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ONE_PIECE版的永久水桶處分
你們搞錯重點,你們回應的主文,只是我為何寫申訴文的來龍去脈,但申訴的點早在複審
時寫出,而且OP板也有兩位版友質疑你們的做法,未待帳號部查證 ,就先行處理。
我之前已經遭你們處分禁言,亦無有任何舉動,同時那個禁言我也提出申訴。
既然上一個禁言處分已經申訴到小組組務,就應該由小組長來判定。為何你們事後卻無端
加重成永久處分。
就算小組長判我敗訴,而帳號部認證我就是frojet,那麼根據6.3規定,我也只是多加罰3
個月而已,憑甚麼可以永久水桶我。
你們一切論點都是來自我和frojet在小組版的發言,但這是隔空水桶 誰授予你們可以隔空
水桶。更何況那篇自承文早以自刪,你們又何以可以處理。
3.分身條款
因板主沒有分身查詢認定權,報請小組長送ID_Multi帳號部確認分身
確認同人後,本尊及分身自查詢結果回報後給予額外水桶,規則如下:
若主(分)帳號於水桶中,使用分(主)帳號發文、發言,經查證後:
主(分)帳號加罰水桶3個月
分(主)帳號發文全數退回、並於組務查詢結果回報日開始算起,水桶1年
請你們重新認真回答以下我提的申訴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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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賊板明文規定分身條款須由帳號部確認分身才能給予處分,
無論我是否自承是frojet分身的鬧板,都須等帳號部確認後才能執行
但你們未待帳號部確認,便自行處分,這點已經違反板規。
(2)海賊板的板規6,是處理板規所未臻規範,分身條款在板規中早有明文,
這一點就不會是板規未臻規範。前提不成立,就無後續但書的問題,
所以不可以用板規六來處罰。
(3)卡漫群組規 #1OPMtuEX (C_WorkBoard)有規定板上重大板務事件
(水桶、發文限制之設立等)應在板上發文公告善盡告知各使用者之義務,
亦可供日後備驗。OP板6.3板規 完全無任何關於永桶處分規定,豈可
無視群組規,及OP板規分身條款未待帳號部確認,就貿然執行永桶處分
(4)我在組務板的相關發言與海賊板有何關聯,怎麼可以自行用海賊板規
隔空水桶來處分。
(5)請問目前hay95594請假中,而cabokino從11/20就未上線,請問永桶處分
是yggyygy 一人決定嗎?永桶這麼重要事情居然不是用合議制來決定?
(6) 最後誰跟你說frojet的弟弟有買帳號鬧板之事,請不要自行腦補這一段
來加重處罰 好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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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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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engfen (180.217.136.186), 02/14/2019 10: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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