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10/9日以前
※ 引述《haha7456 (阿富仔)》之銘言:
: 標題: Re: [公告] 10/9日以前
: 時間: Tue Oct 7 23:07:40 2003
:
: ※ 引述《spincat (好累ㄚ...)》之銘言:
: : 請準備班聚的人10/9號把所有ㄉ事都確定好ㄇ~^^
: : 包括地點 時間之類ㄉ...
: : 因為...10/10這幾天內大概就ㄅ太能用電腦ㄌ~
: : 3Q~
: 確定時間?確定時間地點對我們班來說是一件很難的事,每次要辦活動什麼的阿,
: 大家都不怎麼回應,問他們哪時有空?就愛答不答的,問想要去哪班聚?
: 也沒有人回應,甚至連多少人要去班聚我們都不知道,大家都不回應,
: 請問那些辦活動的人要怎麼跟大家說明確的時間與地點呢?
: 今天張可佳說要去趣味組吃,也只有我們賴怡潔回應阿,其他人呢?
: 沒說要或不要,人家怎麼知道你想不想去那吃呢?大家這樣愛理不理的,
: 我看任何活動都辦不太成吧,請大家多提出自己的意見與看法阿,
: 不然到時決定的地方你不喜歡,要不就是決定的時間沒空,這樣不就掃興了嗎?
: 這樣那些辦活動的人也比較好辦阿‧
原訂的烤肉,確實容易受天候影響(Heaven knows),且要有人來負責準備,光這個就要傷
腦筋了。
結論一:在外面吃比較好。
推翻原則:有人願意準備烤肉事宜
時間上來說,有些人星期四就可以回去了,有些人是星期五,若星期五晚上一起出去,算
是接風,剛回苗栗見到同學,倍感溫馨,且可空下一整個星期六讓個人自行應用,也可以
讓大家在星期五時安排,要不要在星期六時再一起出去唱歌什麼的。
結論二:星期五晚上好
推翻原則:太累
有人不爽
地點上來說,苗栗能讓一群人聚餐的地方不多,考慮價錢及場地可容忍之歡樂程度,趣味
煮確實理想(不然我們也不會去到不想去了,但每次去的人數太多,大家都被分散在各桌
各自為政,這次班聚不能這樣),上次去向日葵(即概括性代表簡餐餐廳)也不錯,多花了些
錢,但不太能在那裡高談闊論。
結論三:趣味煮也不錯
推翻原則:還是有人不爽
阿富仔不要生氣,你來主辦吧,若沒人說話,就你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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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ocratesak47:阿富仔狂罵~~~~~~~~~~~~~~~ 推140.112.211.166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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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庭正式宣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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