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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新聞] 大學生撿到筆電 先估價再索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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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5(17推 2噓 38→)留言5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ukcm (lol)時間14年前 (2011/11/12 06:5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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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這件事情後 才看到一堆人在喊校譽. 呵呵 大家真的那麼重視校譽嗎. 還記得當初大一剛開學沒多久 對校園還不太熟悉. 上課找教室時被一位打掃阿姨叫住 情緒有點激動對我抱怨. "你們正修的學生真的有夠沒水準". "不管哪裡都能丟垃圾". "廁所馬桶、窗台、不管什麼角落 反正能塞垃圾就盡量塞". 等等
(還有91個字)

推噓5(5推 0噓 6→)留言1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kuroha927 (黒は嵐)時間14年前 (2011/11/11 12:5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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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生輔組收到的消息指出,這篇報導是記者杜撰,實際發生的情況是該位同學撿到筆電後送至警局,是承辦的警員說那台電腦應該價值三萬多喔,並且告訴那位同學可以行使三成的留置權,經報導則變成現在這樣,目前該同學因為承受不住壓力,考慮休學,並發函致教育部陳情,希望可以還他清白. 所以是記者把事實誇張化了....

推噓-8(5推 13噓 23→)留言4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ekman (天蛋O小柴)時間14年前 (2011/10/30 12:3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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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 : http://ppt.cc/w9eP. 嘉義大學陳姓女學生遺失一台筆記型電腦,被高雄正修科技大學林姓男學生撿到,林先找電腦商估價,向陳女要求一萬元酬金,討價還價以三千元「成交」,雙方昨天約在鳳山警分局交款。. 女學生的媽媽無奈嘆說:「現在學生書都不知念到哪裡去?」提供領據的員警也搖頭,
(還有835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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