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閃亮] 造成誤會的L大應該要po文道歉吧

看板CTV作者 (回首向來蕭瑟處)時間14年前 (2009/08/28 17:38), 編輯推噓15(15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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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是想等整件事情都清楚了 再一次po文講個清楚的 但既然有版友這樣講了 我還是先簡單回應一下 我女友的父親今天去港務局查證了 目前得到的訊息是 閃亮的劇組借的是一樓的眷舍 ^^^^ 女友家在二樓 並不在被出借的範圍 另外 在港務局那裡 也沒有查到有其他劇組申請租借的情況 ^^^^^^^^^^^^^^^^^^^^^^^^^^^ 港務局目前給我們的說法是會正式向閃亮的劇組要求說明 後續怎麼樣 目前也還不知道 至於眷舍搬遷後的歸屬問題 我沒看到法條 也不清楚當時的狀況 但是女友的說法是港務局當時雖要求他們搬離 但有說正式拆房子之前 都還會個別通知原住戶 確認屋內的財物是否都移走 所以有些搬不走的舊家俱 多出來的全新家電 才會仍然放在那裡 女友的新家距舊家約五分鐘路程 在同一條路上 若有通知要他們把東西撤走 是可以馬上趕回去的 她幾個月前回去時 正巧遇到拍戲 因此劇組要求她熄火 正常人看到自家進了戲劇裡 其實都會滿高興的 她又是在工作時順路經過 就想說不要打擾拍片 就離開了 她爸媽因為不會騎車開車 加上舊房子早就斷水斷電了 平時也不會特地回去 其實那些東西也不值什麼錢 有的不過是回憶罷了 所以她爸爸才會覺得就算了 報警或是要求賠償都不能改變什麼 不管是誰造成的 就自認倒楣 但是 親眼看到舊家變得像廢墟一樣的女友很生氣 當然也很難過 我們並不是隨便地把矛頭指向閃亮劇組 或是想抹黑想上新聞 是因為隔了一天 女友的媽媽回去看見自家的櫥櫃出現在斜對面的一樓裡 (剛才再次確認了 不只櫥櫃 還有其他家具 而那間房子是劇組有申借的) 才會認為跟劇組有關 當然 你要說也許是別人 在閃亮拍片結束後 才把那櫃子搬去的 我也不能說完全不可能 但是調查(或是你要說只是我們個人主觀的懷疑)一定還是得從閃亮的劇組開始 我們沒有要找劇組麻煩 也沒真的要怎麼樣 前面的新聞文的原po有說 應該要去找港務局 目前港務局正在處理 我們也只能等結果出來 我在八卦版的原文 並沒有言語不當或隨意謾罵的文字 我們家也是閃亮的觀眾 雖然有這樣的事情 我們也沒有拒看或是抵制 這裡多是閃亮的觀眾 當然會愛屋及烏地把我當成無的放矢的壞人 閃亮開播的那天 我一認出那是女友的老家 就趕快打電話通知她們 她們全家也是很開心地看著跟自家一樣格局的房子歡笑 所以隔兩天 我才會找女友一起回去看看 沒想到看到的是那樣零亂不堪的場景 在女友一連串驚叫著"怎麼會這樣?" "完了"的聲音中 我真的覺得很難過 當這樣一個社區場景 房屋擺設 成為全台灣觀眾的回憶時 女友童年的回憶 過去的住所 卻整個的崩壞了 變成一片廢墟 我覺得很諷刺 偉忠哥製作光陰和閃亮 不就是為了那個年代留下些什麼嗎? 但對女友來說 屬於她的那個年代卻被粗暴的毀壞了 爛攤在她面前 所以我挺屬於她的傷心與憤怒 至於大家質疑的時間問題 我自己的時間感很差 回想往事時 通常都是靠著年級 才知道是幾年前 當時po文時 只覺得好像是一段時間前聽女友談到拍片的事 其實當時我就猜是閃亮 (那時我剛在youtube看完光陰 又有閃亮要拍的新聞) 後來自己也忘了 才覺得大概是很久前的半年 其實自己也不太確定 晚上向女友求證後 她說是幾個月前 沒有很久 但那時文章已經po很久了 大家大概也知道文章一直修改會被網友酸 想說反正也沒有真的要劇組怎麼樣 更沒打算對簿公堂之類的 就想說算了 沒想到新聞就出來了 在這個版修正時間 不是要追著劇組打 或是想怎麼樣 只是單純想更正一下 既然不好在八卦版在改 就在這樣澄清一下 我知道po文上八卦版可能帶來的後果 也一直擔慮緊張著 我沒什麼特別的情緒 跟女友父親一樣 反正都已經這樣了 也不能改變什麼 所以當初po文 就只是當一則八卦讓網友知道 沒想到一天就上了報 現在既然港務局已經介入處理了 我跟大家一樣 就是靜待結果了 ※ 引述《noforget (飛揚)》之銘言: : 簡單的一件事情搞的這麼複雜 : 也搞的閃亮莫名其妙被毀謗 : 連回到數字版po文道歉都沒有 : 有guts在第一時間沒搞清楚就污衊別人 : 毀謗了之後目前就這樣.... : L先生既然都說了沒有要引戰 : 出面澄清道歉一下不為過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48.249.72

