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請問各位補教大大關於-離職賠償金???
天那~我從沒聽過什麼停課賠償金!!!
(不好意思,以下將娓娓道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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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在某日系叫做拓X個別指導補習班任教,薪資時薪計算,他們也表明他們沒有正職,
當初原本是說要簽約,後來主任忙著也就忘了給我簽約,我也因此沒簽.(12/15開
始上工,2/7告知離職)雖的是,他們公司領薪日是11號,我今天看薪水沒進來..
先大概敘述一下他的模式,那是一個像是在補習班裡做家教的體制,他們收費是算堂的,
我想說趁著寒假新學期開始前,跟他說要離職.其實離職原因很多:
1.他們有所謂行政薪跟上課薪的區別,行政薪100元/hr,不外乎雜務打掃,招生
聯絡家長,鼓吹學生加課消耗掉堂數,做教材...等.說穿了,我只是個工讀生吧
(拿那種薪水),我要做的事相信在一些陳X,赫X的大補習班裡根本是正職人員的
工作,月薪至少也有25吧!
2.我一直認為,我只是個工讀生,也沒有勞健保,卻要扛正職的責任,很不公平吧~常
常臨時要我早到我就要立刻趕去(車程1.5hr),好像必須隨時待命一樣.
3.就是上課薪資的問題,他們是照年級收費跟給薪的(一堂課1.5hr,教小學
170元/堂,國三220元/堂),最誇張的是1對2的模式,在1.5hr內,
我要同時搞定兩個學生(而這兩個學生不同年級當然也不同教材,等於我要準備兩份
教材跟花兩倍時間備課),發薪水前我以為這樣一堂就是170+220囉?錯了,
我那堂課只拿到250元而已(多教一個人多30元?!),我要聲明,他們收費很
誇張,連最便宜的小學生,一堂1.5hr的課都要價900元.
(正題)
前幾天,我告知主任我要離職,她卻說依照公司規定要在40天前提出離職申請,並且
要等到他們找到新老師交接才能離職,並嚇唬我說,不然我這樣要算惡意離職,要我賠
償他們損失,例如停課的損失,並且要我找一天去補簽到職的合約,再簽離職申請書,
但不管怎樣,都是要付出賠償金(並沒有說明金額).但在我踏入這公司前,他完全沒
說過有這種詭異的賠償規則.
可是我感覺他想要騙我去簽合約,然後再指著我鼻子說我要付賠償金耶...我朋友也
跟我說稍安勿躁,要我問問勞工局,再做回應,不要輕易被他唬住了!而且他們沒給我
勞健保,是不是就該罰他們了?還有是不是勞基法78條〔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
違約金或賠償費用〕,更何況我根本還沒簽約阿~為什麼要我付賠償金,還說一月薪水
要用開支票的給我而不用轉帳的.
求求各位大大幫幫忙~請問我該怎麼做才不會喪失權利呢?(或者說順利拿回完整薪水)
麻煩各位可以給我些建議喔~大感謝!!! kilamico@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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