
4-17 〔刪除推文違規〕所以轉文底下的推文不能刪?
04/02 08:23, 14F
可以直接刪除,但不得修改

04/02 08:23, , 15F
如果是轉自己的文 那底下的推文我想刪 要經過底下推文者
04/02 08:23, 15F

04/02 08:24, , 16F
同意才能刪?
04/02 08:24, 16F
可以直接刪除,但不得修改 ※ 編輯: weichipedia (110.28.64.2), 04/02/2017 08:46:56 ※ 編輯: weichipedia (110.28.64.2), 04/02/2017 09:31:01

04/02 18:31, , 17F
37頁變成16頁耶耶
04/02 18:31, 17F

04/04 11:53, , 18F
買了羅技500塊的結果放了兩年他的塑膠居然變黏了囧
04/04 11:53, 18F

04/05 09:29, , 19F
推投要申請嗎
04/05 09:29, 19F

04/05 12:42, , 20F
不用
04/05 12:42, 20F

04/05 16:46, , 21F
想問一下,板主什麼情況下會對「可能引起爭議的文章」標S?
04/05 16:46, 21F

04/05 16:46, , 22F
這個問題主要是針對板規4-7
04/05 16:46, 22F

04/05 16:47, , 23F
是1.板主會主動巡邏發現違規文章 2.還是都要使用者檢舉?
04/05 16:47, 23F

04/05 16:47, , 24F
若是2,檢舉了就會標?使用者要如何得知自己的檢舉有被重視
04/05 16:47, 24F

04/05 16:48, , 25F
會問這問題是因為有使用者明顯在鑽板規漏洞,這時只剩唯一
04/05 16:48, 25F

04/05 16:49, , 26F
方法就是讓板主標S來達成板規4-7的構成條件
04/05 16:49, 26F

04/05 16:49, , 27F
(板規規定,板主須在文章內推文說明標S的原因=嚇阻性警告)
04/05 16:49, 27F

04/05 16:53, , 28F
#1Ov9hFcl這篇基本上就是蓄意引戰了(用生隻刑貶低作品名)
04/05 16:53, 28F

04/05 16:53, , 29F
但是我沒看到板主標S,所以,我想觀望看看順便問看看做法
04/05 16:53, 29F
基本上s文是由板主主動標 s文與否視討論規模及爭議程度而定

04/05 17:39, , 30F
很棒的版規修改,讓我不由得想學習效仿,可否允許我借用
04/05 17:39, 30F

04/05 17:39, , 31F
貴版的版規格式及部分文字內容,來修改我們版的版規(PS:
04/05 17:39, 31F

04/05 17:39, , 32F
我是海賊版的新版主)
04/05 17:39, 32F

04/05 19:54, , 33F
當然可以 請便
04/05 19:54, 33F
※ 編輯: weichipedia (39.9.8.100), 04/05/2017 20:14:07

04/06 14:23, , 34F
s文是由板主主動標 <= 說實在的,很少看到文章被標s
04/06 14:23, 34F

04/06 14:27, , 35F
通常被標s的情況大多是系列文,真正的單篇爭議文很少被標s
04/06 14:27, 35F

04/06 18:30, , 36F
看板主有沒有巡到吧...
04/06 18:30, 36F

04/06 18:30, , 37F
畢竟板主也不可能全天上希洽 只有剛好看到才能標
04/06 18:30, 37F

04/07 19:15, , 38F
有判例了 #1OvsJpgU 加油
04/07 19:15, 38F
※ 編輯: weichipedia (140.119.194.58), 04/07/2017 19:52:54

04/08 13:20, , 39F
04/08 13:20, 39F

04/08 15:55, , 40F
板主躲起來了 哈哈板主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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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8 18:51, , 41F
04/08 18:51, 41F

04/08 21:37, , 42F
好會躲阿
04/08 21:37, 42F

04/08 23:06, , 43F
出來面對吧
04/08 23:06, 43F
※ 編輯: weichipedia (140.119.194.58), 04/09/2017 03:09:58 ※ 編輯: weichipedia (140.119.194.58), 04/09/2017 03:10:28 ※ pp1877:轉錄至看板 C_ChatBM 04/09 13:29

04/10 10:21, , 44F
性遮蔽物可以,改圖&馬賽克&故意裁切不行。痛苦臉&喊
04/10 10:21, 44F

04/10 10:21, , 45F
痛&人血不行。總之15禁可以,18禁不行。
04/10 10:21, 45F

04/11 15:10, , 46F
話說 預設標題 是不是可以改成 [17春] 了
04/11 15:10, 46F

04/11 21:29, , 47F
感謝您的提醒 已更改為17春
04/11 21:29, 47F

04/13 18:01, , 48F
調,別的版主不認同自己的政見,就會卡關,有時難免
04/13 18:01, 48F
文章代碼(AID): #1Oty-Ljz (C_Ch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