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有人發起呼籲政府重視文創版權連署已回收

看板C_Chat作者 (萊密奧)時間9年前 (2016/04/05 09:26), 編輯推噓18(18074)
留言92則, 3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最近頻頻出現政府辦活動使用的圖像抄襲國外知名作品,有人就在臉書發起連署活動,呼籲政府重視版權。 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459035080967723/ 有趣的是,其中有些經常花錢買二創同人本的朋友也點了參加,這不就雙重標準嗎w 要求政府不能使用現成動漫作品圖像,但若真的制定執行相關規定,第一個遭殃的絕對是有營利販售的二創同人吧(政府侵權至少是用在公益活動,並無營利),又花錢支持侵權物,又呼籲政府落實版權保障,這底是在想什麼@@? 看見政府侵權很生氣,但看見本命角的本本卻又急著掏錢買,這種心態到底是怎麼回事? 大家對於這樣的訴求是支持還是不支持呢? 一旦落實版權維護,以後確實不會再看到政府侵權,但也買不到二創本了,喜歡畫畫的人若想要成為漫畫家,也不能再靠販賣二創同人來支持生活,必須百分之百原創。 我個人是支持的,雖然也曾經買過二創本,但若能提升本土原創風氣,我願意以行動支持,從此拒買二創物。 我只是好奇,禁止侵權,是否真的有助於提升原創水平,因為確實蠻多漫畫家,是從二創起家的,假如要求所有漫畫家一開始就只能賣原創,那應該會有許多本來有機會成為漫畫家的人,在創作實力達到可商業化前,就因為生活費不夠必須改行,要不就是只能先畫更容易銷出去的R18本,但公開販售R18本好像又會違反別的法。 各位圈內的高手們如何看待這樣的訴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7.173.16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459819616.A.0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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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確是有蒸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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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ㄧ定有模糊地帶啊,要是每個都高道德標準就會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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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過於強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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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在公益 那發包的廠商沒有得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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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包的廠商不能得利 那廠商是開善堂的? 政府這麼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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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搞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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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創作是崇高的 絕對不是用來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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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當然要遵守 人民闖紅燈是一回事 政府的高度學人闖紅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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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low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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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創基本上算模糊地帶 有些作者也是當作變相廣告 加上大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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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圍算還可以接受就不太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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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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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創根本不算是模糊地帶....只是懶得去告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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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創就看作者或版權所有者要不要告 雖然大部分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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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免費推廣 只是你一個政府單位帶頭搞笑惹人非議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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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自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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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作者是開放二創的 這一塊其實還有很多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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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也不用討論啊,ㄧ律說成是致敬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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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個人身份再怎麼搞 觀感不佳甚至被告都是個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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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份一下好了 以後可以當素材來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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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家機關具有社會代表性 賠款也是賠人民的稅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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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不同標準要求有什麼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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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要打起官司也不見得成案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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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城四爺,本名就叫做 城 公 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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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聯想一下「多做多錯,少做少錯」這八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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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違法拿人民救援 你認真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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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將來可能的方向就是都回到以前,不會有什麼二創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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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有什麼原創的東西出現在政府宣傳物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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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同人二創跟侵權混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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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沒問題吧 二創這東西照規矩來也不是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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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不是最愛講依法行政 基本上有依法行政這都小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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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這種委外的東西是這樣,基本上不會把版權的風險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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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估價標準裡面。但是相關風險卻會在契約中要乙方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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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大家想太多了,不會用人民的稅金來賠款。但是政府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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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上相當於npc,因為條款都是在出事後才會發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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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創未必非得侵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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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所以出了事也是依法行政。這是沒有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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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大家覺得法律有道德標準存在,事實上不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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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有授權 要不然二創基本上很難站的住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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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就只是法律,寫明了應該要怎麼做,沒這麼做要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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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事誰給你依法行政 當然是河蟹吃好吃滿 撐過兩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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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拜沒人記得就海闊天空了 運氣好一點還會有救援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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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出來幫 三天就沒人記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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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已。沒有在那之上或在那之下的任何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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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看出事是誰出事,基本上這種事情輪不到政府擔,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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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程序走而已。至於民眾自己對政府在哲學意義上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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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敬謝不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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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回到最近的這幾件事情……這基本上算業配吧?啊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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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覺得政府應該要走裕隆的模式來分資源給他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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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依我知道的公務員心理,這種沒有法條可以依循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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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裕隆的車子是變出來了沒有(跑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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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很少人有勇氣碰的,基本上上面沒有大力推下面不可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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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一開始推文的時候才會說,最後就是大家都沒得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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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隆之於政府不就是安利之於直銷業務嗎?啊頭都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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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清楚活動主持者的訴求再來看它是不是葉佩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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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說粉絲團,是這幾個新聞的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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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可以,政府不行,做也應該做國產作品合法授權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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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不是有何誤會? 就算注重版權的美國都沒在抓二創販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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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版權會買不到二創本 不要再幻想了 根本沒這回事 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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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為那些大公司是白痴 搞不清楚盜版與二創何輕何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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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司不抓二創只是純粹弊大於利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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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而已可是決定一個圈子的存活 總之大公司不是白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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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險我都不買二創本 都用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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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事跟粉絲為敵 搏臭名又拿不到高額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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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創就已經侵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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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就一個大到不能倒的問題嗎,因為二創的人太多,認真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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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影響太大,只好睜隻眼閉隻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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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除了東方跟艦娘外,好像也幾乎沒其他公司明確說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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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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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大公司說不歡迎二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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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英(田中)還有一些人或公司會列規範的 做那種的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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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重要到變成不能倒 變成一個共生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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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那只限私人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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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版權問題 政府態度改成肯抄還算要偷笑了 以前都是妖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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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 這塊先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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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只是玩太大前 人家評估利益後 還不告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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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人家的設計二創不是抄襲侵權是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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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創同人本來就侵權 只是大家有默契不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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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有分的,法律上將二創視為侵權,但這種侵權反而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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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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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二創同人 銷售量不大 所以作家也不計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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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政府這種等級的組織還侵權就有點過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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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軟體著作權一樣,很多法經學者認為這類限制只是花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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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在官司上,整體來說是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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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別忘了二創在銷售上很難排擠到原作,限制這沒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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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同人作家不會聲稱這個角色是我原創的毫無抄襲版權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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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權跟專利混在一起就會變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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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在嗐說 所謂公務員心態不就是不做多餘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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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事外包出去跟出包責任在廠商政府問題在把關不力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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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二創基本上是有侵權問題 就看版權者要不要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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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二創也是提出使用範圍 版權方並沒有放棄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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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N0nHW1o (C_Ch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