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我的筆電!包忘Ubike上 遭人拿走不算偷

看板CYCU_Talk作者 (阿電)時間8年前 (2017/06/17 21:48), 編輯推噓5(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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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tvbs.com.tw/local/737649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0iCQSJ1aUQg
======================================================= 一名就讀中原大學的賴同學日前租借Ubike,筆記型電腦忘了拿,發現後立刻折返回去, 卻被一群學生拿走了。悠遊卡現在是記名制,本來以為趕緊請悠遊卡公司協助可以順利找 回來,結果卻聯繫不上。到派出所報案失竊,卻因為當時Ubike已經歸還,賴同學已經不 算是車主,只能依遺失物受理。 賴同學騎Ubike趕上課,車還了,包包卻忘了拿,進到教室發現後再折返回來。包呢?不 翼而飛。 賴同學:「他們都是認識的,等於說他們幾個都是共犯。」 趕緊調閱監視器,其實在賴同學離開後,包包一直都在菜籃裡,後來來的這群學生早就看 到它,以為他們會拾金不昧,結果還是抵不過誘惑。 其實這個包包裡,裝著的是賴同學的筆記型電腦,雖然筆電再買就有,但存著3份準備要 交的期末報告。11日下午3點多,就在桃園的中原大學Ubike租借站,賴同學發現筆電忘了 ,才過不到5分鐘,調閱監視器發現是被人拿走,趕緊聯繫悠遊卡公司。雖然記名制有電 話,卻遲遲聯繫不上,去警局報失竊,得到這樣的答案。 賴同學:「警方那邊就是說,我這個應該比較像遺失物,因為我的車是在歸還狀態下,東 西才被人家拿走 。他們認為是遺失物,如果告竊盜會有誣告的嫌疑,因為不屬於竊盜。 」 因為Ubike是租借的,有還沒還可以提告的罪名差很大,沒規還筆電被拿則算偷竊,已經 歸還單車主人就暫時不屬於他,只能算是遺失物。 因為是不是竊案,可能攸關警方偵辦的積極度,賴同學只希望這群學生,能趕緊把筆電還 回來。但別忘了即使還了筆電,他們還是有侵占遺失物的罪嫌。 之前看到的新聞,還請大家使用YouBike時多加注意~ (不過現在籃子裡遺留的好像都是垃圾居多,公德心...) 題外話,中原這樣的環境,似乎比較適合無樁式單車,例如oBike之類的 這樣往來信實熱誠和校區就比較沒有障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35.74.2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YCU_Talk/M.1497707337.A.F6B.htmljh961202:轉錄至看板 PublicBike 06/17 21:49

06/17 21:55, , 1F
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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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7 22:04, , 2F
噓沒品的人一堆 讀幾年下來每次下雨被偷的傘不知道有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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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7 22:05, , 3F
把了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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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7 22:25, , 4F
推二樓 幹傘的人都他媽不得好死 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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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7 22:34, , 5F
以後再遇到記得報警,偷竊是公訴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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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7 23:13, , 6F
但這麼大一個東西能忘記也是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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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7 23:25, , 7F
所以每次要離開一個場所前應該都要檢查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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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2樓... 我被幹走過 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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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8 01:30, , 9F
偷傘的真的很可惡 祝他們出門被車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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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8 01:45, , 10F
偷傘的真的超過分Q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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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8 08:24, , 11F
同一事實認定竊盜或是侵佔遺失物的問題,根本沒誣告。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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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8 08:24, , 12F
情怎麼看都是茶藝館不想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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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8 10:43, , 13F
一定是找茶藝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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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8 14:03, , 14F
警察是在供三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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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8 19:26, , 15F
紅明顯,我昨天騎車在力行北街三顧茅廬外面等紅燈的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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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聽到一對情侶的對話,女:「你這樣拿別人的傘,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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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人沒傘撐怎麼辦?」男:「沒關係啊,那他在拿別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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傘就好啦。」這是什麼觀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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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你娘偷傘賊 找到一個我打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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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會偷傘這件事所以不管哪裡我都會帶傘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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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給別人機會拿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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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0 09:05, , 22F
茶藝館你以為是說假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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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13:03, , 23F
不管怎樣會帶傘進店家+1 或是坐靠近放傘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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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1 13:03, , 24F
能抓現行犯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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