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Suckcomic板主 ace0824判決不公

看板C_CenterWork作者 (我要拯救世界)時間15年前 (2009/04/19 12:56), 編輯推噓7(7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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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oss (goss)》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C_WorkBoard 看板] : 作者: goss (goss) 看板: C_WorkBoard : 標題: [申訴] Suckcomic板主 ace0824判決不公 : 時間: Sat Apr 18 20:47:20 2009 : 申訴人:goss : 申訴對象;ace0824 : 申訴原因; : 先來看惡意訪客的條件 : 以下為被判定為惡意訪客的條件 : : 1.使用極強硬的噓文以及違規護航發言,如:你去畫啊、那是你看不懂 : : 2.三個月內沒有在板上發言過 : : 3.免洗ID(上站200次以下並且文章數50篇以下) : : 在來看他檢舉我的推文 : 推 goss:驚嘆號是我跟版主要求的 你懂啥??叫你查證你沒查孩還問個屁 04/18 19:05 : 這個請參考#19wO7kcJ(吐漫版) : 推 loneblackcat:艾斯請別怒 我看過他在問版的文了 很不想這樣講 但 04/18 18:59 : → loneblackcat:他PO的廢文不少 甚至還有驚嘆號 被噓很慘 04/18 18:59 : → ace0824:我沒有怒阿,我還常常被罵祖宗十八代耶 04/18 19:00 : → goss:樓上如果不懂那驚嘆號怎來的 請先查證 04/18 19:00 : → ace0824:這不過是從大叔卍解到備戰狀態而已 04/18 19:00 : → goss:被噓很慘是某些戰不贏我的 還跑到我常跑的版去亂噓我文 04/18 19:01 : → goss:應該說到處噓我文...有我發文的都有他們噓巴 04/18 19:02 : → loneblackcat:GO大 在問版能被噓到有驚嘆號 真的相當不容易耶 04/18 19:03 : → ace0824:真戰不贏你,又怎敢找你麻煩耶(笑),盜文的事又不吭聲啦 04/18 19:03 : → loneblackcat:而且 我只問你 你看到被噓 會不會不爽 04/18 19:04 : 推 chiuming23:所以你不覺漫吐版禁止亂噓文的板規有保護到你嗎? 04/18 19:04 : 推 goss:驚嘆號是我跟版主要求的 你懂啥??叫你查證你沒查孩還問個屁 04/18 19:05 : 原來懂個屁算惡言...那他說我被噓很慘算不算?? 懂個屁當然算惡言 在本板只要你認為自己被攻擊到了都可以提出檢舉 所以你認為噓很慘是攻擊你也可以提出檢舉 因此你該做的是向板主提出檢舉而不是跑來組務區 : 檢舉推文2 : → goss:有有有...快點水桶 04/18 19:14 : 我是不懂原來這種公告警告別人也有著作權 : 那看來律師引用法律條文 : 也該去找出製作那條法律的製作人 : 經過他同意才行 我不太能理解這段的意思 如果是你認為你講的話有著作權不能引用 但是我們再公告的時候當然要提出證據證明你有違規啊 不然不把原文貼出來怎麼能昭公信? 如果你擔心被竄改 我們也會把文章碼貼出來供人查核 至於原法條編輯者是否同意他引用這法條 我就是原編輯者 我同意他引用 : 回到原點 : [公告] goss視為惡意訪客,終身水桶 : 再看看一開始貼的版規 : 假如第一項符合 : 那二.三項是哪點符合 : 二. : 不知推文算不算發言 : #14rucuzi 同版 此篇文章 在2月多有推文 那篇文章是2006年的文章 推文只有月份 無法確定其是否為2009年二月 如果是由板主自行搜尋的話 因為板主也是人 人力有所不足 所以只能夠搜尋文章 無法搜尋推文 因此這一條 板主自己找的時候是三個月內的發文 而後面才是被判定為惡意訪客的使用者想解除的話應該"自行"作的事 也就是(以下節錄原文) 那麼要解除惡意訪客的水桶也很簡單,請您主動向板主群連絡: 1.找出半年前你有在漫吐板發言的證據以證明你不是第一次來,發文推文皆可  (當然是你自己找,板主沒那麼多時間) 2.參加板規隨堂考測驗,八十分以上就算及格,最多可以參加三次  當然可以open book,板規就擺在那,你就翻著抄吧  (本項用意在讓新使用者確實讀過板規) 3.如果你實在不會考試,那還有最後一個辦法,在漫吐板上張貼500字以上的自我介紹  讓大家相信你是真心要加入漫吐板  噓文數在X2以下者即可解除惡意訪客的限制(我會解除水桶讓你貼一篇自我介紹) 由使用者自行舉證時應該是半年前而非三個月 使用者自己當然比較清楚自己的行為 要找出推文不難 所以在這裡推文也可以算 但是被判定為惡意訪客的使用者應該是直接聯絡板主 告訴板主你不是惡意訪客 而不是跑來組務區講 從一開始你對板規有質疑你就是先入為主的認為跟板主講沒用 直接轉文到別的地方問別人的意見 接著跟板友引發口角 也不願意跟板主檢舉 選擇跟組務檢舉 然後被水桶了以後也是認為跟板主講沒用 直接跑來組務講 從頭到尾妳都不願意跟板主溝通 現在就直接跑來跟組務說板主不公 這樣是不是有點不合程序? : 三.更不用講 : 我不懂那版主是否惱羞? : 基本上原始他發公告文警告他人不能亂噓文 : 我同意 (我只是不認同版規 : 但他 : 在公告檢舉我 : 是否違規?? : 檢舉的內容跟檢舉事項惡意訪客 : 是否有問題 : 應該淺而易見 : 欲平反之結果; : 說解除永久水桶 大概會被罵 (永久水桶是我提出的 : 順便問一下 : 原來要不要永久水桶可以提出要求阿?? 那是否跑去警察局說我肚子餓 : 送我去監獄我想吃牢飯也可以?? : 回到正題 : 希望不是我提出解除 : 而是版主有自知之明 : 自動一點 : 順便道歉 : 不然 : 我更希望永久水桶改為版主 : 畢竟永久水桶 : 是大事情 : 直到ptt關站 : 甚至在開站 : 我都永遠不能在那版推文發文等等的... : 這樣的大事情 : 版主居然沒照著規則 : 隨意拿其他理由 : 掩蓋 : 不服版規內容的事實 : 基本上我也不是全然懂版務規則所以 : 如果我內文有啥不妥或搞錯甚至怎樣的 : 只要有人教我 : 我確定我搞錯 : 我也一定也會接受制裁的 : 謝謝 goss一開始就未經他人同意把本板的文章轉到無關的板去 這已經違反普遍認定的網路禮儀了 本板一開始並未對他做出任何懲處 僅要求他進行解釋 他只說不想解釋 要水桶就水桶 因此ace板主就水桶他了 ok 如果上綱到最極端 ace板主確實並未完全照板規的程序走 但是因為goss也是一開始就不照程序走 所以我們會覺得goss本身就不care程序 所以我們就照他的意思走程序外 畢竟漫吐板算不上什麼大板 人性化一點也好做事 怎麼知道goss的要求是"我不照程序走可以 別人不照程序走不行"呢? 最後 基本上我是同意goss不適合惡意訪客條例 畢竟他並沒有使用惡意護航發言 並未否定漫吐板的存在意義 也沒有虛文 (在這裡不論他在本板亂轉文 向其他板友口出惡言以及蔑視板規等行為) 但是我尊重其他板主的處理 所以在這裡我只提出我看到的情況 不多做其他行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245.35 ※ 編輯: megalord 來自: 61.228.245.35 (04/19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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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 12/12/2008 02:51:11 Fri (已滿 128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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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這可不可以當證據...??或找個人查這句話是否確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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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中間一段要自行跟版主怎樣怎樣才能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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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這樣做事情我還須要跟他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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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後面那些話... 你的意思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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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有人不符合程序基本上版主也可以不符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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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謝謝你同意不符合那像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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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經說了 自行舉證的話要半年前 板主蒐證是三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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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你要解除惡意訪客只能尋另兩條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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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註冊連180天都沒有那來半年 版主看到眼前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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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願同意這個三個月的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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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尋其他路真得說對了...