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比較利益
※ 引述《vavamk (自摸十萬)》之銘言:
: 假設A、B兩國皆以勞動為唯一生產要素,
: 目前兩國生產一單位X財與Y財所需投入的勞動量分別如下表。
: 依照比較利益法則進行分工,B國應負責生產X。
: 根據上述內容判斷,表中的甲最可能是
: A.1人、B.2人、C.3人、D.4人
: X財 Y財
: A國 3人 甲
: B國 4人 2人
對A國而言
生產1單位的X財,機會成本為(3/甲)單位的Y財
對B國而言
生產1單位的X財,機會成本為(4/2)單位的Y財
已知B國生產X財,所以B國生產X財的機會成本應該要小於A國
3/甲>4/2
唯一符合的選項只有甲=1了
: 用邏輯推論,可以得到1人。
: X財在A國有絕對優勢,但卻是B國生產,
: 代表A國在生產Y財的絕對優勢更大,
: 因此只有1人這個選項可以符合。
: 但是如果用算式,就算不出來1人的答案,
: 請問我的邏輯哪邊出問題?
: B生產X,代表A生產Y,
: 以A、B生產X來說,
: A國1人生產X的效率,為4/3B
: B國1人生產X的效率,為3/4A
: 以A、B生產Y來說,
: A國1人生產Y的效率,為2/甲B
: B國1人生產Y的效率,為甲/2A
: B產X、A產Y
: 4/3>2/甲,故A產Y
這裡有錯,既然A產Y,那A國產Y的效率要比產X的效率好
所以應該是 4/3<2/甲
則甲=1才可以
: 3/4<甲/2,故B產X
同理,這邊不等號的方向反了
: 以A生產X、Y來說,
: A國1人生產X的效率,為甲/3Y
: A國1人生產Y的效率,為3/甲X
: 以B生產X、Y來說,
: B國1人生產X的效率,為2/4Y
: B國1人生產Y的效率,為4/2X
: B產X、A產Y
: 甲/3>2/4,故B產X
: 3/甲<4/2,故A產Y
: 甲若=1,則算式不合,
: 請問我的邏輯哪邊出問題?
我看懂問題了
你的計算內容都是效率,所以應該要挑選效率高的生產方式
但是你在比較的時候,想的是機會成本
所以你一直在挑選機會成本小的方式(但事實上是挑到效率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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