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薪資] 夏令營工讀一天13.5小時

看板CS_TEACHER作者 (黃卓盛)時間12年前 (2012/06/16 13:48),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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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薪制勞工的權益 http://www.cla.gov.tw/cgi-bin/siteMaker/SM_themePro?page=46c2aab5 1.基本工資自101年1月1日調整後,月薪制勞工的每小時工資額是否改為103元? A:按月計酬者所約定月薪給付總額,除勞資雙方另有約定者外,仍得視為已給付相當於 240小時之工資,並據為計算延時工資(加班費)時之「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勞資權益 並未變動。 例如:原約定月薪17,880元,平日每小時工資額74.5元。則 101/01/01後=>月薪應調高 至18,780元,平日每小時工資額78.25元。 2.按月計酬者延長工作時間(加班)時,其延時工資(加班費)如何計算? A:按月計酬者如其每月工資為18,780元,則其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可按18,780元每月除以 30除以8之每小時78.25為基礎,並依照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計算延時工資。 3.月薪制勞工是否還要給「國定休假日」工資?如何計算? A:工作日遇勞動基準法第37條及其施行細則第23條所定之休假日(俗稱國定休假日)時 ,仍應依現行規定,原排定出勤者照給工資(月薪制勞工已內含於月薪中)放假一日,雇 主經徵得勞工同意出勤者加倍給付工資(原工資照給外,再加發一倍工資)。 日薪制勞工的權益 http://www.cla.gov.tw/cgi-bin/siteMaker/SM_theme?page=46c2ac61 時薪勞工的權益 http://www.cla.gov.tw/cgi-bin/siteMaker/SM_theme?page=46c2aba3 勞動基準法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N0030001 第 24 條 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左列標準加給之: 一、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 上。 二、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 以上。 三、依第三十二條第三項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 倍發給之。 第 30 條 勞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每二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八十 四小時。 前項正常工作時間,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 同意後,得將其二週內二日之正常工作時數,分配於其他工作日。其分配 於其他工作日之時數,每日不得超過二小時。但每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 四十八小時。 第一項正常工作時間,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 議同意後,得將八週內之正常工作時數加以分配。但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 得超過八小時,每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第二項及第三項僅適用於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行業。 雇主應置備勞工簽到簿或出勤卡,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此項簿卡應保 存一年。 第 32 條 雇主有使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之必要者,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 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將工作時間延長之。 前項雇主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一日不得超過十二小時 。延長之工作時間,一個月不得超過四十六小時。 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有使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之必要 者,得將工作時間延長之。但應於延長開始後二十四小時內通知工會;無 工會組織者,應報當地主管機關備查。延長之工作時間,雇主應於事後補 給勞工以適當之休息。 在坑內工作之勞工,其工作時間不得延長。但以監視為主之工作,或有前 項所定之情形者,不在此限。 您每日工作13.5小時 前8小時時薪*1+後2小時時薪*(1+1/3)+後3.5小時時薪*(1+2/3)=時薪*(16+1/2) (16+1/2) / 8 = 2.0625 故應得2倍以上之基本工資18,780*2.0625=38733.75 另一種算法 您每日加班5.5小時 前2小時時薪*(1+1/3)+後3.5小時時薪*(1+2/3)=時薪*(8+1/2)=78.25*(8+1/2)=655.125 暑假七月八月一周是31日 31*655.125=20618.875 這還只是加班費部份 加上原來8小時的基本工資月薪18,780元 18780+20618.875=39398.875 我知道這個價錢大家看起來好像高的離譜 但是實際依法計算真的是這樣 只是台灣雇主都不守法的 大家被剝銷慣了 這還不計算您的創造的剩餘價值 光是依法保障的基本工資,您就該領這麼多 ※ 引述《UTYN (UTYN)》之銘言: : (1)工作類別:補習班櫃台 : (2)工作內容:所有雜事包辦,要發傳單 : (3)地區:豐原 : (4)學生人數:10人左右 : (5)學生年段:中年級 : (6)老師學經歷: 我這個月剛畢業,畢業前三個月 : 就在這間私人美語補習班做櫃台工讀了。 : 現在我想問的問題是 : 上個月主任要我排夏令營課表 : 他要兩個月,周一到周日,早上八點到晚上七點 : 但我給他的是 : 周一到周六,八點到五點 : (他是年輕老闆,補習班剛成立不久) : 但他有考量,彈性到晚上七點。 : 目前晚上有美語班,家長希望暑期不間斷 : 所以晚上七點到九點,每天都有美語課 : 老闆前幾天傳訊息跟我說 : 要我早上八點到晚上九點半都上班 : 要發傳單,要算月薪,但是剛開始月薪很低(但沒有說要給多少) : 我的回答是 : "發傳單我很OK噢!! 薪水我比較不計較" : 而當天上班問了之後才知道工時這麼長..... : 請問各位.... : 我現在工讀是103一小時 : 那暑期算月薪,一天13.5小時,該要求多少月薪才ok??? : 由於是第一次辦夏令營 : 可能總人數只有兩人,但不確定因素還是很多 : 目前工作都很涼... : 請各位老師幫我衡量一下囉 >"""< -- 陰陽中道 教化以正 大地龍蛇 卓然興盛 好人獨占世間福 手執干戈如破竹 黃藍黑白悉顯明 東北西南穀全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2.11.214

06/16 14:16, , 1F
真的很感謝...幾乎快要四萬了...如果他剝削太嚴重我就離職
06/16 14:16, 1F
文章代碼(AID): #1Ft1ujIX (CS_TEAC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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