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走馬上任囉~
※ 引述《bh0413 (歐巴基)》之銘言:
: 以下是上任時應攜帶物品
: 這是學長給的版本
: 給大家參考看看囉
: 1.私章兩個(一般用、財產用)
: 2.身分證(號碼應背誦記憶)
: 3.健保卡
: 4.相片(一吋及二吋)(制服及便服):準備各一打
: 5.手機
: 6.筆(黑色鋼筆或原子筆為佳)至少兩枝
: 7.記事冊(兼載明各種證件字號)另記在另處備查
: 8.錢包
: 9.電話號碼簿(小冊)
: 10.文件儲存簿(保存人事命令、獎懲令等重要資料)另外要影印乙份另存
: 11.愛的記憶(親友同事以及他或她的生日)
: 12.草擬乙份自傳(可託人潤飾文筆以後準此備用)
: 13.報到所填各種表格影印乙份存查
: 14.最重要的鑰匙(辦公桌抽屜、汽機車及住宅大門的鑰匙)
: 15.手帕、衛生紙、小梳子
: 16.駕照、行照(汽、機車)
: 17.上任後製作名片(有銜及無銜)
: 穿著得體的服裝,以整潔的儀容、飽滿的精神準時報到
: 另外,警政署公布的應攜帶物品的網站在哪啊?
: 我怎麼都找不到=.=
: 有人可以補充一下的嗎
: 哇~~~要上任了
: 大家加油QQ
: p.s. 摸摸~該告訴我事情的真相了嗎?
我有找到警專26期分發的注意事項
相關證件(身分證、畢業證書、全民健保卡、戶口名簿、兵籍資料)
相片(2吋約10張)
印章
簡單行李
另外
爽榮說的制服
我們的是學生制服 是銀釦
警察應該是金釦的
所以...可能要等單位發 我們自己不用帶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4.232.248
※ 編輯: ftsyg 來自: 59.114.232.248 (10/18 22:24)
推
10/18 23:13, , 1F
10/18 23:13, 1F
→
10/18 23:14, , 2F
10/18 23:14, 2F
推
10/19 09:34, , 3F
10/19 09:34, 3F
推
10/19 16:23, , 4F
10/19 16:23, 4F
推
10/19 18:56, , 5F
10/19 18:56, 5F
推
10/19 21:26, , 6F
10/19 21:26, 6F
推
10/20 08:40, , 7F
10/20 08:40, 7F
推
10/23 23:40, , 8F
10/23 23:40, 8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