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送給721法律系
(原文恕刪)
是因為今年的冬天太溫暖了嗎?
也或許賈修感性的筆讓我們驚覺:X!大四了喔!
但可能是因為昨天為著超音速全大姐的衝刺,在看台上嘶吼著「猴‧岳‧誠」太high了!
還是其實應該說,因為10個怪咖經過三年的潛沉,變成完成體後的自在。( 不只一次跟賈
修、阿伯說過我們10個真的真的都很怪,怪的都很有自己的特色!)
所以……好吧!我終於浮出水面了〒_〒"
明明要化身感性魔人是7個月後的事阿……
I L O:如果說警光山莊變成警官三專,還進而傳染影響全系(特別是何岳誠)的咬字發音
,誠屬可謂罪無可赦!不過少了你,大學我大概不會繼續玩棒球吧!去年跟你一起去政大
參加大法辯,讓我慶幸「媽的!還好我有來!」系上的歡樂有一部分來自於你讓人哭笑不
得的敢心言行!下學期,區隊長在下面叫你起床時,你還是要繼續裝睡喔。
yansun猴岳誠:系上的開心果!型男的外形卻保有廟口阿伯的台式國語,為了接近白鳥老
師,苦心鑽研行政法,人家說系有一老,如有一「鴇」其實大家都被你騙了,你的混功決
下於I L O,這學期本寢連續得X最多的人!天地可鑑!
自稱愚心的人文氣息大帥哥:或許就像水告說的吧!除此之外,以前跟你說過的,感情的
事聽太多別人的意見不見得是好事,特別是當你總把意見當行動或方法的時候,不管是中
文所、歷史所,我們都要放在心上咩!你說是吧!
一修羞:很多事不方便在這講的吧XD,系學會寢時你幫我很多忙,真的很謝謝你,我們同
寢也兩年了耶,和系上可以聊比較多事,比較知道我想法的就是你了,難怪月慈這麼喜歡
你(嘟嘴),這學期,我們和猴岳誠同寢真是一整個歡樂阿!陳永ㄏㄢˋ這個小子如果繼續
耍白痴的話,那我們應該怎麼辦咧?
S I N 志:系上最沉穩的人就是你啦!如果說法律系「一定」要跟別系互動的話,真的不
能少了你,也因為有你,我才會適時提醒自己不要一下子瘋瘋癲癲,high過頭忘了克制一
下,不過我相信,這在學生時代應該是可以容許的XD
水告:如果說系上12位,三年來你的變化最多,應該不會有人反對。從選擇警大開始,在
無數個框架、標準下(隊部、特考、未來),大家都有自己的想法和生存法則,不過沒有什
麼選擇是對或錯的,有實益的應該是,如何讓選擇變的更好吧。還要謝謝你的抬愛,只是
覺得,既然721永遠都是學弟隊,隊部不善意的閉上眼睛,那麼總是要自己找空間阿XD
羅慾彰:四上的系代真是辛苦你了,從 伊 開始,變身積極魔人,我們都不敢置信,不過
習慣以後,覺得這樣的好寶寶羅慾彰也是很可愛的!
杜:該怎麼說呢!搭訕之外,還是有些事要注意一下吧!林口的風感覺真的只有爽字可以
形容!下學期目標是……?
Raf:你~是~好~人!此外,那時候湯明珠主任的話,其實我覺得滿精準的……
月慈~慈~兒:淺淺的微笑XDD (簡潔有力)
meetyou:身體一直不是很好、一直很緊張、一直想嫁人,幸會,還有什麼是我不知道的
妳ㄌㄟ。
======================== 以下發牢騷、非要討戰的分格線 ====================
其實我超不喜歡在bbs po的文說…原因很多啦!不過浪費時間是主因吧……特別是當
ptt有警大專版的時候,我很感冒!我很感冒!我很感冒!其實現在仍是(不可否認,對於
封閉的警大,這是少數向外交流的管道之一)!除了少部分自以為警大生了不起的可憐蟲
外,對於「在校」學長po文「教導」學弟的情形,我也不是挺贊同 ( ㄜ,我不是針對
哪個版哪一篇文章的哪一篇內容啦!) 我的意思是:
與其學弟希望「在校」的學長「透過網路」,來告訴你一些事情(不管是校內或警界)
,那麼利用實習的機會,「人人聊、事事問、處處跟」或許你會收或更多!但是,接收到
的話語、想法,保持一定的懷疑(包括本段...)
與其「在校」的學長出自「善心」,po了一篇值幾百銀的文章,但文章所提到的現象
其實你也是一知半解、文章的內容你自己也有所懷疑這到底是不是嘴砲文,那打一場cs、
睡一覺或許你還會比較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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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七二一法律系12人:我們一定要活著離開這裡!
不是!一定要考過特考、不揮衣袖、不回頭地離開這裡!
幹!大四了!
~ W‧W‧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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