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關於安親班
原本是應徵行政櫃檯工讀生
當初簽約3個月為試用期
時薪100元,於試用期過後,視能力調薪
但在試用期間,從行政櫃檯工讀生變成安親班老師
學生數共25人,3-6年級混班,諸多版本,無助教協助
時薪一樣是100元
由於變成了安親班老師,也被告知要參與補習班的開會
但開會不算薪水!!
因為與當初簽約的工作內容不符,
我在10月份下旬便提離職,告知11月中學生段考後走人
但老闆不放人,他說 1.就算是工讀生還在適用期,離職也要1個月前提
2.安親班老師至少要做滿一學期才能換人
3.提醒我要負責任,我走了沒人接這項工作
再者,每次處理完學生與做完例行性的清潔工作後,
往往已超過晚上10點,但老闆居然說補習班工作時間只到9點半,
我超過的時數不算錢!!
請問關於以上安親班的一切,都屬合理?還是凹很大XD
因為第一次接觸安親班老師這份工作,有許多不懂的地方,
請各位前輩不吝賜教,由衷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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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0.218.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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