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急問]張貼色情圖片在網路上被抓!

看板CPU_FC711作者 (*~嚕嚕米~*)時間21年前 (2004/11/26 08:2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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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aoFong (假裝孤單是一種美)》之銘言: : ※ 引述《IRyan (I 罠 B ωiθ U)》之銘言: : : 我的電腦之前被室友在某網站張貼色情圖片之後, : : 最近有警察來訪,說有人從台東指控這件事, : : 經由查詢發現來源是我的網路, : : 而今天這個警察來電要我到台東去解釋這件事, : : 我非常納悶為什麼需要大老遠要我去一趟呢? : : 為什麼不可以由北部警察協辦, : : 於是我懷疑會不會是另一種犯罪集團的行徑? : : (但當初他們是真的有派人到我家要找我, : : 只是我不在,所以之後以電話與我聯絡。) : : 可否請各位知道關於這些警務事項的專業朋友們幫我解答呢? : : 謝謝! : 雖然我們還只是學生 並非正式的警察人員 : 而且就算畢業以後…我們也不是警察呀XD 所以我真的想跟你說… : 你問錯版了~~~不過…我想你一定很困惑吧 我還是講一下我的看法 : 但是…僅供參考喔 : 你的電腦提供室友貼圖…這…本身就不合法啦 雖然網路上色情氾濫 orz : 但是這是不對的行為啦 : 你說有警察來訪 不曉得他是當面去找你嗎?如果是的話 你可以跟他要求 : 請他出示相關的證件 不要一下子就被唬住 為證實他的身份 : 你可以請他提出一些可以讓你相信的事實 : 另外…你說有人從台東指控 你得去台東解釋 這還蠻奇怪的啦 : 在此建議你可以打電話去台東縣警察局去詢問 : 看有沒有那個員警呀 或有沒有這件案子… 嗯…大概是這樣吧 相關法令 如果網路上的猥褻圖文、影片、光碟合於「刑法」第二三五條所稱「猥褻」的定義,則行為人會被處以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這些猥褻圖文、影片、光碟等的男女主角是未滿十八歲的未成年人,則適用「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的規定。該法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針對行為人不同的犯罪的型態,最高可處七年以上之有期徒刑及罰金。 -- 爆頭聲 砰!!<啪> ▄▃▂▁ζ ㄑ— = ■﹀╯ >≧ √╱ 噴出的腦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9.13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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