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現在盜版這麼嚴重,程設真的很賺錢嗎?
※ 引述《b6s (http://b6s.blogspot.com)》之銘言:
: ※ 引述《haryewkun (Har)》之銘言:
: : 標題: Re: [問]現在盜版這麼嚴重,程設真的很賺錢嗎?
: : 時間: Sun Aug 27 22:47:25 2006
: : 如果真的只剩下這四種付費模式,那麼像 PS2/XBOX 那種遊戲軟件要怎
: : 麼辦?(包括了 Diablo、StarCraft、甚至Doom)
: : 現在的遊戲產業好像不屬於上面四種的任何一種付費模式。
: : --
: : ◆ From: 60.49.89.1
: : 推 ledia:diablo, starcraft, doom 在 ps2 or xbox 上嗎 @@? 08/28 00:25
: : → yoco315:對阿,PS2/XBOX,並不包含暗黑,星海,跟毀滅.這篇很奇怪 XD 08/28 00:39
: : 推 haryewkun:我是假設 PC Game 和 PS game是採用同樣的銷售模式的。 08/28 01:13
: : → haryewkun:如果不是的話請別見怪,我畢竟沒買過 PS Game. 08/28 01:13
: : → RouterHsieh:那您這樣假設也很奇怪,這根本是不同市場的東西吧? 08/28 01:14
: : → nsc:至少也是軟體了.. 吧? 08/28 01:21
: FYI: http://0rz.net/ff1FE
: (我好像每隔一段時間就要宣傳一次這個站 :p)
: 家用遊戲機的「軟體」,無論行銷模式或獲利機制,都比較像 CD/DVD
: 與其說它們是軟體,不如說是「內容」。
那篇文章是以開發者的角度來看文章, 而不是以消費者的角度,
所以對原議題而言, 是有點不太相關。
這裡試著用消費者角度去看原作者的分類。
節錄
「我認為這裡頭有五個世界,雖然偶而有重疊但通常都不會。這五個分別是:
熱縮封膜(Shrinkwrap)軟體
內部用的軟體
嵌入式軟體
遊戲軟體
用後即丟的軟體 」
我是覺得還蠻常出現重疊的啦, 尤其是用後即丟的軟體,
像一些安裝後可以連線上網的ISP CD, 裡面的程式也算是軟體,
也符合作者對熱縮封膜軟體的定義, 在BestBuy或CompUSA都有賣,
但是用後就可以丟了 = =
而CD的售價幾乎只是光碟片與印刷的成本。
作者舉小腳本當「用後即丟的軟體」的例子, 但有些人, 像我就是,
會把小腳本留下來, 以備以後不時之需, 修改一下即可適用於其它功能,
甚至拷貝到專案的程式中作為一個function來呼叫使用。
自由軟體也打破了熱縮封膜軟體與內部用的軟體的界限,
有些公司會將LINUX修改成公司內部適合的軟體, 將一大堆功能封住,
儘量的compact以符合公司內部機器的硬體條件, 修改後的版本在別的電腦可能不能跑,
而LINUX在作者的定義是屬於熱縮封膜,
但卻是以內部使用的場合出現, 修改LINUX本來就是很合理的「使用行為」。
而作者對遊戲軟體的定義也蠻奇怪, 至少我認識的人都會上網去抓patch,
而「增加新武器」更是讓人想patch的主因,
有bug時當然也會想昇級一下,
再說, 大富翁一代到大富翁八代算不算是1.0到8.0呢?
如果是, 那這就跟作者說的「熱縮封膜軟體開發者就幸福多了,如果1.0版不符合
大家的需求,再出個2.0版或許就可以了。」是一樣的意思。
開發者的角度與消費者的角度是差異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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