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關於補習班發傳單
我在高職升科大某連鎖補習班擔任班導師一職,對於招生和發傳單不會很排斥
在我面試後上班的第一天,我問經理關於到學校發傳單的細節,我問他怎不用學生
工讀早一點直接到學校內發放即可,補習班侵入校園被教官或是有學生東西被偷竊,
他們說是補習班做的怎麼辦?會不會被請到警局?
經理則說這個不用擔心,因為他們怕工讀生發傳單不確實,所以才用正職人員發放。
我則跟他說明,因為我就讀高中時發生過有同學手機遭竊,當時正巧是補習班利用學生和
教官都在用餐的時候進入學校。雖然後來抓到偷竊的另有其人,是別的學生偷的,但我不
禁覺得,這只是徒增學生、學校和補習班三方的困擾。
在我上班第一個星期,第一次的發傳單任務卻讓我覺得非常的不妥,我要半夜進入高工
的校園(AM12:00),不僅爬牆,還要爬上學校的二樓,甚至有較資深的同事,撬開電動門
的開關,為的就是每一班每一班的在抽屜內發放傳單。
事後我跟家母討論,都覺得這個"發傳單"的任務有很多的不妥之處,就算學校不讓補習
班人員進入,補習班難道就要利用清晨和半夜這種門禁比較鬆散的時間進入嗎?
這跟小偷的行為有甚麼不同?偷偷摸摸的進入學校,就只是為了發傳單招生?
想請問有無法律相關的專業人士,可否解說此種行為是否違法?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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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見無雙亂舞,但見火鳳燎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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