我也只能跑來這邊看看能不能討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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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你說你不太懂我意思的那段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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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講...公告還有版權我真的傻眼了 更何況不是版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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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警告他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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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來...例如真有版權 那他判定惡意訪客 跟這啥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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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以上那幾點你應該懂得...不然你也不會有最後面那幾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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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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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的回應是 當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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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比我今天在我的店裡貼本店使用規則 有人把它拿到別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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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四處發送還問別人的意見 我當然也可以說你侵犯我的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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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權 因為我並沒有在那上面寫歡迎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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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你懂一半了 在來 你的店裡 GOSS是黑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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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到處宣傳某人店裡GOSS是白目 這樣也有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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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只要是我寫的東西我沒有說歡迎翻送 就有版權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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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那我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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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9 23:35, , 27F
megalord:我已經說了 自行舉證的話要半年前 板主蒐證是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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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9 23:36, , 28F
以上這句話是不是版主爽就幫你蒐證 版主不爽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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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你是連半年註冊都不到的新警察 也只能教你選別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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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9 23:38, , 30F
就算事實擺在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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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這版的版規問題好像特多?? 啥版主蒐證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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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9 23:39, , 32F
問題是??他有蒐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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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9 23:39, , 33F
沒蒐證居然可隨意運用第2項 如果是蒐不到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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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9 23:40, , 34F
自己蒐證要半年前...跟版主蒐證3個月 不覺得衝突很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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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文的版規...我講得夠多了 也看到有人同意 大概只有1/5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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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9 23:42, , 36F
或許更低...不過你們是否該檢討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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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變前請先等我事件結束...不然不知道我被水桶時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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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9 23:43, , 38F
是否還是用 ^^
04/19 23:43, 38F
文章代碼(AID): #19wgyN8D (C_Center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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