08/28 17:42, , 1F
嗯 只能是靜待結果了我們猜一堆也沒用謝謝原po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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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8 17:53, , 2F
靜待調查囉 是比較好奇被移動的傢俱有出現在戲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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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移動了如果劇組有用到 前幾集的畫面說不定看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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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8 18:21, , 4F
充滿矛盾的一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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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倒數第三段的倒數第三句 你還是認為是劇組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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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閃亮拍完後,還有兩個劇組也在同處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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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還是可以細節探討啦,說不定是最淺的工作人員動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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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深的發下命令"去找!" 比較不懂的資淺就容易闖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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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您還是一心認為這就是閃亮劇組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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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最高位的出來發言,不知道動到的情況的可能性是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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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喔,原來還有其他劇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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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密編浮出水面^^ 還有兩個劇組在拍 那大概是閃亮名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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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大吧 才會被毫無疑問的列為第一嫌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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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沒有查證前,時間點也不名,就在八卦版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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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原PO在還沒跟港務局查證前,就在八卦版PO文指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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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隨意造成劇組的傷害也覺得無所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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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原PO未經查證就PO八卦板 如果不是閃亮劇組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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閃亮劇組,在底下推文質疑之後,才將標題改為「疑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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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最後證明不是閃亮劇組 那原PO願意登報道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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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不想對簿公堂,但已經造成劇組名譽損害,請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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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劇組只能啞巴吃黃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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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劇組無故受害 跟 原PO女友 不就一樣無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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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非常支持劇組從法律的角度處理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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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八卦版已經造成傷害,卻在這裡說不想在八卦版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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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女友的回憶糟到破壞令人難過,不過爆掛前的查證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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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也該確實呢? 這樣不被說「無的放矢」又叫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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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劇組尋求法律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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恕我真的不太懂這樣的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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邏輯就是,在大街罵人 在小巷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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邏輯就是 八卦板不負責任習慣了 先罵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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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 我說錯了 原PO也沒道歉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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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8 18:47, , 32F
爆料跟澄清獲得的待遇真的差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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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任的話,其實應該做到你第一段所說的動作後才上網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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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可能其實是遭小偷啊 畢竟如果真如劇組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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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跟港務局點交的話 有這些狀況的話 應該不會成功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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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負責任的話 不該是還沒查證 時間點也根本搞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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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公開把矛頭指向某一方吧 如果真的是誤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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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8 18:59, , 38F
如果原PO有GUTS一點,就重新到八卦版把這段文字重新說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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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憶就是回憶,怎麼被破壞? 只有物權才有討論是否被破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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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8 19:00, , 40F
要不然也不過是另一個標準的「射後不理」只是因為這次閃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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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間,毋須強化破壞回憶的說法做不實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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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ON檔又比較出名所以「先行臆測」,雖然劇組大概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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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itSky 來自: 60.248.249.72 (08/28 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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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太多動作,但假如最後證實與閃亮劇組無關,真的要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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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8 19:03, , 44F
先爆料 然後結果就放爛 那篇文章也不處理 也不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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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8 19:03, , 45F
原PO隨意發文損害製作單位名譽並非不可,原PO大可先跟劇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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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8 19:04, , 46F
表達狀況與不滿,而非逕行在八卦版爆料,我只能說,原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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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8 19:05, , 47F
這樣做其實損人又不利己(未必能替女友討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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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8 19:06, , 48F
沒有查到有其他劇組申請租借的情況 ~ 這又怎麼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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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8 19:07, , 49F
那現在重點應該就是 有無點收 及 押金有無返還劇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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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8 19:08, , 50F
p果沒有申請但劇組真的目擊有其他單位拍攝,那大概是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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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8 19:09, , 51F
沒有其他劇組 或 有其他劇組拍攝 但並沒有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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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8 19:09, , 52F
單位沒有申請逕行拍攝,至於是否利用閃亮拍攝的空檔偷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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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8 19:10, , 53F
另外移動過的傢俱是否有出現在劇中 這是也您可以查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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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8 19:10, , 54F
拍攝,只能看劇組在拍攝時有沒側錄到證據
08/28 19:10, 54F

08/28 19:11, , 55F
個人覺得..在所有查證出爐之前,都暫不討論吧,別淪為口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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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8 20:10, , 56F
那靜待結果出來如果是你誤會閃亮劇組請一定要道歉
08/28 20:10, 56F

08/28 20:43, , 57F
別理一堆口水 被破壞是你女友家 好好查證處理吧
08/28 20:43, 57F

08/28 21:17, , 58F
感覺比較像遭小偷耶
08/28 21:17, 58F

08/29 00:18, , 59F
這篇講那麼委婉 實際上仍是針對閃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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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9 00:19, , 60F
不是隨便的指矛頭 但現在越講 有越像是故意的感覺
08/29 00:19, 6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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