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節
這還真是個應景的標題呢!
其實我一直覺得,一年有兩次情人節實在有些累贅。
對有情人的人來說:
一年要煩惱兩次情人節要怎麼度過,必須精心策劃而且不落俗套,
還要費心準備兩次情人節禮物。
好吧,就商業利益及促進經濟發展的層面來看,就姑且原諒好了。
對沒有情人的人來說:
幹麻沒有情人一年還得被提醒兩次咧?
難道會有刺激的效果,有刺激才有進步嘛?!好像不是這樣吧 ^^;
哈,突然想到一個最適合的情況:
每個情人節都跟不同的人過,這樣就不麻煩也不浪費了!呵呵
糟糕,但是這有不可避免的道德危機耶。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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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呀 都是馬奎斯的El Amor En Los Tiempos Del Colera惹的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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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比你所知道的,還有我以為的,複雜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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