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從市政府小當家事件想到....已回收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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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有 不過通常都是出版社直接跳出來不經過原作者
(例如說涼宮春日的激鬥是角川直接跳下來通知禁止販售)
像這種商業作你問作者同不同意其實比出版社同不同意還要不靠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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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是這樣寫沒錯阿(笑)_
但是是不是合理使用是看法官認定不是看使用者的認知
以前是有明文規定啦,但是發現被鑽漏洞後就把明文規定給拿掉
最後還是法官認定是否合理使用(被告可以主張,但結果還是法官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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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比較喜歡哪一位?
1.平常相當不起眼,但被同年級男生想要捧紅的可愛高中女生.
2.跟同年級男生約會,但是中途那個男生就跑掉.平常雲淡風輕的不起眼女生開始發飆
3.跟同年紀男生一起逛同人場,結果幫男生的學妹而心情不爽的路人女生
4.在旁邊滑著手機冷眼旁觀看著同社團的人為了男人爭吵
5.別人在調侃是不是女友,義正嚴詞的說著"我是他的女主角"的高中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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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說之前有對於合理使用有明文規定比例多少以下算是合理使用
(結果是被鑽漏洞了,後來是改用法官認定)
我不是說合理使用這條拿掉.....
※ 編輯: godivan (36.231.97.8), 06/17/2015 08: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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