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CSI 618: The Unusual Suspect
※ 引述《BIASONICA (sonic boom)》之銘言:
: 4. 所以說,就算妹妹沒有跳出來,本來要控告哥哥殺人的證據似乎也沒 Nick
: 所信心滿滿地那麼強而有力吧?
: 6. 這一集沒有 Grissom。如果有最細心的 Grissom,說不定就可以找到自認
: 可以操縱犯罪的天才蘿莉說詞當中的破綻和漏洞了。
完全贊同。
我看完6x18,覺得這集劇情實在不怎麼能自圓其說
到網路上找了字幕檔,才確定問題的關鍵在:
檢方掌握的罪證根本不足以定Marlon的罪
首先,到底是誰在蓮蓬頭裡放鈉?無法證明
誰印了『無法使用』的標誌?無法證明
是誰處理了Stacy 的屍體?無法證明
誰把死者的車開到Scott 家?無法證明
如果沒有Marlon的自白,他們真的敢把他送上法庭嗎?
反過來說,就算沒有Hannah攪局
只要Marlon在庭上翻供,一樣是無罪宣判啊
或許這集不讓Grissom 登場
也是因為劇組有自知之明,不想砸了王牌的形象吧(笑)
還有一些,嗯,算是吹毛求疵吧
警方是怎麼找上Marlon的?憑一道從死者的車向Marlon家延伸的血跡
而在Marlon家水槽裡找到了死者的頭髮(和洗衣籃裡漂白過的衣物)
這也很詭異:
Stacy 的屍體可以直接用浴簾包起來
那Marlon或Hannah身上怎麼會沾上那麼多血,
到了埋完屍後還乾不了、開車回家以後還一路滴的程度?
會沾上頭髮就更奇怪了
最後,有一個疑點想求教懂法律的版友:
像這種因惡作劇導致他人意外死亡的case,算是一級謀殺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1.235.173
→
05/30 02:27, , 1F
05/30 02:27, 1F
→
05/30 02:31, , 2F
05/30 02:31, 2F
→
05/30 02:33, , 3F
05/30 02:33, 3F
※ 編輯: astr 來自: 61.231.235.173 (05/30 02:43)
推
05/30 07:50, , 4F
05/30 07:50, 4F
推
05/30 08:16, , 5F
05/30 08:16, 5F
推
05/30 08:33, , 6F
05/30 08:33, 6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11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