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一碗泡麵撕破臉! 舅告外甥女侵占
※ 引述《rocktop (rocktop)》之銘言:
: 新聞來源:http://ppt.cc/aWee
: 吃泡麵沒有結帳,舅舅告外甥女侵占,
: 台中一名開便利商店(看圖好像是小七)的男子,僱用外甥女擔任店員,
: 但是這位外甥女吃了一碗35元的泡麵(看圖好像是辣白菜),使用了2張4元的影印紙,
: 都沒有結帳,儘管事後解釋忘記付錢了,不過身為老闆的舅舅認為,
: 她已經不是第一次犯下同樣問題,堅持提告,讓她記取教訓。
後續
中國時報
http://news.chinatimes.com/society/110503/112013073000113.html
在台中市經營便利商店的張姓男子,不滿陳姓外甥女不負擔家計,
獨自在外讀大學,因為外甥女打工時在店內吃了一碗泡麵執意提告,
但外甥女認為自己為前途拚學業沒有錯,被依業務侵占罪起訴。
台中地院認為其所犯微罪,事後已知悔意,判免刑。
廿一歲陳姓女大學生,家中經營超商,住在南投竹山的媽媽堅持「女子無才便是德」,
認為女生不需要讀太多書,可以幫忙家裡,但女大生堅持要多讀書才有前途,
因而與家裡鬧翻,在台中半工半讀、租屋念大學。
女大生的舅舅眼見規勸無效,也聘僱外甥女在自己經營的便利商店打工,
但在去年八月五日上午八時多,女大生私自拿了一碗韓國農心辣泡麵,
雖刷條碼列印發票但並未付款,吃了泡麵止飢;同月廿八日下午四時多,
又在值班時私自列印了兩張文件,將四元繳費單丟棄在垃圾桶內。
舅舅認為「此風不可長」、堅決要提告,檢方開庭時苦勸二人和解,
但舅舅認為外甥女「太不會想」、不幫助家計,不幫媽媽分憂解勞、不孝順,
堅持「要給她一個教訓」。
但女大生辯稱「錢包放倉庫內,有意要付錢,下班時忘記結帳」、
「在講手機才會二度忘記結帳」;覺得自食其力沒錯,辭去便利商店的打工。
檢方認為女大生既有時間吃泡麵,豈有毫無時間去倉庫拿錢付帳之理?
雖是微罪,仍得依業務侵占罪起訴。
台中地院審結,認為女大生犯罪情節輕微,犯後悔悟,判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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