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96年 橋藝青年組選拔與培訓辦法

看板CSMU-bridge作者 (laputa)時間17年前 (2007/01/05 01:10), 編輯推噓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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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年中華民國橋藝代表隊 青年組選拔與培訓辦法 1. 宗 旨: 為提倡正當娛樂, 推廣青年橋藝, 培養年輕好手於日後國際賽 青年組 (Junior series) 與青少年組 (School series) 爭取佳績; 並選派兩組代表隊參加6月4日至13日於印尼舉行之2007年 第45屆亞太橋藝錦標賽,特訂此辦法。 2. 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橋藝協會 (CTCBA, 以下簡稱本會) 3. 參賽資格: 凡於民國70年1月1日或其後出生, 為本國國民或在台居留 半年以上, 合乎世界橋藝協會 (WBF) 之規定, 可代表我國參加 國際賽青年組之本會會員, 得以兩人成對 (Pair), 以對為單位 報名。若一對二人皆為民國75年1月1日或其後出生, 則適用 青少年組保障名額錄取培訓辦法 (見第11項)。 4. 報名期限: 即日起至96年2月2日 (星期五) 止, 向本會報名。 中華民國橋藝協會 鍾琦榮先生 E-mail:david.crchung@msa.hinet.net 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217巷7弄7號地下樓 電話:02-27724510、02-27724583 傳真:02-27714493 5. 報名費用: 每對報名費NT$1000, 同時須繳交制度卡與保證金NT$2,000 (未違規者於賽後全額退還)。 6. 比賽時間: 96年2月9日上午9:50報到,10:00開賽。2月9日至11日 (星期五六日) 初賽,2月23日至25日 (星期五六日) 決賽。 7. 比賽地點: 臺北市國際橋藝中心 (忠孝東路三段217巷7弄7號B1) 8. 比賽流程: 採IMP雙人賽。每節折算勝分 (VP) 後, 依成績高下與最接近者 對戰; 亦即升降賽, 又稱論對序位賽 (Swiss Pairs)。每節比賽 長度、分節點、淘汰比例, 均依報名人數決定。決賽全程使用 簾幕及叫牌盒。 9. 制度規定: 使用最新世界橋規, 比賽制度限定為 "No Brown Sticker", 亦即 亞太青年賽、世界青年賽、世界大學賽之規定。該規定見WBF 網頁, 中文版見附件二。 10. 獎勵方式: 第一名至第四名頒發獎牌兩面、獎品兩份。初賽頒給四級藍點,決賽頒 給二級紅點。 11. 錄取培訓: (1) 初賽保障青少年組成績最優之七對進入決賽。 (2) 決賽成績最優之青少年組五對錄取培訓。 (3) 另於全體決賽選手中, 取成績最優之七對錄取培訓。 例: 若決賽最後名次第3, 5, 9, 13, 16, 17, 19名為青少年組選手, 則前十名與第13和16名錄取培訓。 12. 培訓計劃: (1) 敦請國內名手為學員進行講習、與學員練習與檢討。橋協 將指定專人擔任隊長與教練。 (2) 學員有義務參加講習、建立搭檔間完備默契、詳列制度且 熟練之、並做例行性之叫牌練習。 (3) 練習賽盡量仿照亞太賽模式, 每場二十牌 (165分鐘) 一次 打完, 並由教練主持牌局檢討。對手安排亦依 Swiss Pairs 方式, 或組隊進行對抗賽。若遇全國大賽橋士組, 均應參賽, 橋協全額補助報名費與部份交通食宿。 (4) 培訓期間之比賽成績、風度與道德、以及出席狀況均列入 紀錄, 將作為最後決選之重要依據。 13. 最後決選: 亞太賽報名截止日之前, 由教練團於培訓賽員中擇優錄取三對, 組成參加2007年亞太賽青年組代表隊。青少年組代表隊,亦由 教練團於培訓之青少年組橋對中, 選取三對組成。 附件一: 報名表 附件二: WBF Brown Sticker 現行規定 [正本見WBF網頁] 附件三: 制度卡 (含WBF版, Word版) 附件四: 賽制與輔助規則 1) 初賽第一場採隨機配對。嗣後各場, 依不重覆對打原則, 由第一名開始, 與成績最接近者依次對戰。賽程安排概以當時已經輸入系統之IMP結果 為準。如因此造成嚴重影響對打狀況, 裁判有權於下一圈做適當調整。 2) 記分方式採與各桌計算相差之IMP, 加總之後, 再除以比較桌數, 換算為 VP (計至小數點以下二位)。未打之牌計為平均分, 與全場無輸贏。初賽 第四圈及其後, 與決賽各圈, 一切比分僅與前八桌計算。 3) 裁判依橋規調整得分時, 平均分設為0 IMP; 若無法判斷正常合約, 調整 為Average Plus與Minus各定為+2與-2 IMP。凡未犯橋規或未造成損害, 則不得調整; 但可課以紀律性處分, 即輕犯或初犯者警告, 重者酌扣以 0.1VP 以上之罰分, 重大者得處停賽或送紀律委員會處分。 4) IMP換算VP方式, 經請教美國橋藝協會 (ACBL) 國手選拔賽主任委員 Henry Bethe教授, 採用ACBL多桌VP計算公式: 式中 n 為牌數, IMP為差數, τ為黃金比 ≒ 1.618。本公式之設計係以 勝方每一獲得IMP之重要性等比減少, 且以勝 IMP時為15 : 5 VP, 勝 IMP時達到 20 : 0 VP 而定。會場將公佈簡易對照表。 記分四捨五入取兩位小數, 但VP限定在20至 -2之間; 即超過20以20計, 不 足 -2以 -2計。不足0.05 VP之差別, 視為平手。如最後一名晉級名額遇平 手狀況, 應增額錄取。 5) 決賽帶分: 線性重整至一場之所得VP, 即最高分帶滿 20 VP, 最後一名 入選者帶 0 VP, 如此線性插入其他各對成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1.44.249

01/05 21:40, , 1F
想不到......我已經不是青年了T.T
01/05 21:40, 1F

01/05 22:24, , 2F
我還算耶XD~~不過可能也是最後一年了ORZ
01/05 22:24, 2F

01/06 02:25, , 3F
我也是...XD
01/06 02:25, 3F

01/08 09:50, , 4F
我是青年耶~~~(樓上都太老了)
01/08 09:50,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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