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就要海尼根」電擊棒攻店長
【李文正、余思維╱台北報導】北市一名男子前晚至超商摸走兩罐海尼根啤酒,但他將啤
酒塞進包包的舉動早被店長妻子留意,向士官退役的丈夫打暗號示意,店長揪住落跑男子
,但男子眼見到手的啤酒飛了,竟拿出三十萬伏特電擊棒朝店長頸椎電擊,致他皮膚焦黑
、重傷住進加護病房,男子落網時,竟模仿啤酒廣告詞對警方說:「就是要海尼根!」
警方調查,嫌犯黃子育(二十九歲,苗栗人)與女友在台北租屋同住,因失業多時想喝海
尼根啤酒解悶又缺錢,竟持三十萬伏特的電擊棒,將沈姓店長(三十五歲)電傷,致他頸
椎部分皮膚焦黑、四肢無法動彈,住進加護病房觀察,幸無生命危險,但黃嫌為喝海尼根
不惜由偷變搶,讓他從本刑五年以下的竊盜罪,變成七年以下、一年以上的加重搶奪罪。
偷兩罐啤酒共132元
前天下午五時許,黃嫌戴著黑色棒球帽、穿黑色上衣,走進重慶南路、武昌街口附近的統
一超商,打開冰櫃後,其他品牌啤酒他連看都不看,直接抓了兩罐五百毫升裝、市價一百
三十二元的海尼根啤酒,塞進隨身的黑色斜背包中,背包的拉鍊還因此拉不上,他若無其
事走出店門口,女店員見狀詢問:「你是不是有東西沒有結帳?」
佯做屈服實施暗算
櫃檯旁的店長妻子趕忙向正在整理貨物的丈夫打暗號。沈男追出店外,在重慶南路一把將
黃嫌眼鏡打飛,隨即將他撲倒在地。
過程中黃嫌塞進背包的兩罐啤酒滾出,黃嫌哀求說:「你不要再打了,我還有偷其他東西
,都還給你!」說完假意伸手進背包取贓物,卻掏出一把榔頭作勢攻擊,遭沈男撥開後,
他再拿出電擊棒,朝沈男後頸部電下後脫逃,沈男強忍不適再度追賊,幸警方已獲報趕到
逮捕黃嫌,沈男這時才癱軟倒地,被緊急送台大醫院急救。
由偷變搶罪刑加重
黃嫌供稱,電擊棒是多年前在中山區的一家軍用品店,以三千元購得,平時就放在身上作
為防身,辯稱:「因為他(沈姓店長)先動手,我才拿電擊棒還擊!」不知電擊棒的威力
如此強大,至於為何專挑海尼根行竊,黃嫌竟模仿啤酒廣告詞說:「就是要海尼根!」直
說真的很想喝啤酒,令警方啼笑皆非,訊後將他依加重搶奪罪嫌送辦。
遭電擊棒攻擊自保之道
●將身體往下弓,雙手抱住頭、頸,護住頭部、頸部及心臟等重要部位。
●以隨身衣物、背包或附近木棒等絕緣物品,撥開或擋住電擊棒前端通電處。
●電擊棒多使用電池,只要丟在地上就會斷電。
資料來源:台北市警察局中正一分局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566904/IssueID/20110801
連電擊棒都有 店員以後也要學防身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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