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金庸裡的郭芙 大小武 到底有多爛已回收
※ 引述《h22212247888 (哲偉)》之銘言:
: 三十五回:
: 郭芙在父母指點之下修習武功,丈夫耶律齊又是當代高手,日常切磋,比之十餘年前自
: 己大有進境,只是她心浮氣躁,淺嚐即止,不肯痛下苦功鑽研,因此父母丈夫都是武學名
: 家,她自己卻始終徘徊於二、三流之間
: 即便集天下武學大成於一身又有一流好手陪練 若無心學武也只是個二貨
: 二武 書中多次提到資質平庸 而且整天追著郭芙 根本也無心學武
: 「這輩子再練也就這樣子了。」金庸內多的是這種對平庸之人的描述
: 兵臨城下了還在爭風吃醋 根本郭家之恥
: 我還是坦白說吧 你們的問題不是武功 而是人格有問題 你們還是21小時後再來參加吧。
: 最重要的是 在郭靖夫婦的庇蔭下 誰能夠威脅到他們? 就算學不成頂級的武學又如何?
: 用耶律齊來講應該比較明顯
: 第十回:
: 耶律齊眼見勢急,在桌上搶起兩只酒杯往李莫愁背上打去。李莫愁聽到暗器風聲,斜眼見
: 是酒杯,當即吸口氣封住了背心穴道,定要將楊過打死再說,心想兩只小小酒杯何足道哉
: 。那知酒杯未到,酒先潑至,但覺「至陽」「中樞」兩穴被酒流沖得微微一麻,暗叫:「
: 不好!師妹到了。酒已如此,酒杯何堪?」急忙倒轉拂塵,及時拂開兩只酒杯,只覺手臂
: 一震,心中更增煩憂:「怎麼這小妮子力氣也練得這麼大了?」
: 待得轉過身來,見揚手擲杯的并非小龍女,卻是那蒙古裝束的長身少年,她大為驚訝:「
: 後輩之中竟有這許多好手?」只見他拔出長劍,朗聲說道:「仙姑下手過於狠毒,在下要
: 討教幾招。」李莫愁見他慢慢走近,腳步凝重,看他年紀不過二十來歲,但適才投擲
: 酒杯的手勁,以及拔劍邁步的姿式,竟似有二馀年功力一般,當下凝眸笑問:「閣下是誰
: ?尊師是那一位?」耶律齊恭身道:「在下耶律齊,是全真派門下。」
: 耶律齊但見灰影閃動,拂塵絲或左或右、四面八方的掠將過來,他接戰經歷甚少,此時初
: 逢強敵,當下抖擻精神,全力應付。剎時之間二人拆了四十馀招,李莫愁越攻越近,耶律
: 齊縮小劍圈,凝神招架,眼見敗象已成,但李莫愁要立時得手,卻也不成。她暗暗贊賞:
: 「這小子果是極精純的全真武功,雖然不及丘王劉諸子,卻也不輸於孫不二。全真門下當
: 真是人才輩出。」
: 又拆數招,李莫愁賣個破綻。耶律齊不知是計,提劍直刺,李莫愁忽地飛出左腳,踢中他
: 的手腕,耶律齊手上一疼,長劍脫手,但他雖敗不亂,左手斜劈,右手竟用擒拿法來奪她
: 拂塵。李莫愁一笑,贊道:「好俊功夫!」只數招間,便察覺耶律齊的擒拿法中蘊有馀意
: 不盡的柔勁,卻是劉處玄、孫不二等人之所無,心下更是暗暗詫異。
: 二十出頭歲武功已僅次於全真七子 資質來說也是個不世奇才
: 三十一回:
: 這時兩人越鬥越快,一轉瞬間便或攻或守的交換四五招;因之沒多時便拆了七八十招,
: 果如郭靖所云,耶律齊的掌風已將對手全身罩住。郭靖和黃蓉凝目注視著何師我,知他處
: 此境地,若再不使出看家本領,仍用旁門雜派的武功抵擋,非吃大虧不可。耶律齊也已瞧
: 出此點,掌力漸漸加重,但毫不盲進,只是穩持先手。
: 耶律齊搖頭道:「他便是以智取勝,也是勝了,何況縱然各拼武功,我也未必能贏。」
: 周伯通入室弟子 全真武學、九陰真經、桃花島武學、降龍十八掌、打狗棒法
: 這些武學資源夠屌了吧
: 但二十年過去 也只是勉強能跟霍都鬥成平手而已
: 日子過得太安逸了
: 沒有能夠威脅到自己的對手以及相對應的理想/抱負/仇恨之類的來支撐 終究是難成大器
他們三人就很爛啊
爛到你根本不記得他們有什麼豐功偉業
郭芙好一點
幫楊過斷手開鵰兄的支線劇情
拿銀針誤傷小龍女 雖然是意外
如果把神鵰改成現代輕小說的話
楊過=輕小說主角(也可以說是櫻滿集
小龍女=補習班老師
郭芙=班花
武家兄弟=工具人
郭靖黃蓉=恐龍家長
全真教=補習班
古墓派=補習班
歐陽峰=醫院偷跑出來的病患
洪七公=街友
其他我掰不出來...
--
posted from bbs reader hybrid on my samsung SM-N7507
--
https://i.imgur.com/6Pd8tGg.pn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7.218.21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477641713.A.6DA.html
→
10/28 16:03, , 1F
10/28 16:03, 1F
推
10/28 16:04, , 2F
10/28 16:04, 2F
→
10/28 16:04, , 3F
10/28 16:04, 3F
推
10/28 16:06, , 4F
10/28 16:06, 4F
推
10/28 16:07, , 5F
10/28 16:07, 5F
→
10/28 16:10, , 6F
10/28 16:10, 6F
→
10/28 16:11, , 7F
10/28 16:11, 7F
→
10/28 16:12, , 8F
10/28 16:12, 8F
推
10/28 16:13, , 9F
10/28 16:13, 9F
推
10/28 16:13, , 10F
10/28 16:13, 10F
→
10/28 16:14, , 11F
10/28 16:14, 11F
→
10/28 16:14, , 12F
10/28 16:14, 12F
推
10/28 16:16, , 13F
10/28 16:16, 13F
推
10/28 18:40, , 14F
10/28 18:40, 14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0 之 13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